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年 蘇青文集(小說卷上)》是《蘇青文集》小說卷上,收入了蘇青代表性的長篇小說《結婚十年》。《結婚十年 蘇青文集(小說卷上)》以自傳體的方式展示了三四十年代中國知識女性在婚姻、家庭和事業中所遭遇的困境以及精神上的困苦。這部小說在當時社會引起了較為強烈的反響,至今仍為大眾所不斷提及,是現代文學史上的一部代表作品。
蘇青(1917—1982),生于浙江鄞縣的書香門第。本名馮允莊,早年發表作品時署名馮和儀,后以蘇青為筆名。上海淪陷期間與張愛玲齊名。1944年以一部自傳體長篇小說《結婚十年》轟動文壇,主要作品有:《結婚十年》《續結婚十年》《歧途佳人》《飲食男女》《浣錦集》等。她的作品風格獨特,文風清麗,用筆活潑率真,平實自然,擅長寫身邊事、家庭事、生活事,表現女性在社會上生存之不易,用女性的視角觀察現實人生百態,世事變遷。這種貼近生活的敘述、細膩的小說語言特點、熱辣深刻的議論文風受到很多讀者的歡迎,也使她的創作在現代文學史上獨樹一幟。1982年,于貧病交加中去世。
序
一 新舊合璧的婚禮
二 洞房花燭夜
三 風流寡婦
四 愛的饑渴
五 兩顆櫻桃
六 養了一個女兒
七 寂寞的一月
八 少奶奶生活
九 我的丈夫
十 小學教員
十一 歸寧
十二 脫籠的鳥
十三 來到上海
十四 小家庭的咒
十五 開始投稿
十六 小心眼兒
十七 產房驚變
十八 逃難記
十九 避居鄉下
二十 丈夫的職業
二十一 父女之愛
二十二 骨肉重敘
二十三 愛的侵略者
二十四 都是為了孩子
后記
出版后記
《結婚十年蘇青文集(小說卷上)》:
坐花轎是我鄉女兒的特權,據說從前宋康王泥馬渡江以后,就逃到我鄉某處地方,金兀術追了過來,康王急了,向路旁的一個姑娘求救。那個姑娘便叫他躲起來,自己卻誑兀術說康王已逃向前方去了,因此救了康王一命。后來康王即位,便是高宗,想報此恩,可是找不到這位救他的姑娘,于是便降旨說凡N府姑娘出嫁,均得乘坐花轎。這轎據說乃是仿御轎形式而造,周圍雕著許多鳳凰,轎前-II彩燈,花花綠綠,十分好看。按照一直傳下來的規矩,只有處女出嫁,才可坐花轎,寡婦再醮便只可坐彩轎(在普通轎子上扎些彩,叫彩轎),不許再坐花轎。若有姑娘嫁前不貞,在出嫁時冒充處女而坐了花轎,據說轎神便要降災,到停轎時那姑娘便氣絕身死了。
母親當然相信我是處女,因此堅持要我坐花轎,不可放棄這項難得的特權。我覺得坐了花橋上青年會去行文明結婚禮,實在有些不倫不類,但一則因為羞答答的難于啟齒,二則恐怕母親疑心我有他故,以為我在怕轎神降災而不敢坐了,所以結果還是由她們主張,坐花轎就坐花轎吧。
花轎是由男宅雇定,抬到我家來迎親的,進門的時候已經晌午了,我正在床上著急,因為整個上午沒有起來,大小便急得要命。好容易聽得門外人聲鼎沸,房間里的人也騷動起來了,孩子們哭呀哭:“媽呀!花花轎子來啦!我要去,囝囝要去看呀!”我知道花轎到了,一D中恰如遇到救星,巴不得她們一齊出去,好讓我下床撒了尿再說。不料她們卻不動身,只在窗口張望,一面吆喝著孩子不許頂頭迎上去,說是沖了轎神可不是玩的。她們喊:‘‘囡囡,不許上去,快回來呀!新娘子還在床上沒起來哩,快來看新娘子打扮呀!”真糟糕!他們還不肯放我自由哩。那時我的小便可真連拼命也自忍不住了,然而卻又不能下床,給人家笑話說:花轎一到新娘子便猴急起來自己竄下床了,那還了得嗎?我急得流下淚來。淚珠滾到枕上,滲入木棉做的枕芯里,立刻便給吸收干了,我忽然得了個下流主意,于是輕輕地翻過身來,跪在床上,扯開枕套,偷偷地小便起來。小便后把濕枕頭推過一旁,自己重又睡下,用力伸個懶腰,真有說不出的快活。不一會,吹打手在房門口“催妝”了,我拿被蒙住了頭,任他們一遍,二遍,三遍的催去,照例不作理會,正想朦朧入睡時,伴娘卻來推醒我了。
其后,便有兩個伴娘來替我化妝,我的五姑母坐在旁邊指點,房間里滿是看客,我生平從不曾當著人涂脂抹粉,心里覺得怪不好意思。可是五姑母卻得意洋洋,巴不得多些人來欣賞才好,因為我這天的新娘裝束完全是她出的主意,母親一向信任她,當然不會不同意。她說時下的禮服雖然都用白色,但是她看著嫌白色不吉利,主張一定要改用淡紅綢制,上面繡紅花兒。紗罩也是淡紅色的,看起來有些軟綿綿惹人陶醉。手中捧的花是絹制,也是淡紅色的,這是我五姑母頂得意的杰作,她說鮮花易謝,謝了便不吉利,不如由她用人工來制造一束,既美麗,又耐久。她真替我設想得周到,處處是吉利第一,好看第二,頭上的花環也用粉紅色,腳上卻是大紅緞鞋,繡著鴛鴦,據說這雙鞋子因與公婆有關,因此不能更動顏色。我的身材既矮且小,按理一雙高跟皮鞋是少不了的,“但是,”我的五姑母說:“你年青不明白道理,這雙紅緞鞋子卻大有講究,你穿著它上轎,換下來便妥為保存,將來等到你公婆百年之后,你要把它拿出來縫上孝布,留出鞋跟頭一闊條紅的,那便是照你公婆們上天堂的紅燈,假使你今天穿了皮鞋,將來又怎能縫上孝布呢?不是害你公婆只好黑暗中摸索著上天堂了嗎?”我想好在禮服是長裙曳地,穿什么鞋子都看不見,紅緞便是紅緞的吧。
打扮完畢,外面奏起樂來,弟弟便來抱我上轎了。據說那時我應該嗚鳴的哭,表示不愿意上轎,由弟弟把我硬抱上。可是我沒有這樣做,因為那太冤枉了弟弟,他事實上并不會強迫我上轎嫁出去,那是真的。然而他還得循俗抱我,累得額上青筋暴漲,好容易喘著把我抱到轎前,我趕緊下來,走進轎子。那時只聽得客人們都嘩笑起來,據說為的是我不該自己進轎,還該由他把我推進去,才算合理。可是我既已進去了,再出來也不好意思,只得索性一屁股坐定,垂頭閉目裝新娘樣子。說起這坐轎的規矩來,母親倒是教過我的,她說坐定后絕不能動,動一動便須改嫁一次,我不敢動,直到后來伴娘把一只滾燙的銅爐放在我腳下了,灼得我小腿都快焦掉,不禁左挪右挪的,把屁股不知顛動多少次。至于我將來是否便會再嫁三嫁至于多次嫁呢,那是有待事實證明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