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士心所著的《刑法中的行為理論研究》是一部全面研究刑法中行為理論的專著,在吸收、借鑒外國刑法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立足中國刑法學的立場,運用中外比較的方法,對刑法中的行為理論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挖掘和系統的論述。《刑法中的行為理論研究》主要內容包括刑法中前構成要件行為的概念、本質與功能,犯罪構成要件中危害行為的法律本質、構成要素與表現形態,故意犯罪實行行為的本質、界限與阻卻事由,過失行為、原因自由行為、間接正犯行為、親手行為、持有行為、復合行為、對合行為的一般原理與司法適用等
劉士心所著的《刑法中的行為理論研究》運用比較的方法,在吸收、借鑒外國刑法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立足中國刑法學的立場,對我國刑法中的行為理論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挖掘和系統的論述,是一部全面研究中國刑法中行為理論的專著。在內容上,本書按照“前構成要件行為——構成要件中的行為——具體行為形態”的體系結構,深入研究了刑法中前構成要件行為的概念、本質與功能,犯罪構成要件中危害行為的法律本質、構成要素與表現形態,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刑法中的常見行為類型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和歸納,并對歸納出的各種具體形態進行了細致的研究,其中特別突出了對司法中難以把握的過失行為、原因自由行為、間接實行行為、持有行為等的論述,不論是研究的廣度還是深度較以往的研究都有相當的突破。
劉士心,男,河北邢臺人,1967年11月出生,1989年畢業于河北大學法律系。鄭州大學刑法專業法學碩士(1998年),吉林大學刑法專業法學博士(2001年),美國俄克拉荷馬城市大學(OklahomaCityUniveity)法學院訪問學者(2008年12月—2009年12月)。現為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天津市法學會常務理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天津市紀委市監察局案件審理咨詢委員。2002、2006、2008年分別獲得天津市第八、第十、第十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2006年當選“天津市優秀青年法學家”,2006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著有《競合犯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出版)、《不純正不作為犯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美國刑法中的犯罪論原理》(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在《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商研究》等學術期刊發表論文30余篇。
第一章 刑法中的基礎行為 第一節 基礎行為概說 一、基礎行為的概念 二、基礎行為的理論功能 第二節 關于基礎行為的學說與社會的因果行為論的提出 一、因果行為論 二、目的行為論 三、社會行為論 四、人格行為論 五、否定行為論 六、社會的因果行為論的提出 第三節 基礎行為的事實內容 一、社會的因果支配 二、主觀的行為意思第二章 構成要件中的危害行為第三章 故意犯罪的實行行為第四章 過失行為第五章 持有行為第六章 間接正犯第七章 親手犯第八章 原因自由行為第九章 危害行為的其他形態主要參考文獻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