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都市演藝類旅游吸引物這一新概念。這一概念不同于景區旅游時代的旅游演藝,是全域旅游背景下城市演藝資源主客共享形成的新型旅游吸引物。都市演藝類旅游吸引物是指在大型城市轄區內所有公開的、對都市旅游游客具有吸引力的表演藝術(即進行現場表演的藝術形式),以及以表演藝術為主題的活動。這一概念是研究團隊對旅游業和演藝業產業融合發展新現象的理論概括,是課題理論研究創新的一大亮點。都市演藝類旅游吸引物在已有旅游演藝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展了旅游業與演藝業融合發展的研究范圍,豐富了都市旅游研究的內容,是理論研究緊跟新時代、新需求,嘗試描述、解釋產業發展新現象的一種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