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數字經濟的燃料,個人信息頻頻“爆雷”,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本書謹從數字經濟時代個人信息“如何保護”、“如何有效利用”和“保護與利用之間如何平衡協調”三個核心問題,依從“產權界定降低交易成本”、“規則選擇促進交易效率”和“行為博弈激勵合作演化”的理論邏輯,構建“權利、規則、行為”協同保護的理論體系,并結合案例分析政府、市場與社會互動的創新協同機制,為數字經濟提供個人信息協同保護的新范式。本書為我國個人信息協同保護的頂層設計提供了決策參考。
陳旭琳,貴州財經大學經濟法學副教授,貴州鴻輔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貴州普誠舜天會計師事務所破產管理人部副主任,總審計師,曾任貴陽銀行總行法律合規部高級經理。主要研究方向為法與數字經濟,在《財經科學》《經濟問題探索》等雜志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參與國家級和省部級課題十余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