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國電商行業已經發展到了一個相對成熟的階段。但不可回避的現實是,大量的中小型電商企業在財稅合規方面還有不少“歷史欠賬”。稅務完全合規的成本有多高?中小型電商企業能夠承受嗎?無法從供應商取得進項發票和成本發票,如何才能做到合規?多年前形成的歷史風險如何規避?如何確保電商直播業務全程合規?……本書將為讀者解答這些電商行業從業者非常關心的問題。 本書由淺入深,首先介紹電商企業財稅合規的主要風險及其應對方式、涉及的法律及公司治理問題、各大電商平臺規則等內容;然后介紹電商會計基礎知識、電商
主要內容:本書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在總體國家安全觀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結合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及相關法律法規,闡釋網絡信息安全監管法治化的法理內涵和總體體系構建。第二至第六部分分別聚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信息內容、平臺企業、數據安全、網絡信息犯罪等五個重點安全監管領域,系統研究相關法治體系構建。 本書特色: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和習近平法治思想,運用“法治體系論”研究范式,聚焦重點監管領域、法治體系核心要素和關鍵環節,構建新時代網絡信息安全監管法治體系。 選題價值:網絡信息安全監管是伴隨著網
內容簡介: 《新安全格局下數據安全法治研究》在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戰略高度,通過新安全格局下數字安全概述我國數據安全法治發展歷程與基本格局新時代數據安全法治的重點問題三個部分,對新時代新安全格局下,數據安全的內涵和外延、數據安全的重要地位、數據安全法治體系的基本格局、數據安全法治建設的重點和措施等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討,強調數據安全則作為國家安全的重點領域之一,其法治建設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本書讀懂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匯總企業經營適用的各類法律文書。一本書教你對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商業賄賂、財稅、金融、公司管理秩序、市場秩序等方面進行經營風險防范;內容翔實、案例豐富,幫助企業、個人解決實際問題的財稅合規手冊。
現實世界中,特別是在專業研究領域之外的公眾生活經驗中,數字通訊、互聯網、新媒體乃至各類應用的出現、普及和不斷迭代,以及相關爭議和困擾的層出不窮,是“信息”作為法治議題受到特別關注的基礎。本書從微觀—宏觀層面結合隱私保護、數據產權、聲譽修復和科技倫理等前沿疑難法律問題,以個案和具體法律問題切入,充分結合經濟學、社會學、哲學,嫻熟運用最合用的分析工具和社會科學理論框架,為我們展示出一幅在21世紀中國如何理解信息隱私的豐富畫卷,并實現了真正有解釋力、有啟發性的理論化。這本書值得任何生活在數字社會中的人
本書由法學視角切入循環經濟這一研究領域,從“理論前提—基本描述—法的價值—法律原則—核心立法—法律制度—調整機制”入手,展示并構造了具有系統性和自洽性的循環經濟法基本理論框架,為我國循環經濟法治建設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支撐。
《公司法》加上五個司法解釋,涉及的民事訴訟案由有25個之多,但其實都可以歸類為三類爭議:其一是股東與股東之間的爭議;其二是股東與職業經理人之間的爭議;其三是股東、公司與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主要是公司的外部投資人,也可能包括公司的債權人等)的爭議。相應的,所謂公司治理,本質就是在爭議發生前,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解決好這幾類主體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爭取避免可能發生的爭議。本書作者在公司治理、公司控制、股權設計、股東間爭議股權訴訟等領域,辦理了大量項目和案件(有些項目涉及的目標公司價值百億元級
本書從數字經濟對現行法律規范的挑戰、數字經濟監管理念及制度創新、數據確權、歸屬、流動規則與交易制度、數字安全 與權益保護四 個方面,將數字經濟立法、執法、司法工作進行系統總結,對數字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法治問題展開深入的分析、討論,為數字經濟建設的 法治保障提供智力支持。數字經濟是指以數據資源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 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數字經濟法治即涉及數字經濟的法治,包括法律對數字經濟的治理、法律對
歷史中國何以在誕生之初即成為一個“大國”?這個大國在制度層面如何進行自我組織和自我完善?通過歷史中國的憲制實踐,我們是否可以揭示一般憲制可能或必須面對的困境,并提出具有現實關懷的學理反思?解答這些問題,就是本書的宗旨所在。 本書從歷史中國所面臨的至關重要的核心政治問題出發,以十一章和四篇附錄的篇幅,按照“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邏輯順序,層層遞進,深入剖析了歷史中國在宗法封建、父子長幼、男女兩性、兵制與軍事工程、邊政區劃、度量衡標準、經濟政策、文字語言標準、政治人才選拔、皇帝制度、國人與村民等
“法治”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關鍵路徑。本書以“人”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治保障的研究基點,將“民族”作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治保障的實踐內容,將“中華民族”作為最終實踐目標,從而建立起一個“個體-群體-整體”的分析框架。當然,立足于“三位一體”的分析框架,只是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法治保障提供了一種可能性,而要將這種可能性升華為必要性,則必須將視野聚焦于當代民族法治體系的制度建設之中,一方面肯定其偉大成就,另一方面分析其完善空間,進而在憲法關于民族法治的原則規定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