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國》是古希臘偉大哲學家柏拉圖的著名的對話體著作之一。對話錄里柏拉圖以蘇格拉底之口通過與其他人對話的方式設計了一個真、善、美相統(tǒng)一的政體,即可以達到公正的理想國。柏拉圖的理想國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烏托邦。在他的理想國里統(tǒng)治者必須是哲學家,或者讓政治家去學習哲學。他認為現存的政治都是壞的,人類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學家掌握政權,也只有真正的哲學家才能拯救當時城邦所處的危機。這種信念構成了柏拉圖成熟的政治哲學體系的核心。在他的眼里,“哲學家”有著特殊的內涵。他認為哲學家是最高尚、最有學識的人,而這種賢人統(tǒng)治下的賢人政體就是最好的政體。所以,只有建立以哲學家為國王的國家才是最理想的國家。這個國家就是存在于天上的模范國家。
在他看來,哲學家的本質是具有知識,具有智慧、正義、善的美德,只有哲學家才能達到對國家最高理念的認識,即對“善”的把握,而其他人也只能把握“意見”而已。治國作為一門知識,也只有哲學家才能掌握它,進而有資格執(zhí)政,也就是說只有哲學家才能達到對于國家理念的認識,知道“理想國”應該怎樣組織、怎樣治理。這樣,所謂哲學家執(zhí)政,就被柏拉圖理解為高超的智慧、真實的知識、完美的德行和絕對最高權力的結合。他堅信只有哲學家才可拯救城邦和人民,哲學家是理想國必然的統(tǒng)治者。
人類追求的正義與善就是柏拉圖理想國的主題,他認為國家、政治和法律要朝向真正的存在并與人的靈魂相關才有意義。在《理想國》里蘇格拉底剛開始討論的話題就是“正義”問題,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柏拉圖對正義有著多么強烈的憧憬與向往!他認為絕對的正義在神那里,這正好印證了對話結尾的宣言:“讓我們永遠走向上的路,追求正義和智慧。”正義和智慧不僅是國家的主題,也可以說是整個宇宙存在的本質,因為國家的起點“就是永無止境的時間以及時間帶來的變化”。
全書共分為十卷,全部都是由蘇格拉底與塞法盧斯、波烈馬邱斯、塞拉西馬邱斯和阿德曼托斯等人在塞法盧斯家里的對話和辯論組成。
第一卷主要對當時流行的正義觀作了逐一的分析和批判。
開卷以蘇格拉底的提問開始,被問者是波烈馬邱斯的父親塞法盧斯——一個愛上機智的清淡、清心寡欲的受人尊敬老者。他認為,一個人即使忍受貧困和年老,但做人要是遵循“中庸適度,心平氣和,做到內心的滿足與寧靜就是幸福的”。談話中,他們談到了正義,他傾向于把正義等同于講真話和欠債還債。蘇格拉底打個比方反駁了他,即“譬如說,你有個朋友在頭腦清醒時曾把武器交給你;假如后來他瘋了,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會說不能還給他。如果還給他,那倒是不正義的。把整個真實情況告訴瘋子也是不正義的”。因此,“有話實說,拿了人家東西照還這不是正義的定義”。接著,塞法盧斯的兒子波烈馬邱斯起為其父的意見辯護,認為正義就是“把善給友人,把惡給敵人”。對于這一點,蘇格拉底指出,“朋友”和“敵人”的標準是難以定義的,況且如果“朋友”是壞人,而“敵人”是好人的話,那么,幫助朋友去傷害敵人就是不正義的。這時,塞拉西馬邱斯插上話,認為正義不是別的,就是強者的利益。“在任何國家里,正義就是已經建立起來的,當時正在掌權的政府的利益。”蘇格拉底不同意。他認為塞拉西馬邱斯的觀點換句話說就是“服從統(tǒng)治者是正義的”。但是,各國統(tǒng)治者難免會犯錯誤,難免會制定一些錯誤的法律;這些錯誤的法律對他們是不利的。認為服從統(tǒng)治者就是正義,照此說法,不但做對強者有利的事是正義,而且做對強者不利的事也是正義了,那么,“正義是強者的利益,也可能是對強者的損害”。因此,所謂強者的利益事實上是“強者自認為對己有利的事;而弱者必須做這些事”。更進一步說,“任何技藝都不是為它本身的,而是為它的對象服務的。”例如,“騎術不是為了騎術本身的利益,而是為了馬的利益;醫(yī)術尋求的不是醫(yī)術自己的利益,而是對人體的利益;一個統(tǒng)治者,當他統(tǒng)治的時候,他不能只顧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屬下老百姓的利益。”接著,塞拉西馬邱斯話鋒一轉,認為“正義的人跟不正義的人交往,總是吃虧,不正義的人總是處處沾光,為非作歹,竊國篡政,過著快樂的生活”。蘇格拉底反駁道:正義是心靈的美德,不正義是心靈的邪惡,所以正義的人
