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院校金融理財系列教材·金融理財師(AFP)資格認證培訓教材:稅務籌劃(第三版)》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根據“營改增”的相關規定,全新編寫了“增值稅稅務籌劃”,調整了大量的案例;二是刪除了“營業稅稅務籌劃”;三是修訂完善了“消費稅稅務籌劃”和“關稅稅務籌劃”的相關內容;四是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調整并增加了案例,修正了一些錯誤;五是結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相關政策規定,調整完善了“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相關籌劃案例;六是在“其他稅種稅務籌劃”中,根據《關于資源稅改革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等規定,重新編寫“資源稅稅務籌劃”;結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相關政策規定,修訂完善了“房產稅稅務籌劃”和“土地增值稅稅務籌劃”的相關籌劃案例;根據《車船稅管理規程(試行)》,完善了“車船稅稅務籌劃”相關內容。七是修正了原教材中的一些文字錯漏和計算數據的錯誤。
《普通高等院校金融理財系列教材·金融理財師(AFP)資格認證培訓教材:稅務籌劃(第三版)》由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
第一章 稅務籌劃概述
本章導讀
第一節 稅務籌劃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稅務籌劃原則與類型
第三節 稅務籌劃目標與影響因素
第四節 稅務籌劃基本前提與程序
第五節 稅務籌劃基本方法與基本技術
復習思考題
第二章 增值稅稅務籌劃
本章導讀
第一節 增值稅納稅人的稅務籌劃
第二節 增值稅計稅依據的稅務籌劃
第三節 增值稅稅率的稅務籌劃
第四節 增值稅稅收優惠的稅務籌劃
復習思考題
第三章 消費稅稅務籌劃
本章導讀
第一節 消費稅納稅人的稅務籌劃
第二節 消費稅計稅依據的稅務籌劃
第三節 消費稅稅率的稅務籌劃
第四節 消費稅其他方面的稅務籌劃
復習思考題
第四章 關稅稅務籌劃
本章導讀
第一節 關稅納稅人的稅務籌劃
第二節 關稅計稅依據的稅務籌劃
第三節 關稅稅率的稅務籌劃
第四節 關稅稅收優惠的稅務籌劃
第五節 關稅征收管理稅務籌劃
復習思考題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
本章導讀
第一節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稅務籌劃
第二節 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稅務籌劃
第三節 企業所得稅稅率的稅務籌劃
第四節 企業所得稅優惠的稅務籌劃
復習思考題
第六章 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
本章導讀
第一節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稅務籌劃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的稅務籌劃
第三節 個人所得稅稅率的稅務籌劃
第四節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稅務籌劃
復習思考題
第七章 其他稅種稅務籌劃
本章導讀
第一節 資源稅稅務籌劃
第二節 房產稅稅務籌劃
第三節 土地增值稅稅務籌劃
第四節 車船稅稅務籌劃
第五節 印花稅稅務籌劃
第六節 契稅稅務籌劃
復習思考題
第八章 稅務籌劃風險的管理與控制
本章導讀
第一節 稅務籌劃風險概述
第二節 稅務籌劃風險管理
第三節 稅務籌劃風險評估與控制
復習思考題
參考文獻
版權頁:
但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未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認證、確認或者稽核比對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逐級上報,由省國稅局認證并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申報抵扣的時間,按以下規定執行:工業生產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已經驗收入庫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對貨物尚未到達企業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商業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付款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一般納稅人購進應稅勞務,必須在勞務費用支付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對接受應稅勞務,但尚未支付款項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