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初,隨著高校恢復高考招生和學位制之后,我國高等教育便像雨后春筍般地蓬勃發展起來。1980年春,中山大學容庚、商承祚兩位老教授受教育部的委托,舉辦了一期古文字學師資培訓班。隨后,學校為了發揮學科優勢,滿足年輕學子對傳統學科相關知識的渴望和追求,要求古文字研究室多為本科生開設選修課,作為本校培養人才的一個特色。為此,中山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特地為中文系的本科生開設了“文字學系列課程”,除以往開過的“文字學”和“說文研究”兩門傳統課之外,還增設了“古文字學”和“漢字源流”兩門新課,由本人擔任“漢字源流”課的主講。
本人開設“漢字源流”選修課主要有如下幾個原因:首先是受到容希白老師的影響。記得希白師為我們講授《說文研究》時講過這樣一段開場白,大意是說,他研究古文字是從讀《說文》開始的,他研究《說文》是從拿《說文》小篆同甲骨文和金文作對比開始的,而他的教學生涯則是從東莞中學教《文字源流》開始的。接著他用許多甲骨文和金文的材料來證明許慎的哪些說法是對的,哪些說法有所不足甚至是錯誤的。這些有關漢字歷史的常識讓我們印象十分深刻,終身受用。
其次是受到饒選堂先生的啟示。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本人有幸追隨選堂先生從事楚地出土文獻的研究工作。選堂先生研究出土文獻的特點是既要釋文字,又要明義理,更強調從文化史的高度,明因果,溯源流,窺探人類文明發展的軌跡。在研究方法上,他主張把研究對象的相關事物盡可能匯集起來,從時間方面探討其產生、銜接的先后層次,從空間方面考察其交流、傳播和互相挹注的歷史事實,進而從錯綜交叉的關系中尋找其說明種種現象的內部規律。饒先生的這些論述,在不知不覺中植下自己對探討漢字的因果和源流的強烈意識。
曾憲通(1935— ),中山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著名古文字學家,主要著作有《長沙楚帛書文字編》、《楚地出土文獻三種研究》、《曾憲通學術文集》、《古文字與出土文獻叢考》等。曾任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語言學學科組成員,教育部高校中文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語言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省中國語言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現為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文史專業委員,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理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華東師大“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學術委員,北師大“中國文字整理與規范研究中心”學術委員,《古漢語研究》、《古籍整理研究學刊》、《語言科學》和《華學》等雜志編委。
林志強(1964—),福建師范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文字學會理事、福建省辭書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福建省語言學會常務理事。主要著作有《漢字的闡釋》、《古本〈尚書〉文字研究》等。
前言
第一章 敘說
第一節 關于“漢字源流”的“源”和“流”
第二節 “漢字源流”的研究概況
第三節 探索“漢字源流”的目的
第四節 學習“漢字源流”的方法和步驟
第二章 通論
第一節 漢字起源的探索
第二節 漢字造字法
第三節 漢字形體的變遷
第三章 漢字初文
第一節 與人體有關的初文
第二節 與自然物有關的初文
第三節 與人類創造物有關的初文
第四節 與其他語詞有關的初文
第四章 漢字偏旁分析
第一節 偏旁的演進和流變
第二節 隸變對漢字偏旁的影響(上)
第三節 隸變對漢字偏旁的影響(下)
第四節 現代漢字形近偏旁辨析
第五章 特殊結構的合體字辨析
第一節 特殊結構的會意字辨析
第二節 特殊結構的形聲字辨析
第六章 漢字源流釋例
第一節 單字釋例(上)
第二節 單字釋例(中)
第三節 單字釋例(下)
第七章 漢字源流研究的拓展
第一節 關于字組研究
第二節 關于字族研究
第三節 關于漢字的行廢現象
附圖
字例索引
后記
“六書說”是漢代完成的一種文字理論,它的基礎,是建立在小篆之上的。由于漢字的演變是有序的漸變過程,古今字體之間大體上依然有著對應性和繼承性,因此,“六書”在分析小篆之前和小篆之后的漢字形體時,仍然有它廣闊的用武之地,基本規則還是不變的。但是,漢字的演變又是紛繁復雜的。,小篆作為漢字的一種字體,不能代表所有的漢字,因而以小篆為分析對象的“六書說”的適用范圍也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它不能用來衡量所有的古今漢字。因此,隨著文字研究的深入,“六書”理論在漢代以后也在不斷發展。其中有代表性的學說,首先是明代楊慎在《六書索隱》中把“六書”中的前四書視為經,后二書視為緯。他說:“六書,象形居其一,象事居其二,象意居其三,象聲居其四。假借者,借此四者也;轉注者,注此四者也。四象以為經,假借、轉注以為緯。”這應該是清代“四體二用說”的前奏。清代明確提倡“四體二用”說的學者是戴震,他認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轉注和假借是用字之法。他在《答江慎修先生論小學書》中說:大致造字之始,無所馮依,宇宙間事與形兩大端而已。指其事之實日指事,一、二、上、下是也;象其形之大體日象形,日、月、水、火是也。文字既立,則聲寄于字,而字有可調之聲;意寄于字,而字有可通之意,是又文字之兩大端也。因而博衍之,取乎聲諧,日諧聲;聲不諧而會合其意,日會意。四者,書之體止于此矣。由是之于用,數字共一用者,如初、哉、首、基之皆為始,印、吾、臺、予之皆為我,其義轉相為注,日轉注。一字具數用者,依于義以引伸,依于聲而旁寄,假此以施于彼,日假借。所以用文字者,斯其兩大端也。六者之次第出于自然,立法歸于易簡。
此說一出,深受推崇,如段玉裁說:“戴先生日: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四者,字之體也;轉注、假借二者,字之用也。’圣人復起,不易斯言矣。”
到了20世紀,文字學家又做了許多改造“六書”的嘗試。30年代,唐蘭提出“三書說”,后來陳夢家、裘錫圭也提出“三書說”,詹鄞鑫提出“新六書說”,這些新說之間互有聯系又各不相同,比較清楚地體現了前后學者之間的繼承和創新的關系,從中可以看出20世紀漢字結構類型理論的發展態勢。此外張世祿于40年代在《中國文字學概要》中提出用“寫實法”、“象征法”和“標音法”來概括中國文字的構造;于省吾在甲骨文中發現了“具有部分表音的獨體象形字”和“附劃因聲指事字”兩種條例,突破了傳統“六書”的范圍;林法在80年代出版的《古文字研究簡論》中,認為漢字在形成體系時,使用了“以形表義”、“借形記音”和“兼及音義”三種基本結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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