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金融二元化背景下的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為研究對象,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新的研究視角和邏輯起點,對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現實異化和立法缺陷進行了歷史考察、實地調研和文本分析。在此基礎上對傳統的以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為引領的金融法學價值追求予以反思和解構,提出應當以金融公平引領合作金融立法,并從市場準入和退出法律制度、產權法律制度、組織管理法律制度、監管法律制度和社員權益保護法律制度五個方面對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進行了詳細的制度設計
姜慶丹
女,滿族,1980年生,遼寧沈陽人,法學博士。遼寧中醫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遼寧大學法律與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事經濟法學、金融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主持和參與國家及省部級課題10余項,發表論文20余篇。
第一章緒論 /
一、研究的緣起和意義 /
(一)研究緣起 /
(二)研究意義 /
二、研究的現狀和評價 /
(一)國外研究現狀和評價 /
(二)國內研究現狀和評價 /
三、研究方法 /
(一)規范分析法 /
(二)價值分析法 /
(三)歷史分析法 /
(四)比較分析法 /
(五)實證分析法 /
四、研究的框架和內容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內容 /
五、研究的難點和創新 /
(一)研究難點 /
(二)研究創新 /
六、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第二章一個新的研究視角——農民金融發展權 /
一、農民金融發展權的理論探源 /
(一)權利淵源:人權法中的發展權 /
(二)價值歸依:后現代法學的實質正義觀 /
(三)倫理基礎:包容性增長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
二、農民金融發展權的權利屬性和內涵分析 /
(一)權利屬性界定 /
(二)權利內涵分析 /
小結 /
第三章農村合作金融與農民金融發展權的契合 /
一、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
(一)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二)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
二、農村合作金融與農民金融發展權的契合 /
(一)農村合作金融與金融發展主體權的契合 /
(二)農村合作金融與自由融資權的契合 /
(三)農村合作金融與公平融資權的契合 /
(四)農村合作金融與融資合作權的契合 /
(五)農村合作金融與金融發展救濟權的契合 /
小結 /
第四章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視角的現實異化及立法缺陷審視 /
一、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異化發展 /
(一)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異化發展的歷史軌跡 /
(二)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種代表模式對比 /
(三)L省K縣農村合作金融發展情況的調研分析 /
二、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一)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
(二)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視角的立法缺陷探討 /
(三)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視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
小結 /
第五章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視角的域外立法經驗借鑒 /
一、域外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評析 /
(一)德國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評析 /
(二)日本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評析 /
(三)美國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評析 /
(四)印度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評析 /
二、域外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經驗借鑒 /
(一)注重農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
(二)堅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則 /
(三)保障農民在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中的產權主體地位 /
(四)明確農村合作金融主體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
(五)完善農村合作金融的監管法律制度 /
(六)構建農村合作金融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法律制度 /
小結 /
第六章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立法價值革新 /
一、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立法價值目標選擇 /
(一)傳統金融法二元價值目標的突破與革新 /
(二)金融公平價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領 /
二、金融公平價值在農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體解構 /
(一)平等的農民金融發展權保護制度 /
(二)機會均等的農村合作金融準入法律制度 /
(三)自主規范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經營法律制度 /
(四)差異性的農村合作金融監管法律制度 /
(五)補償性的農村合作金融救濟法律制度 /
小結 /
第七章農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創新 /
一、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基礎構建農村合作金融市場準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
(一)農村合作金融市場準入法律制度 /
(二)農村合作金融市場退出法律制度 /
