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窮苦人家的孩子,在正當防衛中殺死了一個富二代,不得不面臨死刑的噩運……
一個億萬富豪,頭頂省市人大代表的光環,決意用死刑讓被告人為兒子陪葬……
一個公訴人,為了不讓無辜者冤死,沖破重重迷城,向權勢開戰,為生命周旋……
一個美女檢察官,對無辜的死刑犯一見鐘情,陷入愛與痛的絕境……
一個盲人鋼琴師,贏得了檢察官的瘋狂迷戀,卻拒絕了這份愛情……
死刑冤案步步驚心,正義會否最終缺席?
失獨之痛情何以堪,他能否走出復仇的心靈迷城?
生死絕戀蕩氣回腸,美女檢察官拿什么拯救她的愛人?
鋼琴之戀浪漫曲折,*公訴人會將這段背經棄俗的愛情進行到底嗎?
一切的未知,盡在《死刑迷城》……
很高興看到紅文的第七部著作即將問世!我讀完書稿,被故事震撼了,這實在是一部感人至深、發人深思的佳作!紅文能寫出這樣的作品,我為他感到驕傲,南昌市檢察院為他感到驕傲!
檢察機關是憲法規定的法律監督機關,承擔著監督國家法律實施的重大職責,“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也一直是檢察機關永恒的工作主題。公訴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律監督職能,公訴人承擔著控訴犯罪、保障人權的重大職責,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重要職業群體。但在群眾認識當中,公安是抓犯罪人的,法院是判犯罪人的,檢察院是干什么的,就不是很清楚了。那么,公訴人是干什么的?以前有人比喻說,檢察機關就是“端飯”的,也就是負責把偵查機關收集的證據移送到法院去,讓法院去判,這種比喻是不適當的。
對此,紅文經常提到,公安是收集“布料”(即證據)的,檢察院是“織衣服”的,要將這些零碎的布料織成一件完美無缺的衣服,還要拿到法庭上去叫賣,說服法官以合理的價格買下這件衣服,也就是要當庭說服法官采信控方證據并公正地定罪量刑,因而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責任是非常關鍵和重大的。
我非常贊同紅文的這個說法,公訴工作不是“端飯”這么簡單,而是要一針一線、仔仔細細地“織衣服”,對證據進行認真細致的甄別、梳理、審查、論證:對于缺少布料的,要求偵查機關補充完善(即退回補充偵查);對于完全不可能織出一件衣服的,則要決定作廢(即決定存疑不起訴),絕不能將一件破衣服拿到法庭上叫賣(即不能“帶病起訴”)。所以說,我國的檢察官不同于西方國家的控方律師,不是代表一方當事人,而是負有客觀義務,要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審查案件,對認定有罪的人堅決移送審判,同時對疑罪不清和無辜的人堅決作出不起訴決定,全力保障無辜者不受刑事追究,盡力避免冤錯案的發生,做到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實現司法公平正義。
但遺憾的是,檢察機關在人民群眾當中的認知度并不是很高,相當一部分群眾對檢察機關的職能還缺乏清晰的了解,對于公訴人這個職業,更是知之甚少。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檢察宣傳方式的欠缺和力度不夠是重要因素。檢察宣傳中,出版發表文學作品是形象直觀、受眾范圍廣的一種宣傳方式,但是,展示公訴人職業形象的文學作品比較少,并且在故事性、感染性、觀賞性、思想性方面都有欠缺。具體地說,就是過于嚴肅、刻板地敘事,故事情節不夠跌宕起伏,缺少懸念,把公訴人形象刻畫得過于完美,脫離現實,而且,還往往由于作者刑事訴訟理論功底和實務經驗有限,對司法現實問題的洞察挖掘和分析破解力不夠,在故事中蘊含的法治啟示和反思也極其有限,內行人很難從中汲取精神養分,外行人也很難從中領悟到多么深刻的法治啟蒙。