生活好,不正義的人生活得壞。即便如此,蘇格拉底還是沒有闡明究竟什么是正義。
第二卷談論了“什么是城邦的正義,并提出建立一個城邦需要哪些人”。
接上一卷的談話,格勞孔插入話題——正義起源在于守法踐約,即人們在交往中既嘗過干不正義之事的甜頭,又嘗過遭受不正義的苦頭,兩種味道都體驗到以后,那些不能專嘗甜頭又不吃苦頭的人,覺得大家最好訂立契約和法律,既不得不正義之惠,也不吃不正義之虧。因此,正義的本質就是“最好與最壞的折中”,“那些做正義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僅僅是因為沒有本領作惡”,“在任何場合之下,一個人只要能干壞事,他總會去干的”。到此,阿德曼托斯又插了一句:“博得一個正義的好名聲往往能得到很多好處,即使當事人并不是正義的。”到底正義是什么呢?問題似乎還是有疑惑。蘇格拉底建議先考察城邦里正義是什么,然后再在個人身上考察它,這叫由大見小。人們之所以要建立一個城邦,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不能單靠自己達到自足,我們需要許多東西。由于需要的不同反映在人的天性上就是各個人適合自己干的事情就不同。因此,這種天性的稟賦決定了理想的城邦由統(tǒng)治者、護衛(wèi)者和生產者三個等級構成。
第三卷討論了城邦中誰當統(tǒng)治者、人們如何劃分等級以及如何教育和培養(yǎng)統(tǒng)治者的問題。
蘇格拉底闡述的中心思想是,為了教育和培養(yǎng)統(tǒng)治者和護衛(wèi)者,在理想的城邦中,必須把詩歌和故事中的模仿限制在最狹窄的范圍以內。對于準備成為軍人(護衛(wèi)者)的兒童來說,音樂教育和體育訓練要互相配合,不能只顧一面而棄其他。那些專搞體育鍛煉的人往往變得過分粗暴,而那些專搞音樂文藝的人又不免變得過度軟弱。只有把音樂和體育配合恰當,以最優(yōu)比例把兩者應用到心靈上的人,才是最完美最和諧的人。神把城邦自由民劃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是黃金等級,其本性為愛智者,其職業(yè)為統(tǒng)治者;第二等級是白銀等級,其本性為愛榮譽者,其職業(yè)為軍人;第三等級為鐵銅等級,其本性為享樂者,其職業(yè)為生產者。統(tǒng)治者必須是年紀大一點的,具有護衛(wèi)國家的信念和能力,并且真正關心國家利益的人。軍人自幼經受了對其愛國心、堅定性和洞察力方面的考察,他們是助手,負責執(zhí)行統(tǒng)治者的法令。
第四卷繼續(xù)談論教育與培養(yǎng)的重要性,引出城邦和個人的正義。
蘇格拉底闡述的核心思想是,建立城邦的目標是實現全體公民的最大幸福,在這樣的城邦中最可能找到正義,等到把正義的和不正義的國家都找到以后,我們就可以知道究竟在哪一種國家中生活最幸福了。城邦的規(guī)模或要擁有的疆土大小只要能保持國家統(tǒng)一就達到最佳狀態(tài)。真正的立法家不應當把力氣花在法律和憲法這一類事情,不論是在政治秩序不好的國家還是在政治秩序良好的國家,而是“注意一件大家常常說的所謂大事就行了”,即教育和培養(yǎng)。正義就是“每個人在國家內做他自己分內的事”。當生產者、護衛(wèi)者和統(tǒng)治者在國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互不干擾時,便有了正義的國家。如果這三個等級互相代替或互相干涉,這就是不正義,國家將會因此毀滅。正義的城邦應該是一個善的城邦,它具有智慧、勇敢、節(jié)制的美德。智慧是治國的知識,是統(tǒng)治者必須具備的品質。假如他們有智慧,整個國家便會有智慧。其次是勇敢。這是軍人所必備的品質,勇敢就是對危險的真實估計,在對他們的教育中,這種品質就已經灌輸給他們了。第三是節(jié)制。節(jié)制就是控制自己的欲望,實際上就是高尚的品質控制卑劣的品質,正如在理想國中少數優(yōu)秀的人物控制著下層等級一樣。節(jié)制與勇敢、智慧不同,后兩者因體現在國家的不同階層而使國家成為勇敢的和智慧的。節(jié)制則貫穿于所有公民之中,把三個等級和諧地聯系起來。
