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編選、整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1949-1965)稅務行政、商業行政、農業行政、社會行政、工業交通行政、經濟行政六個方面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并做適當的技術性分類。本書力求全方面地呈現新中國成立初期行政法律制度內容,以期全面、客觀地呈現當時我國行政法的主要任務是什么,是如何設計運行的,體現了何種時代特征,以及是如何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國實際的行政法治體系的。通過重現當時的法律制度建設過程,為新中國成立初期行政法律制度研究提供較為詳實的歷史資料。
本書力求全方面地呈現新中國成立初期行政法律制度內容
關保英,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二級)、博士研究生導師,曾任上海政法學院副校長,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首席專家、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行為法學會行政法治研究會副會長。
梁玥,法學博士,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副教授,從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的教學,講授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人民調解理論與實務、憲法學等課程,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法基礎理論、行政訴訟法和行政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