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用書: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第七版)》主要內容包括:第一章房地產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章房地產所有制和使用制,第三章房地產開發經營,第四章房地產轉讓,第五章房屋租賃,第六章房地產抵押,第七章房地產登記,第八章房地產稅費。
第一章房地產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節房地產及房地產業
一、房地產的含義
二、房地產業與建筑業的關系
三、房地產業的作用
四、房地產業的行業細分
五、我國城鎮住房制度的發展歷程
第二節房地產法律體系
一、房地產法律的調整對象
二、房地產法規政策體系
第三節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
一、國有土地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
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
三、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四、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證制度 第一章房地產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節房地產及房地產業
一、房地產的含義
二、房地產業與建筑業的關系
三、房地產業的作用
四、房地產業的行業細分
五、我國城鎮住房制度的發展歷程
第二節房地產法律體系
一、房地產法律的調整對象
二、房地產法規政策體系
第三節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
一、國有土地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
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
三、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四、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證制度
五、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六、房地產行政管理體制
復習思考題
第二章房地產所有制和使用制
第一節土地權屬制度概述
一、土地所有權
二、土地用益物權
三、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第二節建設用地使用權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范圍和取得途徑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
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拔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或入股
五、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三節房屋權屬制度概述
一、房屋所有權
二、房屋使用權
第四節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一、集體土地征收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概述
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
四、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評估的具體規定
復習思考題
第三章房地產開發經營
第一節規劃與設計管理
一、城鄉規劃的基本概念
二、城鎮體系規劃
三、城市規劃管理
四、城市紫線、綠線、藍線和黃線管理
第二節建設工程施工與質量管理
一、項目報建制度
二、施工許可制度
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
四、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管理
五、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管理
第三節房地產開發項目質量責任管理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責任制度
二、住宅質量保證和住宅使用說明制度
三、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
第四節房地產廣告管理
一、房地產廣告應當遵守的原則及要求
二、禁止發布房地產廣告的幾種情形
三、發布房地產廣告應當提供的文件
四、房地產廣告的內容
五、房地產廣告的要求
第五節物業管理
一、物業管理概述
二、物業管理的相關制度
三、物業服務收費
復習思考題
第四章房地產轉讓
第一節房地產轉讓管理概述
一、房地產轉讓的概念
二、房地產轉讓的條件
三、房地產轉讓的程序
四、房地產轉讓合同
第二節商品房銷售管理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
二、商品房銷售代理
三、商品房現售的具體規定
四、商品房銷售中禁止的行為
五、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審理的司法解釋
六、違規銷售行為的處罰
第三節商品房預售管理
一、商品房預售制度概述
二、商品房預售的條件
三、商品房預售許可
四、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五、商品房預售監管
六、違反商品房預售許可行為的處罰
第四節其他類型房地產轉讓管理
一、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房地產項目轉讓管理
二、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房地產項目轉讓管理
三、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轉讓管理
四、婚姻家庭財產糾紛案件審理的司法解釋
復習思考題
第五章房屋租賃
第一節房屋租賃概述
一、房屋租賃的概念及分類
二、商品房屋租賃基本要求
第二節商品房屋租賃合同
一、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二、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三、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四、商品房屋轉租
五、商品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第三節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一、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材料
二、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辦理
三、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四、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系統
五、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效力
第四節其他房屋租賃管理
一、已購公房租賃管理
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復習思考題
第六章房地產抵押
第一節房地產抵押概述
一、房地產抵押的概念及特征
二、房地產抵押的主要類型
第二節房地產抵押的一般規定
一、房地產抵押的條件
二、不同類型房地產抵押規定
三、房地產抵押合同
四、房地產抵押估價
第三節房地產抵押權的效力與實現
一、房地產抵押權的效力
二、房地產抵押權的實現
第四節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一、我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概述
二、近年來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
復習思考題
……
第七章房地產登記
第八章房地產稅費
一、房地產法律的調整對象
房地產法律有著特定的調整對象,既不是調整一般的民事關系,也不是調整普通的商品交易關系,它調整的是與房地產開發、交易和管理有關的各種社會關系,具體地說,房地產法律的調整對象包括房地產開發關系、房地產交易關系、房地產行政管理關系及物業管理關系等。
。1)房地產開發關系,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并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建造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法律關系,包括兩方面的內容:第一,獲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第二,在獲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房屋。
(2)房地產交易關系,是指參與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等房地產交易行為的各方當事人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法律關系,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對特定房地產擁有的所有權關系、開發企業或所有權人將房地產出售給他人時所形成的轉讓關系、房地產權利人將房地產出租或抵押給他人所形成的租賃關系或抵押關系。
。3)物業管理關系,是指物業所有者(業主)委托特定的物業服務企業對其所有的物業提供修繕、養護、保管、看管等活動時產生的法律關系。物業管理服務涉及面比較廣泛,酒店、辦公樓、住宅小區等都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進行管理。
(4)房地產行政管理關系,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律規定對房地產市場實施管理、監督、檢查時發生的法律關系。這種法律關系同前幾種關系不同,典型特征是其主體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
(5)住房保障法律關系,是指政府通過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者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以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的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過程中所產生的行政法律關系與民事法律關系的總稱。在住房保障法律關系中涉及以下重點問題:第一,保障對象。保障對象為住房困難且收入、財產等符合條件的城鎮常住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第二,保障方式。包括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者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第三,房源籌集。保障性住房通過建設、收購、租賃、受贈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其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可以在商品房項目中配建,也可以采取集中建設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