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旨在探尋中國的法律與刑罰制度, 從魏晉南北朝時期開始, 在繼承漢朝的基礎上有所損益, 直至唐朝法制形成的發展過程, 并闡明中國前近代法制的特征與開展, 以及中國古代法制與中世紀法制的區別。全書貫穿了作者對中國古代社會禮與法這兩種規范相互交叉的認識, 強調中國刑罰的本質在于威懾與預防, 重視北朝胡漢融合體制的重要作用, 并且善于運用簡牘學與法史學相結合的研究手法, 考證精細, 別出心裁。
《漢唐法制史研究》中 文版由中華書局出版發行。 首先,我要衷心感謝出版社 和編輯。特別要感謝周東平 教授對中文版的策劃與推進 所給予的熱情關心和全力支 持。 我對2016年在日本出版 的日文版《漢唐法制史研究 》,有以下兩個方面的遺憾 與愧疚。 其一,曾為日本優秀出 版社的創文社因各種原因停 業。創文社是具有悠久傳統 的著名學術出版社,即使在 東洋學領域,也出版過許多 名著。隨著創文社的停業, 其出版物全部停刊,拙著《 漢唐法制史研究》也就無法 再出新版。 第二,因我個人原因, 拙著日文版的粗心之誤 (careless mistake)多得 令人難以置信,如引用不完 整、書寫錯誤,等等。究其 原因,固然由于我必須在從 京都大學退休之前出版這本 著作,有匆忙之間完成的因 素,但最重要的是,我天生 注意力渙散在現實中反映出 來,這實在令人難堪。 周東平教授譯介了在日 本已經很難獲得的拙著,并 非常細心地糾正了我的錯誤 。他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 精力,重新校對所有史料, 指出引用的錯誤并加以糾正 。對此,我深深的感謝難以 言表。 基于上述,我決定將此 次由中華書局出版的修訂后 的中文版《漢唐法制史研究 》代替原日文版作為正本。 今后,包括日本的研究人員 在內,參考拙著《漢唐法制 史研究》時,請引用該中文 版。 拙著題名為“法制史”, 實由“法典”、“刑罰”、“犯 罪”三部分組成。其中,在“ 法典”和“刑罰”方面,積累 了諸多先學的研究成果,已 經達到很高的研究水平。然 而,就“犯罪”而言,研究成 果并不豐富。沒有哪個研究 者聽聞《漢唐律令研究》、 《漢唐刑罰研究》這樣的題 名會覺得別扭,但對《漢唐 犯罪史研究》之類的名稱顯 然不熟悉,而且此類研究論 著我也知之甚少。 違法行為可以分為“絕對 的罪惡”和“相對的罪惡”, 屬于后者的賄賂、賣淫、非 法藥物等“相對的罪惡”被定 位為犯罪,是隨著時代、國 家、人們對善惡認知的變化 而變化。分析和闡明這種相 對的罪惡的構成要件,其變 化取決于時間和空間的差異 ,正是歷史研究本身,也是 研究歷史乃至研究人文科學 的有效途徑。 遺憾的是,我在很晚時 才意識到該“犯罪法制史”的 意義。因此,拙著的第三部 分“犯罪”并未完成。然而, “日暮途遠”,對于現在毅力 和智力已經減退的我來說, 恐怕無望完成。 那么,對該犯罪法制史 的研究就留給未來的年輕研 究者吧。 冨谷至 2023年初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