但紅文的這部作品如石破天驚,彌補了公訴檢察題材文學作品缺乏重磅力作的不足。之所以說是重磅力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故事性強。在故事性方面,首先以一樁正當防衛案件開場,一個人在正當防衛中誤殺他人,他能否洗清冤情?故事一開場就抓住了人們的好奇心,充滿懸念。后面的故事發展也是一波三折,人物命運讓讀者揪心不已,引發讀者產生極大的閱讀興趣。紅文對故事設計的成功,關鍵在于對故事矛盾沖突的把握設計。人們之所以愿意看“戲”,是因為其中有矛盾沖突,有斗爭,沖突斗爭越激烈,戲就越吸引人。在這部作品中,人物之間圍繞愛恨情仇產生了一系列的矛盾沖突,然后一一化解,矛盾的產生令人意外,矛盾的化解在情理之中。
第二,現實性強。藝術來源于現實,又高于現實。這部作品雖然純屬虛構,但故事情節在現實當中都能找到存在的影子。特別是故事展現的刑事訴訟流程、司法體制都是完全貼近現實的,與現行法律制度相關的內容沒有任何的虛構。在以往檢察題材的文學作品中,由于作者對法律的生疏,往往存在一些法律瑕疵,可能對民眾產生誤導。但這部作品完全不存在這個問題,紅文本身是從事檢察工作二十年的檢察業務專家,且寫這部作品的目的就是普及法律知識和法治理念,所以會原原本本地展現當前法治現狀。
第三,欣賞性強。以往檢察題材的文學作品中,專業作家的作品注重欣賞性,但往往脫離現實,檢察人員的作品注重法制宣傳,但往往缺乏欣賞性。這部作品很好地避免了這個問題,在作品中,貫穿小說的主線除了案件發展的跌宕起伏,還有兩段蕩氣回腸的愛情,迎合了現代青年希望轟轟烈烈愛一場的心理需求,對于年輕人來說也是一部愛情“重口味”的作品。而且,小說以鋼琴曲曲名作為章名,穿插了十一首非常動聽、感人的經典鋼琴曲,因而具有青春時尚色彩,洋溢著青春浪漫氣息,增強了作品的欣賞性。
第四,思想性強。文學作品是面向大眾的,首先是要好看,才能吸引大家去看。但如果僅僅是消遣,沒有任何思想內涵的小說也是低層次的,成不了大作。真正好的小說,應該是讓讀者在哭哭笑笑當中,潛移默化地影響其人生觀、法治觀、愛情觀,感悟人性中寬恕、理解與愛的力量,再將這些精神養分轉化為內在修養,進而改變自己的行為選擇。所以,既能讓人哭、讓人笑,又能教育人、感化人的作品,才是上乘之作。在這部作品中,蘊含了很多的法治話題,不僅帶給普通民眾以法治啟蒙,還提出了不少法治難題,讓法律人深受啟迪,引人深思。可以說,這部作品雖然只是講了一個故事,但卻更像是一部當代中國法治現狀的縮影,映現出中國當前的法治生態。
這已經是紅文第七部個人著作,我作為檢察長,由衷地為他感到高興。紅文從檢二十年來,勤奮努力、刻苦鉆研的精神使他不斷取得豐碩成果,在業界也產生很大影響力。更為可貴的是,他如此奮力拼搏,并不是為了追逐功名利祿,而是因為他熱愛檢察事業,懷抱法治理想,為了他摯愛的事業愿意不辭辛勞,為了實現法治理想愿意奮斗不息。紅文之前的六部個人著作,無不蘊含了“公訴乃仁術”的司者仁心,這部作品中,同樣蘊含了人權保障、寬恕、理解與愛的人文情懷,以及他“為廢除死刑而戰”的法治信念,他希望通過作品將這些理念情懷傳播給社會大眾,為推進我國法治文明進程貢獻一分力量。紅文這種為檢察事業拼搏奉獻的精神境界,值得每一位檢察干警學習共勉。是金子總會發光的,好的作品一定會得到鑒賞和肯定,我相信并熱切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公訴人”的形象會走進千千萬萬民眾的心中,讓人道、寬恕、文明的法治精神普照中國大地,綻放耀世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