每個人的靈魂中也有三種品質:理性、激情和欲望。它們各自發(fā)揮著獨立的作用。理性和激情相當于上面提到的智慧與勇敢,節(jié)制則相當于對欲望的控制和對理性的服從。和國家的正義一樣,一個人自身內的三種品質各自做它分內的事,那他就是正義的人;反之,三個部分爭斗不和,互相干涉,便會產生邪惡,從而使他成為不正義之人。
五卷主要談論了共妻共子的制度以及哲學王統(tǒng)治理想城邦的問題。
蘇格拉底闡述的核心思想是,理想國中婦女和兒童的問題。他說:為了同樣地使用女子,我們一定要給女子以同樣的培養(yǎng)和訓練。我們主張有不同天性的人應該從事不同的職業(yè),這一原則也適用于女子。職業(yè)的確定根據稟賦,而不取決于性別。其實男女之間除去生理上的區(qū)別之外,本質上沒有兩樣,只不過女子比男子弱一些罷了。在理想國中,各種職務應該對男女全部開放。
在理想國中,女護衛(wèi)者應該歸男護衛(wèi)者共有,任何人不得組成一夫一妻的家庭。同樣,兒童也都公有,父母不知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認識自己的父母。男人和女人共同受教育,同吃同住,沒有任何私產。婚姻由國家安排,最好的男人應該與最好的女人結合在一起,而最壞的男人應該與最壞的女人結合在一起。最好的男女的下一代必須被哺養(yǎng)成人,最壞的男女的下一代則不予養(yǎng)育。結婚人數的多寡,由統(tǒng)治者秘密安排,要保護適當的公民人口,使城邦不致過大或過小。生下來有先天缺陷的孩子,將被秘密地處理掉。
這樣的理想國能否實現呢?“除非哲學家成為我們這些國家的國王,或者我們目前稱之為國王和統(tǒng)治者的那些人物,能嚴肅認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權力與聰明才智合而為一。”
第六卷主要談論理想的城邦的統(tǒng)治者——哲學家,要使他們成為真正的統(tǒng)治者,必須使他們掌握最真正的知識——善的理念。
蘇格拉底的核心觀點是,哲學家在世界上占少數,他們具有良好的記性,敏于理解,豁達大度,溫文爾雅,愛好和親近真理、正義、勇敢和節(jié)制。所以,這種人應當成為城邦的統(tǒng)治者。然而將要成為真正哲學家的極少數人必須走一條曲折漫長的路,完成作為他們特有使命的最大學習。這最大學習就是去學習比正義和智慧還要高的最大知識——善的理念。善的理念相當于太陽。真理起源于善,就像光線起源于太陽一樣。知識(正義和美等)相當于事物,它們起源于善,就像萬物受太陽哺育生長一樣。人的靈魂則相當于眼睛,借助太陽發(fā)出的光線而獲得各種知識。
第七卷蘇格拉底提出一個“洞穴理論”,用這個例子說明哲學王的生活道路。看洞壁上的陰影,看火光下的實物,看夜空和夜空中的星光月光,然后看到太陽本身,就等于認識善的理念了。然而,哲學家不應該留戀高處的幸福生活(認識善的理念),他得參加管理國家的工作,不辭辛苦,再回到洞穴中和囚徒們同吃同住。
要成為一個最好的管理人才,他們年輕時必須是戰(zhàn)士,受過良好的體育和音樂教育,進一步還要學習算術,這個學科能夠將靈魂引向真理。其次是幾何學,再其次是天文學,接著還有和天文學成對的科學——關于和諧的聲音的科學。所有這一切,都只是辯證法的預備課程,唯有辯證法才是最高的科學,它引導理智去達到事物的本質。“當一個人企圖靠辯證法通過推理而不管感官的知覺,以求達到每一事物的本質,并且一直堅持到靠思想本身理解到善者的本質時,他就達到了可理知事物的頂峰了。”
第八卷主要對四種有缺陷的政體逐一加以評述。
