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英格博格·普珀教授集自己數十年的教學與寫作經驗,為法律初學者所撰寫的一本思維導引手冊。本書譯自德文原著第五版。自中文譯本第一版問世后,德文原著已經歷4次改版,原著內容也進行了相當程度的調整或改寫。普珀教授一直認為,法律人的技藝就是論證。越是能夠駕馭得好這項技藝,就越能成為一名成功的律師、一位受尊敬的法官、有影響力的政府官員以及一個受到大家認同、肯定的法學寫作者。然而,“現代”法學的教育并沒有提供法學初學者多少學習、練習這項技能的機會。法學方法論的教科書是在一個較高的瞭望臺上觀察法律適用的種種問題,并且非常抽象地進行討論。本書的目的,就是要把方法論中的所有方向(諸如古典方法論、現代方法論)的知識,在一定程度上從較高的層次上拉下來,將這些知識運用到實際的例子當中,借此展示這些知識。這樣不僅只是批判性地反映這些方法,也是訓練法律初學者將這些方法運用到個案中的能力。
作者簡介
英格博格·普珀(Ingeborg Puppe),1941年出生,1961年進入海德堡大學法律系就讀,1965年通過德國法律國家考試第一試,于1966至1970年實習,同時間進行博士學位的攻讀。1970年,通過法律國家考試第二試,并以《機械紀錄之偽造》(Die F?lschung technischer Aufzeichnungen)論文取得博士學位。1977年于海德堡大學提出教授資格論文《想象競合與個別犯罪》(Idealkonkurrenz und Einzelverbrechen),獲頒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法理論的講師資格,同年即取得波恩大學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教席。
Puppe教授發表論文百余篇,研究重心為刑法釋義學,特別是因果理論、歸責理論、故意理論、錯誤理論、犯罪參與理論以及競合理論等基礎法理議題,為德國知名刑法注釋Nomos-Kommentar Strafgesetzbuch的共同作者,另單獨著有《刑法總論》教科書(Straf recht
Allgemeiner Teil im spiegel der Rechtsprechung,中譯本為《德國刑法總論——以判例為鑒》,徐凌波、喻浩東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2006年退休后,續于波恩大學法學院開設法學方法論課程,直至2022年始停止授課,但研究工作仍持續進行。
譯者簡介
蔡圣偉,1969年出生,2005年取得德國弗萊堡(Freiburg)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后,曾任教于東吳大學法律學系,2010年獲德國洪堡基金會(Humboldt-Stiftung)獎助赴德進修研究一年,現為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迄今已出版的學術性單獨著作有Zur Problematik der Tatbestandsalternativen im Strafrecht- Zugleich
ein Beitrag zur Lehre vom strafrechtlichen Tatbestands-merkmal(2006年)、《刑法問題研究(一)》(2008年)、《刑法問題研究(二)》(2013年)、《刑法判解評析》(2019年)、《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第4版,2023年)等書籍,并已發表百余篇法學論文,以及多場影音講座(https://www. angle.com.tw/media/):《為何要學案例解析方法?》《刑法總則》《詐騙集團及車手所涉犯罪之競合》《德國犯罪理論與案例解析的連動——兼論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案型的處理》《2019年殺人及傷害罪章修法評釋》《環境污染的刑事制裁》《臺灣罰金刑改革之基本問題》《食安事件的刑法問題》等。
譯者說明(中譯本二版)001
譯者說明(中譯本一版)001
原著五版序001
原著四版序001
原著三版序001
原著二版序001
原著一版序001
縮語表001
第一課法律中的概念
第一章法律人為什么要爭執概念?
第二章法律概念的意義
第三章概念形式
第四章法律上的概念定義
第五章把法律適用于個案
第二課法律解釋的古典方法
第一章解釋方法概述
第二章根據文義的解釋
第三章體系解釋
第四章目的論解釋
第五章各種解釋方法間的順位問題
第六章合憲解釋
第三課法律續造的論證形式
第一章所謂類比推論與反面推論
第二章當然推論,亦稱大小推論
第三章歸謬論證
第四課法律與邏輯
第一章法學上對于邏輯的蔑視
第二章語句邏輯
第三章對于邏輯論證的審查,或是:
邏輯在法律上的艱困工作
第四章規范邏輯
第五章邏輯錯誤
第五課論證理論
第一章論證理論
第二章法學對話
第六課體系方法
第一章體系學與論點學
第二章所謂的審查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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