二、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基礎創新農村合作金融產權法律制度 /
(一)明確農村合作金融獨立的合作社法人屬性 /
(二)農村合作金融產權主體權利區分法律制度安排 /
(三)農村合作金融產權結構優化法律制度安排 /
三、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基礎完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管理法律制度 /
(一)農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
(二)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體系法律制度安排 /
四、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基礎健全農村合作金融監管法律制度 /
(一)確立銀監會為基礎的合作金融政府監管 /
(二)重塑省聯社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業自律監管 /
(三)突出社員和監事會為主體的合作金融內部監管 /
五、以農民金融發展權為基礎構建社員權益保障法律制度 /
(一)農村合作金融社員民主管理權法律制度安排 /
(二)農村合作金融社員盈余分配權法律制度安排 /
(三)農村合作金融社員股份處置權法律制度安排 /
(四)農村合作金融社員監督權法律制度安排 /
(五)農村合作金融社員金融服務優先和優惠權法律制度安排 /
小結 /
結語 /
參考文獻 /
致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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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目錄
圖表目錄
表目錄
表4-1K縣金融服務機構整體情況一覽 /81
表4-2K縣聯社2013年貸款業務狀況 /82
表4-3K縣聯社2013年農業貸款具體業務狀況 /83
表4-4K縣聯社2013年農戶貸款具體業務狀況 /83
表4-5國家對農村合作金融的政府扶持政策 /103
表4-6合作金融與集體金融的區別 /106
表5-1美國農場信貸體系銀行及其協會數量
統計 /124
表5-2農場信貸銀行業務范圍劃分 /126
表7-1立法對投資股和資格股不同的權利、義務要求 /165
圖目錄
圖4-1K縣聯社2013年農業貸款與非農業貸款發放情況統計 /83
圖4-2K縣聯社2013年農業貸款具體業務發放情況統計 /83
圖4-3K縣聯社2013年農戶貸款具體業務發放情況統計 /84
圖5-1德國合作金融體系結構 /112
圖5-2德國合作銀行體系相互關系示意 /113
圖5-3日本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結構示意 /119
圖5-4美國農場信貸體系結構示意 /125
圖5-5印度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結構示意 /130
楊松
21世紀,的確是國家大振興、大變革、大發展的時代。國際金融危機深層影響還在繼續,世界經濟深度調整仍然持續,國際經濟治理機制和架構的缺陷始終凸顯。精準把脈世界經濟形勢,促進全球經濟穩定增長,增進全球協同治理已經成為共識。中國在“一帶一路”戰略下倡導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銀行、絲路基金,以及人民幣成為首個納入SDR的新興市場貨幣,正在成為中國對于國際經濟金融秩序和格局調整與發展的貢獻。在2015年11月15日土耳其G20 峰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張,在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五中全會確定十三五規劃之后,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進入快車道。隨著經濟轉型升級,金融已經從傳統的貨幣流通行為,轉化為體現經營活動資本化過程的現代金融,她不僅僅是一個產業,而是經濟的核心,是經濟發展的“血脈”。金融發揮著現代經濟穩健運行的指揮棒作用。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加快完善金融市場體制,是適應新的歷史時期,經濟治理現代化的需要;金融的強大,不但是現代國際戰略博弈制高點,而且是中國走向世界的戰略支撐。
21世紀中國金融發展之路,是一條通過改革提升金融配置資源和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之路,它直接關系到經濟轉型的成敗。無論是金融發展理念的創新、金融機構體系的健全、金融結構功能的轉型、金融調控功能的發揮、金融監管治理的裝備,首先要直面金融制度已有的難題和“瓶頸”,正視金融市場潛在的風險和缺欠,走出頂層設計和基層細化并進與互助的邏輯演進之路。其中法治的作用是獨特的,法治是金融發展的重要資源,以法治為核心的制度體系直接影響著金融市場的規范性、一致性和有效性,從而降低金融市場的制度成本和政治風險。法治還是金融市場發展的自發選擇,金融交易的非人格化特征排斥傳統社會的管制方式,金融交易的外部性需要統一的市場規范。金融交易的道德風險、“搭便車”行為、信息不對稱的存在,都需要統一、透明、公開公正的規范予以規制。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而金融深化改革的目標就是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發展要求的金融治理體系和金融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金融法治正是這個現代化進程的支點和抓手。就宏觀金融治理而言,就是在金融改革的頂層設計中體現法治治理的思維,注重金融法制度與金融政策的整體規劃、協調,優化金融法治能力,合理金融結構和市場,全面提升金融宏觀治理功能,提高金融業的國際秩序話語權和制度調控力,有效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微觀金融治理上,注重金融產品的規范化經營,規范各類金融主體的權義邊界和權力清單,以公司治理結構改革促進金融市場法治化,完善以市場為基礎的經營機制,增強金融市場主體權利意識和程序功能。
金融法治研究的水平和成就,從一個側面體現了國家對金融的治理水平和制度建設的能力,是增強金融競爭力的重要指征。當下的國際金融新秩序的形成、國內金融改革的深化,都需要法治從理念、理論、制度、調控、規制、監管等供應側的推進和回應。所以,金融法治的研究日益受到法學界和金融學界的關注,越來越多的中青年學者投身于國家金融法治研究的大潮,為適應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加強金融法治建設,辛勤耕耘,貢獻著自己的真知灼見,大大推進了中國金融法治研究進程。今天,我們設立了“金融法治發展文叢”,在叢書編委會主任王衛國教授的倡議下,我們期待能夠為廣大的中青年金融法學者提供展示成果和學術交流的平臺,獲得金融法學術界的關注、鼓勵和支持,以學術研究服務于金融法治發展。先期出版的閆海《貨幣調控權論》等三部專著,是遼寧大學法律與金融研究中心在從事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加快發展民營金融機構的法律保障研究”(13JZD012)的成果。
我們非常希望年輕一代學者能夠勇于開拓金融學和法學跨學科的研究,在金融法治的學術發展上體現我們這一代人的擔當,推進金融法治的中國學派的建立和發展。
謹以此文叢為國家的金融治理現代化和金融法治建設盡綿薄之力。
是為序。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