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撰寫融入了作者多年從事教學、科研、辦案實踐的收獲與體驗。書中內容新穎、概念明確、定義嚴謹,并且語方通俗易懂。在對中國與美國的犯罪現場勘查較為系統梳理的基礎上進行比較研究,能夠幫助讀者更準確、更全現地了解中美兩國在犯罪現場勘查方面的異同點。
犯罪現場勘查是刑事案件偵查(犯罪調查)工作的基礎,是一項重要的偵查活動,其根本任務就是搜集現場犯罪證據。一起案件現場勘查工作的好與壞,質量的高與低是該案件能否順利偵破的關鍵,也對后續的起訴、審判等訴訟活動產生重大的影響。長期以來,中國法學界和執法部門的專家、學者一直致力于研究和探索如何能使犯罪現場勘查做到合法、科學、規范,為刑事偵查制度的運行符合公平和正義的原則而做出艱辛的努力,成效是顯著的。然而,過去雖有少量論著從法律角度進行了中美刑事制度、中美偵查制度的比較研究等,但從犯罪現場勘查實踐、新技術新方法視角探討的研究成果甚少。由于這一領域的技術發展迅速、內容更新較快,學習和掌握先進技術、借鑒他國行之有效的做法已成為中國廣大現場勘查人員知識更新的重點和打擊“新型犯罪”的必然要求。
筆者在美國紐海文大學李昌鈺法科學研究所進修(高級研究學者)期間,有幸參加了該所有關美國以及國際警察技術技能培訓和相關案件物證鑒定工作,對美國犯罪現場勘查的程序步驟、技術規范有了新的認識,體會較深,收獲頗豐。
在撰寫本書過程中,除了參考國內外一些指定的專著和論文,融入了作者多年從事教學、科研、辦案實踐的收獲與體驗,力求做到內容新穎、概念明確、定義嚴謹、技術鑒定要點規范、語音通俗易懂。在對中國與美國的犯罪現場勘查較為系統梳理的基礎上進行比較研究,旨在幫助讀者更準確、更全面地了解中美兩國在犯罪現場勘查方面的異同點。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時至今日,中國大陸不少書刊、網站,甚至詞典對公安、司法實踐中使用頻度比較高的技術名詞概念,如“刑事技術(也稱刑事科學技術)”、“物證技術”、“法庭科學”的界定尚不清晰。目前,在刑事偵查活動中所采用的證據采集、技術鑒定有關的法律文書、各類公安院校編制的教科書均稱“刑事技術”。而在司法實踐中,痕跡、文書(文件)和微量物證采集和鑒定文書中將其稱為“物證技術”。然而,近期出臺的公共安全領域的技術有關標準稱為“法庭科學”。毫無疑問,上述三者從技術要點、使用方法上都是自然科學技術在法律活動中的應用,只不過在不同的案件(事件)當中適用法律程序上略有不同而已。筆者在本書中對此未作更進一步的具體區分。另外,關于中美對“犯罪現場勘查”與“刑事現場勘查”,“偵查”與“調查”概念也未加以區別。此外,為了方便讀者查閱資料,對一些常用的和疑惑的專業術語附加了英文原文和縮寫,對部分英文縮寫和英文網站增加了英文原文的全稱和簡要的中文說明。
本書共分七章。第一章和第二章介紹了中美犯罪現場勘查的基本概念、一般程序、具體步驟,進而對中美犯罪現場勘查進行比較研究。
第三章介紹了中美犯罪現場物證采集技術,包括痕跡采集、生物物質采集、微量物證采集、毒物和毒品物證采集的技術要點。
第四章分別介紹了中國犯罪現場分析和美國犯罪現場重建的概念、內容、程序,闡述了二者之間的既有區別也有聯系。
第五~七章重點介紹美國犯罪現場勘察的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同時介紹了犯罪現場勘驗資源,包括一些有用的網站、制造商信息和犯罪現場參考資料。
另外,為了讀者方便查閱,本書后收錄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公通字〔2005〕54號),同時,對每個條款的開頭標明了本條款的主題詞,以供參考。
作者衷心感謝對本書撰寫過程中給予指導和幫助的李昌鈺博士;同時感謝紐海文大學李昌鈺法科學研究所因犯罪現場勘查知識豐富,涉及面廣,加之作者水平有限,疏漏和不妥之處在所難免,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敖日其冷
于美國康州紐海文大學
2015年7月1日
敖日其冷,男,1964年生,蒙古族,上海交通大學工學博士,現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公安部《刑事技術》雜志編委。主要從事公安學、公安技術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主持和參與多起疑難案件痕跡物證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