有多少種不同類型的政治制度就有多少種不同類型的人格,政制產生于城邦公民的習慣,習慣的傾向決定其他一切的方向。四種有缺陷的國家制度分別是:第一種被叫作斯巴達和克里特政制,受到廣泛贊揚,它主要的特征是好勝和愛榮譽;第二種叫作寡頭政制,少數人的統(tǒng)治,在榮譽上居第二位,它以財產為衡量標準,崇拜金錢,有很多害處;第三種叫作民主政制,是接著寡頭政制之后產生的,又是與之相對的,它最大的特點在于城邦中的人物性格多樣性,做事隨心所欲;最后,第四種是僭主政制,它產生于極端的自由,它是城邦最后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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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說完這些話時,我以為我終于可以從爭辯之中解脫了。誰知這不過才是個開場白呢!由于格勞孔向來見義勇為,對什么都窮追不舍。因此他對于塞拉西馬邱斯那么容易就認輸反倒不能接受。)
格勞孔:蘇格拉底,你剛才說正義在各個方面都比不義強,你是真心實意想說服我們呢,還是想顯得說服了我們呢?
蘇格拉底:如果這取決于我的話,我愿意選擇真正地說服你們。
格勞孔:可是,蘇格拉底。你只是這么想,可并沒有這么做。你實話實說,是不是存在著一種善,我們樂意要它,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如像歡樂,它是無害的,而且也不擔負任何的后果,除了樂趣,還是快樂而已。
蘇格拉底:沒錯,依我看,確實是存在這樣的一種善的。
格勞孔:那么是不是還有另外一種善,我們之所以愛它既為了它本身,也為了它的后果。比如明白事理,視力好,身體健康。我認為,我們歡迎這些東西,是為了兩個方面。
蘇格拉底:是的。
格勞孔:你見到過第三種形式的善嗎?例如體育鍛煉啦,害了病要求醫(yī),因此就有醫(yī)術啦,總的說,就是賺錢之術,都屬這一類。說起來這些事都應該算是單調的苦事,但是對于我們來說是有好處的。因此我們愛它們并不是為了它們本身,而是為了報酬,以及其他種種隨之而來的利益。
蘇格拉底:嗯,沒錯,是有第三種,不過你想說明什么呢?
格勞孔:那你說正義究竟屬于第幾種?
蘇格拉底:我認為正義屬于最好的一種。一個人要想快樂,就得愛它——既因為它本身,又因為它的后果。
格勞孔:不過,一般人可不是這樣想的,他們認為正義是一件苦事。他們拼著命去干,圖的是它的名和利。至于正義本身,人們是害怕的,也是想盡量回避的。
蘇格拉底:我也知道一般人是這樣想的。塞拉西馬邱斯正是因為把所有這些看透了,所以才干脆貶低正義而贊頌不正義的。不過,我只能怪自己太笨拙,要想學他學不起來。
格勞孔:讓我再說兩句,看你能不能同意。我覺得塞拉西馬邱斯是被你弄得暈頭轉向了,就像一條蛇被迷住了似的,他對你屈服得太快了。但是我對你所提出的關于正義與不正義的論證還要表示不滿意。我想知道到底什么是正義,什么是不正義;它們在心靈里各產生什么樣的力量;至于正義和不正義的報酬和后果我主張暫且不去管它。如果你支持的話,我們就來這么干。
我打算把塞拉西馬邱斯的論證復述一遍。
第一,我先說一般人認為的正義的本質和起源;
第二,我再說所有把正義付諸行動的人都不是心甘情愿的,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不是因為正義本身善而去做的;
第三,我說,他們這樣看待正義是有幾分道理的,因為從他們的談話聽起來,好像關于正義和不正義的定義問題,也就是下面所說的,正義和不正義的“本質”,即后面所說的對心靈的“影響”。不正義之人日子過得比正義的人要好得多。
蘇格拉底啊,你可別誤解了,須知這并不是我自己的想法。但是我滿耳朵聽到的卻是這樣的議論,塞拉西馬邱斯也好,其他各色各樣的人也好,都是眾口一詞,這真叫我為難。
相反我卻從來沒有聽見有人像樣地為正義說句好話,證明正義比不正義好,能讓我滿意的。我倒真想聽到呢!看來唯一的希望只好寄托在你身上了。
因此,我要盡力贊美不正義的生活。用這個辦法讓你看著我的樣子去贊揚正義,批評不正義。你是不是同意這樣做?
