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請求權基礎理論與鑒定式案例分析的本土化為努力方向,以《請求權基礎案例實訓》為題,選取九則廣受關注的中國本土案件,如“電梯勸煙案”“宋莊畫家村案”“朱俊芳買賣型擔保案”“新宇公司訴馮玉梅違約方解除權案”“連成賢訴臧樹林排除妨害糾紛案”等,運用請求權基礎方法層層剖析,意在立足本土規范、運用本土民法教義學呈現請求權基礎方法在本土案例解析中的方法邏輯與適用細節。
在理論界與實務界的共同推動下,請求權基礎理論與鑒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在我國民法領域已經發展十余年,并越來越受矚目。但在鑒定式案例教學在全國范圍內迅速鋪開、實務領域言必稱請求權基礎的同時,作為請求權基礎理論與鑒定式案例方法推廣載體的本土圖書作品卻屈指可數。同時,讀者接觸到的多為精雕細琢后的“成品展示”,而試錯與糾錯才是請求權基礎方法訓練的必經之路。就此而言,呈現作品從“未完成態”到成品的思路調整過程,也許比展示成品本身更有意義。本書的編寫即以“展示過程”為目標,重現教師批改學生作業的真實情境,內容與體例也有鮮明的“過程色彩”。
吳香香,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德國哥廷根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生,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學與私法方法論,尤其關注物權理論、占有理論、法典評注、請求權基礎方法與鑒定式案例研習。代表性作品有《請求權基礎:方法、體系與實例》《民法典請求權基礎檢索手冊》《請求權基礎視角下〈民法典〉的規范類型》《請求權基礎視角下〈民法典〉人格權的規范體系》《〈民法典〉第598 條(出賣人主給付義務)評注》《論侵害占有的損害賠償》等。
序
凡例
請求權基礎方法概要
案例一:電梯勸煙案
案例二:喂猴被傷案
案例三:合同失敗返還案
案例四:違約方解除案
案例五:畫家村案
案例六:以房抵債案
案例七:買賣型擔保案
案例八:海運貨物滅失案
案例九:房屋善意取得案
附錄:批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