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精選/新課標課外經典閱讀叢書》的主人公歇洛克·福爾摩斯不但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銳、推理能力極強,而且他的劍術、拳術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高超。平常他悠閑地在貝克街221號B座的公寓里抽著煙斗等待委托人上門或者做化學實驗,福爾摩斯與好友華生的第一次相遇即是在他做化學實驗的時候。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只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真相大白。
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塑造的福爾摩斯早已超越了他的時代、國籍甚至他的作者!
福爾摩斯已成為一個戰無不勝、永遠不朽的神探形象!
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第一章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第二章 推理方法
第三章 勞里斯頓苑命案
第四章 約翰·蘭斯的陳述
第五章 啟事引來一個訪客
第六章 托比亞斯·格雷格森一試身手
第七章 黑暗中的亮光
第二部
第一章 大荒漠的旅行人
第二章 猶他一枝花
第三章 約翰·費里厄同先知的談活
第四章 逃亡
第五章 復仇天使
第六章 約翰·華生醫生的回憶補記
第七章 尾聲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第一章 詹姆斯·莫蒂默醫生
第二章 巴斯克維爾的禍害
第三章 疑案
第四章 亨利·巴斯克維爾爵士
第五章 三條線索告中斷
第六章 巴斯克維爾莊園
第七章 梅里皮特宅邸的斯泰普爾頓家
第八章 華乍醫生的第一份報告
第九章 華生醫生的第二份報告
第十章 華生醫生日記摘抄
第十一章 突巖上的人
第十二章 命喪沼澤地
第十二章 布網
第十四章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第十五章 回顧
第一章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倫敦大學取得了醫學博士學位,又去奈特利進修軍醫必修課程。學業結束后,我被派往諾森伯蘭郡第五燧發槍團任助理軍醫。該團當時駐扎在印度,還沒等我趕到那兒,第二次阿富汗戰爭爆發了。我在孟買上岸后,得知我所屬的部隊已經越過邊境,深入敵國腹地,可我還是跟許多處境相仿的軍官一起,前去追趕部隊,并安全抵達阿富汗境內的坎大哈,在那兒找到該團,立即報到履任。
這次戰爭給許多人帶來了榮譽和晉升,而我從中得到的只有不幸和災難。我奉調前往伯克郡旅,隨該旅參加了邁旺德決戰。戰場上,一顆阿富汗長滑膛槍的槍子兒擊中了我的肩膀,打碎了肩胛骨,擦傷了鎖骨下動脈。要不是我那忠心耿耿的勤務兵默里奮不顧身,抱起我撂在一匹馱馬上,把我安全地帶到英軍防地,我早就沒命了。
傷痛使我元氣大損,長途的鞍馬勞頓更折磨得我虛弱不堪。但好歹我總算和一大批傷病員一起,轉移到了巴基斯坦境內的白沙瓦后方醫院。我在醫院里休養,漸漸地已經能夠下床在病室間走動,甚至可以到回廊上去曬曬太陽了,卻不料就在這當口,我們在印度屬地的那個禍根——傷寒讓我重新倒在了病床上。一連好幾個月,我的生命岌岌可危。臨末了我總算從死神手里掙脫出來,病情有了好轉,可我極其虛弱,面容枯瘦,醫生會診后決定將我遣送回國,一刻也耽擱不得。于是,我搭乘“奧龍特斯”號運輸艦返回英格蘭,一個月后在樸次茅斯碼頭上了岸。當時我的健康情況真是糟透了,不過承蒙當局恩準,我可以有九個月的假期來養好身子。
我在英格蘭既無親戚,又無朋友,所以就像空氣一樣無拘無束——或者說,一個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怎么無拘無束,我就怎么無拘無束來著。既然如此,我自然免不得要去倫敦嘍,這座城市可真是個巨大的污水池,帝國里凡是無所事事、游手好閑的人,沒一個不進這池子的。到了倫敦,我在斯特蘭德大街的一座內部旅館里住了一陣,日子過得既不舒適,又很乏味。只要錢一到手就花掉,手頭松得根本想不到量人為出,所以,經濟情況告窘之時,我馬上意識到,要么我離開這個大都市,到鄉下去找個棲身之地,要么我就得完全改變眼下的生活方式。我選了后一個方案,決意要離開那家旅館,找一個不那么講排場,租費比較便宜的住處。
就在我拿定這個主意的當天,我正站在克賴蒂里恩酒吧門前,冷不防有人在我肩上拍了一下。回過頭去,我認出那人是斯坦福德,他以前在倫敦圣巴托羅繆醫院做過我的助手。在倫敦這冷冰冰的茫茫人海里見到一張親切的臉,對一個孤獨的游子來說,真是件高興的事兒。當年我跟斯坦福德談不上是特別親密的朋友,不過這會兒我滿心歡喜地跟他打招呼,而他呢,看上去也挺高興見到我。欣喜之余,我邀請他去霍本區共進午餐,說著我倆就跳上一輛馬車出發了。
“這一陣你都在干些什么呢,華生?”他問這話時,馬車正行進在熙熙攘攘的倫敦街道上,他臉上明顯流露出詫異的神情,“你看上去骨瘦如柴,臉色又黃又黑。”
我把自己的遭遇簡略地講了一遍,快講完的當口,車子到了目的地。
“可憐的家伙,”他聽完我的不幸遭遇以后,表示同情地說,“那你現在打算怎么辦?”
“找個住的地方,”我答道,“看看有沒有辦法覓個價錢公道、住著舒服的寓所。”
“真是怪事,”他接口說,“今天你是跟我說這話的第二個人了。”
“那誰是第一個呢?”我問。
“那人在醫院的化學實驗室里工作。今兒早上他還在說可惜呢,因為他找到了個挺好的寓所,卻找不到人跟他合住,要一個人住吧他又嫌太貴。”
“啊!”我喊出聲來,“要是他當真想找個人跟他合住,兩人分攤房租,我可再合適不過了。我覺著一個人太孤單,正想找個伴呢。”斯坦福德沒放下手里的酒杯,神情有些詭譎地望著我。“你還不了解歇洛克·福爾摩斯,”他說,“要不,沒準你不會喜歡跟他常住在一塊兒呢。”
“怎么啦,他這人有什么問題嗎?”
“噢,我不是說他這人有什么問題。他就是想法有點兒怪——對有些學科過于著迷。就我所知,他是個很正派的人。”
“我看,他大概是個學醫的大學生?”我說。
“不是——我壓根兒不知道他要干哪一行。我相信他對解剖學很在行,而且是個第一流的化學家;不過,據我所知,他從沒系統地聽過醫學院的課。他的研究很雜亂,而且方向很偏,但是他積累了大量一般人所不熟悉的知識,他的那些教授知道了準會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