蘇格拉底:沒有什么能夠更令我感到高興的了。還有什么題目是一個有頭腦的人愿意去講了又講,聽了又聽的呢?
格勞孔:好極了。那就先聽我來談剛才提出的第一點——正義的本質和起源。人們說:做不正義事是利,遭受不正義是害。遭受不正義所得的害超過干不正義所得的利。所以人們在彼此交往中既嘗到過干不正義的甜頭,又嘗到過遭受不正義的苦頭。兩種味道都嘗到了之后,那些不能專嘗甜頭不吃苦頭的人,覺得最好大家訂立契約:既不要得不正義之惠,也不要吃不正義之虧。
打這時候起,他們中間才開始訂法律立契約。他們把守法踐約叫合法的、正義的。這就是正義的本質與起源。
正義的本質就是最好與最壞的折衷——所謂最好,就是干了壞事而不受罰;所謂最壞,就是受了罪而沒法報復。人們說,既然正義是兩者之折衷,它之為大家所接受和贊成,就不是因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為這些人沒有力量去干不正義,任何一個真正有力量作惡的人絕不會愿意和別人訂什么契約,答應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瘋了。因此,蘇格拉底啊,他們說,正義的本質和起源就是這樣。
說到第二點。那些做正義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僅僅是因為沒有本事作惡。這點再清楚也沒有了。假定我們這樣設想:眼前有兩個人,一個正義,一個不正義,我們給他們各自隨心所欲做事的權力,然后冷眼旁觀,看看各人的欲望把他們引到哪里去。我們當場就能發(fā)現,正義的人也在那兒干不正義的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嘛!人都是在法律的強迫之下,才走到正義這條路上來的。
我所講的隨心所欲,指的是像呂底亞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樣一種權力。
據說他是一個牧羊人,在當時呂底亞的統(tǒng)治者手下當差。有一天暴風雨之后,接著又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殼裂開了,下有一道深淵。他雖然驚了一下,但還是走了下去。
故事是這樣說的:他在那里面看到許多新奇的玩藝兒,最特別的是一匹空心的銅馬,馬身上還有小窗戶。他偷眼一瞧,只見里面一具尸首,個頭比一般人大,除了手上戴著一只金戒指,身上啥也沒有。他把金戒指取下來就出來了。
這些牧羊人有個規(guī)矩,每個月要開一次會,然后把羊群的情況向國王報告。他就戴著金戒指去開會了。他跟大伙兒坐在一起,誰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寶石朝自己的手心一轉。
這一下,別人都看不見他了,都當他已經走了。他自己也莫名其妙,無意之間把寶石朝外一轉,別人又看見他了。這以后他一再試驗,看自己到底有沒有這個隱身的本領。果然百試百靈,只要寶石朝里一轉,別人就看不見他。朝外一轉,就看得見他。
他有了這個寶物,就想方設法謀到一個職位,當上了國王的使臣。到了國王身邊,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謀,殺掉了國王,奪取了王位。
照這樣來看,假定有兩只這樣的戒指,正義的人和不正義的人各戴一只,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想象,沒有一個人能堅定不移,繼續(xù)做正義的事,也不會有一個人能克制住不拿別人的財物,如果他能在市場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隨便拿什么,能隨意穿門越戶,能隨意調戲婦女,能隨意殺人劫獄,總之能像全能的神一樣,隨心所欲行動的話,到這時候,兩個人的行為就會一模一樣。
因此我們可以說,這是一個有力的證據,證明沒有人把正義當成是對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實行,做正義事是勉強的。
在任何場合之下,一個人只要能干壞事,他總會去干的。大家一目了然,從不正義那里比從正義那里個人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每個相信這點的人總能振振有詞,說出一大套道理來。如果誰有了權而不為非作歹,不奪人錢財,那他就要被人當成天下第一號的傻瓜,雖然當著他的面人家還是稱贊他——人們因為怕吃虧,老是這么互相欺騙著。
這一點暫且說到這里。
如果我們把最正義的生活跟最不正義的生活作一番對照,我們就能夠對這兩種生活做出正確的評價。怎樣才能清楚地對照呢?
