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內外專家學者的共同支持下,西南政法大學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中心與民商法學院共同創辦了“公司與金融法制國際論壇”,定期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就公司法與金融法領域內的相關問題開展專題研討。本書為該論壇相關專題研究論文的合集,其內容主要涉及判例與公司制度的生成;判例在公司法審判實務中的適用;判例與公司治理等諸多法律問題。
公司法一般規則之司法適用:對控制股東受信義務的思考
朱慈蘊
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之調和
——以臺灣地區相關實務判決及德國法制為中心
陳彥良
誠信原則在公司法解釋之運用:以股東權行使之爭議為中心
王志誠
抽逃出資禁止規范的變革
曹興權
股權外部轉讓糾紛的裁判困境與破解進路
汪青松
判例與公司法的完善
——以資本維持原則為例
周林彬高菲
最高人民法院第8號指導案例與公司解散制度
姜一春
董事注意義務的學說與現實
劉文科
濫用性公司分立的法律應對及其制度完善
崔文玉
我國公司瑕疵設立法律制度建構
汪世虎蒙瑞華
商業銀行制度受判例影響的內在機理及理論基礎
李麗萍
董事信義義務規則的反思:以董事異質化為視角
林少偉
公司股東之浮現:公司結構基礎的重估
科林·麥凱
信托制度
——商業運行之助推器
羅德里克·R. M. 佩斯利
日本版集團訴訟
——新《消費者審判程序特例法》概要
坂本真樹著張詩萌譯
法的目的
皮貞鉉
對于韓國的企業犯罪的討論
尹相民
韓國最近企業控制結構相關立法推進現狀
尹顯錫
個人信息保護侵害和個人信息保護
金成源
后記
我們為什么要繼續研究公司治理問題(代序言)雖然學術界可能會對發軔于2013年年底的新一輪公司法改革所承載的具體歷史使命做出不同解讀,但毋容置疑的一點是:此次啟動的公司法改革較之2005年的公司法修改而言無論是在深度還是在廣度上都會有長足進步,不但會重新審視公司法的立法理念和立法目標,而且會重新定位公司法在整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的核心地位。除此之外,未來的公司法還將會更加注重對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調理和重構,其目的是通過建構以充分尊重公司自由意志為基礎的合理高效的內部治理準則,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營利能力和盡量滿足利益相關者多元利益訴求的能力。我們之所以將完善公司治理作為未來公司法建構的主要制度支點,主要基于以下幾方面的原因:首先,公司治理是社會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沒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作為基礎和先導,理想的社會治理目標就很難達成。通過比較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公司都是最基本的社會組織形式,同時也是社會財富的最主要創造者。正是因為公司在現代市場經濟生活中居于無可替代的核心地位,公司的觸角事實上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公司的精神已經深深鐫刻到人們的潛意識當中,因此,有學者認為現代社會乃至整個國家無非就是公司的放大版而已。通過進一步觀察各國的經濟發展規律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雖然影響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因素具有多樣性和復雜性,但其中一個最重要因素就是公司制度設計的好壞和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這點在20世紀以來表現得尤為突出。為了提振本國的經濟發展,目前主要的經濟大國無一例外地都將改善公司治理、優化公司的制度設計作為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手段。以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決定》的發布為標志的新一輪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同樣也是以公司制度的改革作為動力源和先導的,并將公司改革作為整個體制創新的奠基石。不僅如此,新一輪改革將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作為衡量改革成敗的主要標度,而公司治理體制的創新無疑會為整個社會治理體制的創新提供非常豐富的制度資源。其次,公司治理是一個歷久彌新的永恒話題,值得人們持續不斷地進行探討。公司治理是伴隨公司制度的出現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問題,同時也是影響公司發展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從管理學的角度來說,公司作為一種精密的組織架構,其基本的設計要求是內部權力配置準確、恰當,內部運行機制順暢、高效,權利、義務、責任匹配均衡、合理,而這些要求無一不與公司內部治理有關。從組織學的角度來說,由于存在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和不可知因素,因此我們無法創設出一種完美無瑕的公司組織形式,世界上也根本不存在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公司治理模式。由于既存的任何類型的公司治理模式都會存在一定的優點和缺點,因此法律對公司治理的作用除了在于提供盡量多的可供選擇的制度供給之外,更主要的是基于既有的理論和實踐的經驗與教訓,盡量放大既有公司治理模式中的正向力量,最大限度地壓縮其負面能量的生成。當然,由于公司治理活動與外在的社會經濟環境具有很強的交互影響性,因此在外在社會經濟條件發生變化之后,相應的公司治理模式也應隨之做出調整。從這種意義上說,公司制度的不斷發展演變過程,實際上就是公司治理的不斷進化和不斷優化的過程。再次,公司治理問題是影響世界發展進程的復雜課題,尋找更加合理、更加科學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所有國家都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構建科學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不但是中國公司法改革中所面臨的關鍵問題,同時也是最近幾十年推動各國公司制度改革發展的最重要力量。時至今日,世界各國間所進行的公司制度競爭已從單純地關注權利義務開始轉向完善內部治理層面,其規則設計的基礎也相應地從單純促進經濟發展過渡到平衡利益相關者的不同利益訴求和增進社會福祉上來。另外,隨著世界社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各國之間經濟發展的協同性和組織形式的趨同性越來越強,制度借鑒成為任何國家都無法回避的問題。具體到公司法律制度而言,由于公司組織是最具國際話語基礎的組織形式之一,任何一種成熟的公司治理模式都會成為他國制度設計的效仿對象,因此各個國家之間對公司治理無疑存在諸多相互交流和彼此借鑒之必要和可能。最后,公司治理是一個需要借助于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加以解決的復雜問題。公司作為一種最復雜、最精巧的制度設計,不但是人類既有智慧的完美結晶,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就是現代國家的縮影,因此國家治理中出現的許多問題都會在公司治理中體現出來。換言之,公司治理作為一個橫跨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社會學等諸多學科領域的綜合性問題,不是任何一個單一學科就能單獨解決的問題,而是需要包括法學在內的幾乎所有社會科學的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有效解決的問題。在這種意義上說,不同學科之間對公司治理不但有較多的共同話語基礎,而且有共同的努力目標。近年來,國際、國內法學的迅速發展向我們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國際上,源于羅馬法的大陸法系朝著更深、更廣、更前沿的方向發展,法學研究特別是民商法學理論日益博大精深,法學流派呈現多元化趨勢,跨學科研究方興未艾,交叉學科、邊緣學科如雨后春筍般大量涌現。從研究方法來說,目前的法學研究更加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注重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的理論闡釋。從研究視野來說,在全球化趨勢的推動下,各國法學日益走向相互滲透與融合,同時又更加注重與本國國情的結合。在全球化的大潮之下,如何借鑒人類精神遺產,引進外國合理的法律制度與精神,成為擺在中國法學界面前的重大課題。這個問題解決的好壞將直接決定著我國法學發展的成敗。另外,在國內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法律問題也向法學理論研究提出了挑戰。如何立足中國的法律實踐,利用世界各國的先進經驗,發揚我國的優良傳統,應對未來經濟、政治、文化的重大轉折,也是中國法學特別是民商法進一步發展所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我們認為,跨學科的研究和探討不僅僅是簡單地搭建一個交流的平臺,而是提供了一種新的研究范式。我們相信,在不同學科學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國的公司治理一定會提升到一個更高的水平。同時,我們愿與其他學科的同人一道,為推動更加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新的公司法的盡快面世而不懈努力!是為序。趙萬一2014年7月26日于西南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