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國際法制化及其實現路徑研究——以“區域”內開采規章制定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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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 書 名:“一帶一路”倡議與中國國家權益問題研究叢書—2020年度湖北省公益學術著作出版專項資金項目“十四五”國家重點出版物出版規劃項目
2019年4月,作為人類海洋利益共享的“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被首次提出,為解決全球海洋治理困境提供了全新理念與應對之策。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中所包含的權利義務關系只有以國際法形式加以固定,才能充分發揮其維護全人類海洋利益的作用,增強其實效。因此,實現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國際法制化對推進人類共享海洋利益具有重要理論與現實意義。而與此同時,人類的能源需求也在不斷增長。據相關機構預測,到下個世紀初,深海油田很可能成為滿足世界能源需求的主要來源,國際海底區域內蘊藏的巨量礦產資源也將因此而凸顯其重要的能源價值。通過人類長時間對深海底的科學研究與相關技術開發,國際海底區域內礦產資源的開采已經具備了現實可行性。然而,國際海底區域內現有相對滯后的立法規定尚難以滿足實現資源商業化開采的需求。因此,本書在探究海洋命運共同體國際法內涵的基礎上,分析其國際法制化的必要性與現實意義,探尋其國際法制化的實現路徑;并選取國際海底區域內開采規章制定為海洋命運共同體國際法制化的實踐,通過梳理國際海底區域內現有的開采規定,針對國際海底區域內礦產資源開采中的突出問題提出海洋命運共同體視域下的立法完善建議;同時結合各國的深海立法情況,為中國的國際海底區域內開采立法完善以及構建完善的深海法體系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