這么辦:我們不從不正義者身上減少不正義,也不從正義者身上減少正義,而讓他們各行其事,各盡其能。
首先,我們讓不正義之人像個有專門技術的人,例如最好的舵手或最好的醫(yī)生那樣行動,在他的技術范圍之內,他能辨別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取其可能而棄其不可能。
即使偶爾出了差錯,他也能補救。那就等著瞧吧!他會把壞事干得不漏一點馬腳,誰也不能發(fā)覺。如果他被人抓住,我們就必須把他看作一個蹩腳的貨色。不正義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義道德,肚子里男盜女娼。
所以我們對一個完全不正義的人應該給他完全的不正義,一點不能打折扣;我們還要給壞事做絕的人最最正義的好名聲;假使他出了破綻,也要給他補救的能力。
如果他干的壞事遭到譴責,讓他能鼓起如簧之舌,說服人家。如果需要動武,他有的是勇氣和實力,也有的是財勢和朋黨。
在這個不正義者的旁邊,讓我們按照理論樹立一個正義者的形象:樸素正直,就像詩人埃斯庫洛斯所說的“一個不是看上去好,而是真正好的人”。因此我們必須把他的這個“看上去”去掉。
因為,如果大家把他看作正義的人,他就因此有名有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為正義而正義,還是為名利而正義了。所以我們必須排除他身上的一切表象,光剩下正義本身,來跟前面說過的那個假好人真壞人對立起來。讓他不做壞事而有大逆不道之名,這樣正義本身才可以受到考驗。雖然國人皆曰可殺,他仍正義凜然,鞠躬殉道,死而后已;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堅持正義,終生不渝。這樣讓正義和不正義各趨極端,我們就好判別兩者之中哪一種更幸福了。
蘇格拉底:老天爺保佑!我親愛的格勞孔,你把這兩個人修飾得太好了!它們就像是參加比賽的一對雕塑藝術品一樣。
格勞孔:我只是盡自己所能罷了。我想,如果這是兩者的本質,接下來討論兩種生活的前途就更容易了。所以我必得接著往下說。如果我說話粗野,蘇格拉底,你就不要當成是我在講,你得當做那是把不義凌駕于正義之上頌揚非義的人在講。他們會這樣說:正義的人在那種情況下,將受到拷打折磨,戴著鐐銬,燒瞎眼睛,受盡各種痛苦,最后他將被釘在十字架上。死到臨頭他才體會到一個人不應該做真正義的人,而應該做一個假正義的人。埃斯庫洛斯的詩句似乎更適用于不正義的人。
在他的心里耕出一條深溝,從而結出計劃的果實。
人們說不正義的人倒真的是務求實際,不慕虛名的人——他不要做偽君子,而要做真實的人,他的心田肥沃而深厚;老謀深算從這里長出,精明主意生自這心頭。他由于有正義之名,首先要做官,要統(tǒng)治國家;其次他要同他所看中的世家之女結婚,又要讓子女同他所中意的任何世家聯姻;他還想要同任何合適的人合伙經商,并且在所有這些事情中,撈取種種好處,因為他沒有怕人家說他不正義的顧忌。
人們認為,如果進行訴訟,不論公事私事,不正義者總能勝訴,他就這樣長袖善舞,越來越富。
他能使朋友得利,敵人受害。他祀奉諸神,排場體面,祭品豐盛。不論敬神待人,只要他愿意,總比正義的人搞得高明得多。這樣神明理所當然對他要比對正義者多加照顧。所以人們會說,蘇格拉底呀!諸神也罷,眾人也罷,他們給不正義者安排的生活要比給正義者安排的好得多。
(格勞孔說完了,我心里正想說幾句話,但他的兄弟阿德曼托斯插了進來。)
阿德曼托斯:蘇格拉底,當然你不會認為這個問題已經說透徹了吧!
