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探討道德理論中非常重要的一種理論:規則后果主義。它在以下三個方面推進了規則后果主義理論。第一,它不再采取直接的目的論的方式來辯護規則后果主義,相反它采取了目前學界廣為接受的反思平衡方式來為后果主義辯護,而且提供了五個判斷一個道德理論是否合格的標準,從而為各種道德理論提供了同臺競技的條件。第二,它很好地融合了規則后果主義與動機后果主義的優點,首次明確地要求考慮規則內化于普通人心中的代價與成本,只是要求絕大多數,而不是所有人,由此大致可以看作是一種集體良知后果主義。由此可以避免規則后果主義蛻變為行動后果主義。第三,借助前面的兩個方面,胡克在書中表明,在回應后果主義過往幾種主要困難,如偏向性問題與日常生活中的約束問題上,它可以做得比其他理論更好。在某種意義上講,胡克的規則后果主義完成了在后果主義框架中以原則性方式容納日常道德常識的轉向。而容納日常道德常識正是羅爾斯之后各種道德理論發展的重要方向,由此極大地促進了后果主義理論的發展,有助于我們更好地認識后果主義的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