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火災和爆炸會使人員、生產設施受到重大破壞。火災造成的損失隨火災時間的延續而迅速增加,損失大約與著火時間的平方成正比;而爆炸損失則是猝不及防,可能在一秒鐘之內爆炸過程就已經結束,巨大損失已經形成。因此,防火防爆安全技術工作的重點是預防,使火災、爆炸的條件不能形成。
1.燃燒的條件和火災的形成
(1)燃燒的三個基本條件
有可燃物:如變壓器油、氧氣或絕緣介質游離的可燃氣體。
有助燃物:如空氣。
有火源或一定溫度:如火焰、電火花、電弧、熾熱物體等。
燃燒所需的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存在,并且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燃燒。
(2)燃燒的類型
自燃:可燃物質受熱升溫,不需明火作用就能燃燒。引起自燃的最低溫度稱自燃點,自燃點越低,火災危險性越大。
閃燃:可燃液體溫度不高時,液面上少量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后,遇火源而發生一閃即滅的燃燒現象。
著火:火源移去后,仍保持繼續燃燒。可燃物質著火的最低溫度稱為著火點。
(3)火災的特點
火災發展的過程就是燃燒的過程。火災發展的過程分為:
醞釀期:沒有火焰的陰燃階段。
發展期:火焰竄起,火勢迅速蔓延。
全盛期:易燃物質全面著火。
衰滅期:可燃物質減少,火勢逐漸衰落。
(4)鐵路供電易發生防火防爆的處所。主要有供電充油設備或用具、電纜或電纜頭、部分絕緣設備或器件。
2.防火滅火的慕本措施
(1)防火的基本措施:防止燃燒的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或避免三者間相互作用。
①消除火源:如禁止煙火、明火;采取接地、接零保護,防止產生電火花;防止雷擊;控制溫度等。
⑦控制可燃物:使用難燃阻燃材料;防止可燃物質跑、冒、滴、漏;對相互作用后,可能產生可燃氣體的物品應隔離存放。
③隔絕空氣:將可燃物品隔絕空氣存放,或在存放設備的容器中充裝惰性保護氣體。
④防止火勢發展和蔓延。一旦發生火災,應防止形成新的燃燒條件。可以設置防火間距、阻火裝置、防火墻等。
(2)滅火基本措施
①窒息法:即隔絕空氣,使可燃物無法獲得氧氣而停止燃燒。
⑦冷卻法:即降低著火物質的溫度,使之降至燃點以下而停止燃燒,使火源孤立,火勢不致蔓延。
3.爆炸的種類和特點
①爆炸的種類:按能量來源不同,可分為物理爆炸(溫度、體積、壓力)和化學爆炸(短時間內完成化學變化,形成其他物質,同時產生大量氣體,并釋放能量)。
⑦爆炸的過程:一個充分發展的爆炸事故包括三個過程,即爆炸混合物形成與爆燃開始;爆炸范圍擴大與爆炸威力升級;爆炸力造成災害性的破壞。
③可燃物質化學爆炸的條件:存在可燃物質(如可燃蒸氣、氣體、粉塵);可燃物與空氣(氧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有火源作用。
4.防爆的基本措施
①防爆技術的基本點在于阻止第一過程的出現(即控制爆炸混合物的形成和控制點燃火源,使點燃不能開始);限制第二過程的發展(即切斷爆炸傳播途徑和爆炸升級的條件);防護第三過程危害(即減弱熱力、壓力和沖擊波對人和設施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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