蘇格拉底:還有什么要講的嗎?
阿德曼托斯:最該講的事偏偏還只字未提呢。
蘇格拉底:我明白了。就像諺語說的那樣:“每個人都應該站在自己兄弟的旁邊。”他漏了什么沒講,你就幫他補上。雖然對我來說,他所講的已經足夠把我打倒在地,使我想要支援正義也愛莫能助了。
阿德曼托斯:廢話少說,聽我繼續(xù)講下去。我們必須把人家贊揚正義批判不正義的觀點統(tǒng)統(tǒng)理出來。依我看,這樣才能把格勞孔的意思弄得更清楚。做父親的告訴兒子,一切負有教育責任的人們都諄諄告誡:為人必須正義。但是他們的諄諄告誡也并不頌揚正義本身,而只頌揚來自正義的好名聲。因為只要有了這個好名聲,他就可以身居高位,通婚世族,得到剛才格勞孔所講的一個不正義者從好名聲中能獲得的種種好處。關于好名聲的問題,人們還講了許多話。
例如他們把人的好名聲跟諸神聯系起來,說諸神會把一大堆好東西賞賜給虔誠的人們。舉詩人赫西俄德和荷馬的話為例,前者說諸神使橡樹為正義的人開花結實。
樹梢結橡子,樹間蜜蜂鳴。
樹下有綿羊,羊群如白云。
他說正義者還有其他諸如此類的賞心樂事。荷馬說的不約而同:
英明君王,敬畏諸神,高舉正義,五谷豐登,大地肥沃,果枝沉沉,海多魚類,羊群繁殖《奧德賽》XIX,109—113。。
默塞俄斯和他的兒子在詩歌中歌頌諸神賜福正義的人,說得更妙。
他們說諸神引導正義的人們來到冥界,設筵款待,請他們斜倚長榻,頭戴花冠,一觴一詠,以消永日。
似乎美德最好的報酬,就是醉酒作樂而已。還有其他的人說,上蒼對美德的恩賜蔭及后代。他們說虔信諸神和信守誓言的人多子多孫,綿延百代。他們把瀆神和不正義的人埋在陰間的泥土中,還強迫他們用籃取水:勞而無功;使不正義的人在世的時候,就得到惡名,遭受到格勞孔所列舉的,當一個正義者被看成不正義者時所受的同樣的懲罰。
關于不正義之人,詩人所講的只此而已,別無其他。關于對正義者與不正義者的贊揚和非難之論,就說這么多吧!
除此之外,蘇格拉底呀!請你再考慮詩人和其他的人關于正義和不正義的另外一種說法。他們大家異口同聲反復指出節(jié)制和正義固然美,但是艱苦。
縱欲和不正義則愉快,容易,他們說指責不正義為寡廉鮮恥,不過流俗之見一番空論罷了。他們說不正義通常比正義有利。他們慶賀有錢有勢的壞人有福氣,不論當眾或私下里,心甘情愿尊敬這些人。他們對于窮人弱者,總是欺侮蔑視,雖然他們心里明白貧弱者比這些人要好得多。在這些事情當中,最叫人吃驚的是,他們對于諸神與美德的說法。
他們說諸神顯然給許多好人以不幸的遭遇和多災多難的一生,而給許多壞人以種種的幸福。求乞祭司和江湖巫人,奔走富家之門,游說主人,要他們相信:如果他們或他們的祖先作了孽,用獻祭和符咒的方法,他們可以得到諸神的賜福,用樂神的賽會能消災贖罪;如果要傷害敵人,只要化一點小費,念幾道符咒,讀幾篇咒文,就能驅神役鬼,為他們效力,傷害無論不正義者還是正義者。
他們還引用詩篇為此作證,詩里描寫了為惡的輕易和惡人的富足,名利多作惡,舉步可登程,惡路且平坦,為善苦登攀。以及從善者的路程遙遠又多險。
還有的人引用荷馬詩來證明凡人誘惑諸神,因為荷馬說過:
眾人獲罪莫擔心,逢年過節(jié)來祭神,香煙繚繞犧牲供,諸神開顏保太平。
他們發(fā)行一大堆默塞俄斯與俄爾甫斯的書籍。
據他們說,默塞俄斯與俄爾甫斯是月神和文藝之神的后裔。他們用這些書里規(guī)定的儀式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