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英語不可能不學語法,但重視語言實踐,是要在語言實踐中學語法,不能將原本應該用于聽、說、讀、寫等語言訓練的時間大量地耗費在單純的語法學習上。學習語法的目的全在于應用。能將語言實踐中學到的語法規則和要點正確地運用于實踐中,才算是把語法學到手了。《應用英語語法精要》的特點,是把注意力相對地集中到一些最為常見、又往往是容易混淆的問題上,而這些問題恰恰又是各種考試必定涉及到的重點。《應用英語語法綱要》的編寫中盡量避免一些專用的語法術語,必要的術語則盡可能使用大家熟悉的表達形式。我們的宗旨是突出重點,不必求全,簡明扼要,避免贅述。研讀《應用英語語法綱要》,可以幫助讀者梳理英語語法知識要點,加強技能訓練,提高英語水平。
鄭長木,1959年畢業于中國醫大。大連醫科大學教授。1981年考取世界衛生組織資助金,1983年到日本東京醫科齒科大學難治疾患研究所從事科研工作1年多。WHO研究員、醫學博士,日本生理、神經科學、聽覺醫學、音響學會會員,中國生理、神經科學會會員。先后參編參譯專集、辭典、專題錄像等共20部。
第一編 詞法
第一講 名詞
1 名詞分類
1.普通名詞(個體名詞、集體名詞、物質名詞、抽象名詞)
2.專有名詞
2 名詞的數
1.可數名詞(規則的名詞復數、復數的九種特殊)
2.不可數名詞(物質名詞、抽象名詞)
3 名詞所有格(1.“'s”所有格2.of所有格3.雙重所有格
4.所有格所修飾詞的省略)
4 名詞的功用(作主、賓、表、補、定、同位和狀語)
第二講 冠詞
1 冠詞的種類
1.定冠詞“the”
2.不定冠詞“a”、“an”
2 不定冠詞a/an的用法
1.與單數可數名詞連用表示所屬類別或泛指
2.提出某類人或事物中非特指的某任何一個
3.當某一單數可數名詞第一次提及時
4.表示單位時間或在某些數字前含有“一”的意思
5.用于某些習慣用語
3 定冠詞“the”的用法
1.表示特定的,有定語修飾的某(些)人或某(些)事物
2.說話雙方都明確或熟悉的人或事物
3.表示世界上唯一無二的東西
4.第一次曾提到過的人或事物再次提及時
5.用在序數詞和形容詞(偶有副詞)的最高級前
6.在play后與樂器名稱連用
7.與合成專有名詞連用
8.表示方位、山川、湖海、群島、半島、海灣海峽等地理名稱前
9.與某些形容詞或某些名詞連用,表示一類人或物
10.加在姓氏復數前表“一家人”
11.表朝代、時代、年代
12.由“the”引起的比較狀語從句
13.用在某些短語中
4 不使用冠詞——零冠詞的情況
1.大多數專有名詞前,不加冠詞
2.抽象名詞、物質名詞前不用冠詞
3.可數名詞前有物主代詞、指示代詞、不定代詞和名詞所有格等修飾時,以及表示種類的前置定語修飾的名詞前,都不加冠詞
4.泛指的復數可數名詞前一般不加冠詞
5.在某些習慣用語中
6.報刊、新聞告示的標題,電報等為了醒目、省字,一般省略冠詞
5 有無冠詞或不同冠詞含義不同
第三講 代詞
1 人稱代詞
1.人稱代詞數與格的變化
2.人稱代詞的用法
3.在強調結構中,人稱代詞在從句中格的使用
4.在復合句中,主句與從句為同一主語,從句用代詞主句用名詞
5.人稱代詞泛指的用法
6.多項人稱代詞作主語時,I應置于其他人稱之最后
7.用she代表國家、城市、太陽、月亮、船只、車輛、飛機等
8.在比較狀語從句中,如果省略了動詞,從屬連詞后人稱代詞既可
用主格,也可用賓格,但主格比較正式
2 物主代詞
1.形容詞性物質代詞只能作定語
……
第二編 句法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