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系統研究WTO現有法律規定對于視聽服務市場準入問題的規制,在此基礎上對如何在國際層面上突破視聽服務市場準入的法律障礙進行深入分析。同時,通過比較研究,考察區域、雙邊貿易協定以及美國、法國、加拿大、印度等國家的視聽服務市場準入,總結出當下視聽服務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的發展趨勢,以期對我國制定視聽服務政策和法律有所借鑒。
李墨絲,法學博士,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貿研究所副研究員。2003年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并獲經濟學雙學位。2003年至2009年就讀于華東政法大學,先后獲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曾在《國際貿易問題》《國際貿易》《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等雜志上發表論文多篇,出版獨著1部及合著2部,主持國家重大課題子課題1項和省部級課題5項,并參與撰寫了《WTO法律大辭典》等著作。
序言001
第一章視聽服務的市場準入
第一節市場準入的一般含義
一、國際貿易領域的市場準入
二、WTO法律文件中的市場準入
第二節服務貿易的市場準入
一、WTO層面的服務貿易市場準入
二、區域層面的服務貿易市場準入
第三節視聽服務的市場準入
一、視聽服務的界定和分類
二、視聽服務市場準入的特殊性質
第二章文化安全、技術創新與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第一節文化安全與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一、國家文化安全的內涵和外延
二、互聯網時代的國家文化安全
三、文化產業和貿易與國家文化安全
第二節數字時代的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一、數字時代視聽部門之巨變
二、數字時代國際視聽市場的變革
三、數字時代視聽部門監管面臨的挑戰
第三章WTO框架下的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第一節WTO貿易自由化與視聽服務
一、WTO有關視聽服務的規范
二、視聽服務部門的市場準入水平
三、視聽服務部門的最新談判進展
第二節WTO框架下視聽部門的文化政策措施
一、直接限制市場準入的文化政策措施
二、間接影響市場準入的文化政策措施
三、WTO文化政策措施的相關案例
第三節WTO框架下貿易與文化問題的出路
一、改進現有的WTO規則
二、構建WTO與《文化多樣性公約》的聯系
三、通過電子商務談判突破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第四章區域層面的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第一節區域貿易協定與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新動向
一、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趨勢增強
二、區域服務貿易協定的基本特征
第二節區域經濟組織的視聽市場一體化
一、歐盟視聽市場的深度一體化
二、NAFTA視聽產業的特殊安排
第三節雙邊自貿協定的視聽貿易自由化
一、美國自由貿易協定的視聽貿易自由化成果
二、其他自由貿易協定的視聽貿易自由化成果
第四節區域一體化趨勢下視聽市場開放之展望
一、區域貿易協定和多邊貿易體制:“墊腳石”還是“絆腳石”
二、區域貿易協定視聽貿易自由化取得進展的原因
三、區域貿易協定視聽貿易自由化作用的有限性
第五章國家層面的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第一節法國的視聽保護政策
一、法國視聽政策形成的深層次原因
二、對內扶持――發展本國視聽產業
三、對外保護――堅持“文化例外”主張
第二節加拿大的視聽保護政策
一、加拿大視聽政策的背景
二、加拿大的視聽政策體系
第三節印度的視聽自由化政策
一、印度視聽產業的基本政策理念
二、印度視聽部門的自由化措施及壁壘
三、印度自由化政策對視聽貿易的影響
第六章我國視聽服務市場準入法律制度
第一節我國視聽服務市場準入規范
一、我國對外國視聽服務的限制措施
二、我國對國內視聽產業的保護措施
三、我國視聽服務市場準入規范的困境
第二節我國自貿區戰略與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一、我國自貿區戰略新定位及發展新態勢
二、中美BIT談判對我國視聽市場開放的影響
三、中韓FTA就視聽市場開放取得的重要突破
第三節我國自貿試驗區建設與視聽服務市場準入
一、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實施及完善
二、視聽部門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的制定及改進
第四節我國視聽領域的擴大開放與文化保護
一、擴大開放是我國發展視聽產業的必然選擇
二、擴大開放必須以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為前提
參考文獻
附錄一我國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文化產業相關條目
附錄二全球主要自由貿易協定有關文化產業的負面清單
后記241
20世紀90年代以來,“文化”開始越來越頻繁地與貿易聯系在一起。國際貿易中的文化含義及特殊性引發了廣泛爭論。因為文化產品兼具文化和經濟雙重屬性,所以就文化貿易而言,推進貿易自由化與實施文化政策本身就是一對矛盾。而且隨著文化的經濟價值不斷凸顯,貿易與文化的對立關系越發尖銳。
WTO規則是適用于視聽貿易的主要規則體系。但是在WTO框架下,視聽貿易本身是一塊模糊不清的領域。烏拉圭回合談判當中美歐之間曾就視聽服務市場準入問題展開激烈交鋒。盡管WTO并沒有形成任何明確的文化例外原則,但是GATS規范本身與視聽服務特性之間的難以調和之處,使貿易自由化與文化政策之間的沖突遠遠沒有結束。WTO成員對文化貿易的干預和管制普遍存在,有關文化政策措施的爭端也會越來越多。而且視聽服務與電子商務、電信等相互交叉,其市場準入問題必然更加復雜。
當前,WTO多邊貿易談判進展緩慢。為了鞏固其主導權,更好地獲得全球利益,以美國為主的發達國家發起了以區域一體化為核心的新一輪規則重構,正在加速推進“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關系協定”(TTIP)和“服務貿易協定”(TISA)的談判。作為世界首屈一指的文化產業強國,美國已經并且正在通過自貿協定的談判和締結,大力推動區域層面的視聽貿易自由化。盡管存在爭議,區域貿易協定已經成為尋求擴大視聽服務市場準入的有效路徑。當然,視聽貿易自由化所面臨的文化與貿易的沖突在區域層面上同樣不容易得到妥善解決。
近年來,技術革命給視聽產業和視聽貿易帶來了深刻變革。技術創新不僅改變了視聽內容的創作、制作以及營銷、發行的方式,也改變了視聽內容的消費模式,視聽市場的供需關系和運行機制因此發生了巨大變化。數字時代,雖然由于商業、法律和文化的原因,互聯網仍然有國界之分,但是視聽內容在技術上是無國界的,視聽內容跨國界流動不可阻擋,由此導致文化政策措施的功能逐漸消解,視聽產業深度融合,視聽市場日趨開放。這對國家如何有效管制視聽服務市場準入帶來了很大的挑戰。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召開之后,我國將增強文化軟實力和提升文化輻射力提到了新高度。我國正在大力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支柱產業,而視聽產業是文化產業的核心。要實現視聽產業的跨越式發展,必須在加快“走出去”步伐的同時,進一步適度開放視聽市場。但對外開放是一把“雙刃劍”,既有機遇又有挑戰。因此,如何對視聽服務市場準入予以有效監管,在保障國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借助自貿區和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機遇,循序漸進地擴大開放,尋求貿易與文化之間的平衡,已經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要求我們作出回應和選擇。
本書即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開展視聽服務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研究的,特別是分析了技術創新條件下及貿易自由化趨勢下應當如何應對視聽服務市場準入監管的挑戰,進而對緩和貿易自由化與國內文化政策之間的矛盾提出契合我國國情的對策,以期對我國視聽領域開放戰略的選擇及政策措施的調整有所裨益。當然,對于貿易和文化這一重大命題,本書的研究僅僅是一個開始,還有許多問題有待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