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法學視角,特別是從行政法學視角研究“省直管縣”改革問題,介紹了我國地方體制的歷史沿革、問題與改革實踐;分析了“省直管縣”改革的意義、實踐與困境,以及我國推進“省直管縣”改革面臨的法律環境;論述了“省直管縣”改革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包括地方行政權權力配置主體與內容、“省直管縣”改革的決策者與實施者、“省直管縣”改革內容與程序;研究了完善法律體系推進“省直管縣”改革的具體思路;提出了推進“省直管縣”改革的配套措施,包括國務院設立地方事務部主管地方事務、行政區劃調整、縣鄉關系改革和完善改革程序制度等。
序
我國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都賦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執行國家權力機關決定、領導下級人民政府及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管理轄區內經濟社會文化事務等職責,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賦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同職責,由此形成各級政府職責相同、機構類似的網狀行政體制。這種體制的弊端是:政府機構臃腫、人員眾多、行政成本極高;各層級政府間事權劃分不清楚,責任不明確,即使在同一級政府內部,也存在權限劃分不明確問題,出現權限職責爭議大量存在,影響行政效率;政府工作部門對本級政府負責,下級人民政府對上級人民政府負責,上級導向型行政體制與服務型政府建設相背。改革現行行政體制成為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共識,近年來,各地對行政體制改革進行了大量探索,主要包括大部制改革、“省直管縣”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擴權強鎮”改革等。對于行政體制改革,我國并未進行長遠規劃,也未設計總體目標與任務。行政體制改革的總體狀況是,中央提倡推進改革并允許地方試點,改革內容和方案由地方自行擬定并實施。這種改革思路帶來的問題是,通過政策性文件推進改革,改革未納入法治軌道,不少改革措施與現行法律規定相違背,改革的效果不佳,另外,地方自行推進改革的結果是改革內容與方案不統一,規范改革的成本極高。我國已將依法治國作為治國理政基本方略,必須將改革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手段推進改革,用法律理性與規范性避免改革的隨意性,確定改革的長遠目標與任務,明確改革的決策者與實施者以及改革的內容等,這樣的改革才具有科學性。
如何利用法治手段推進改革,是我近年研究的主要領域。在研究過程中獲得國家社科基金資助從事“省直管縣改革法治保障研究”,獲得四川省社科基金資助從事“地方行政體制改革涉及的組織法問題研究”,獲得四川大學高;究蒲薪涃M資助從事“地方行政體制改革法治保障研究”、“地方行政體制改革研究”,也獲得地方政府大量經費支持從事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國家級開發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課題研究。在研究過程中形成“地方行政體制變革與服務型政府建設”、“地方行政體制改革:實踐、問題與路徑”、“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如何推行大部制”、“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價值與路徑選擇分析”、“論省級政府配置地方行政權的權力”、“相對集中行政許可的價值與路徑分析”、“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與行政法的回應”、“行政法發展:現狀、瓶頸與思路”等學術論文并公開發表,不少論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及人大復印資料等全文轉載。本書正是在上述前期研究及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系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省直管縣改革法治保障研究”的最終成果。
本書從法學視角,特別是從行政法學視角研究“省直管縣”改革問題,介紹了我國地方體制的歷史沿革、問題與改革實踐;分析了“省直管縣”改革的意義、實踐與困境,以及我國推進“省直管縣”改革面臨的法律環境;論述了“省直管縣”改革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包括地方行政權權力配置主體與內容、“省直管縣”改革的決策者與實施者、“省直管縣”改革內容與程序;研究了完善法律體系推進“省直管縣”改革的具體思路;提出了推進“省直管縣”改革的配套措施,包括國務院設立地方事務部主管地方事務、行政區劃調整、縣鄉關系改革和完善改革程序制度等。
在課題研究及本書寫作過程中,博士生白利寅收集了從中央到地方關于“省直管縣”改革的政策性文件,梳理出這些文件關于“省直管縣”改革的規定及精神,梳理政策性文件超過千部,摘錄的具體規定及改革要點字數超過5萬字。博士生龔學德、王素珍、王浩、楊峰、賀榮蘭、楊丹、周漫漫、向晶參與了相關課題研究,并對本書的寫作作出貢獻。他們中不少人在課題研究及本書寫作過程中已博士畢業并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成為我國法學研究的新生力量。碩士生趙豪、劉席宏參與了“省直管縣”改革的決策主體、“省直管縣”改革與行政編制制度、公務員制度改革等內容研究,對本書寫作作出了貢獻。對上述博士生、碩士生對本書的貢獻表示感謝。
“省直管縣”改革是對我國管理體制影響深遠的改革,該項改革涉及領域極廣,涉及的法律問題極多,由于作者水平有限,不足和錯誤在所難免,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徐繼敏
2016年7月24日于四川成都
徐繼敏,1965年12月出生,2005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四川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行政法、行政訴訟法方向博士生導師,四川大學政府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國行政法學會常務理事,四川省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行政體制改革、憲法學。
任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成都仲裁委員會委員、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任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等單位法律顧問。
1996年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課題“行政處罰法實施環境研究”,2006年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課題“行政程序證據規則研究”,2012年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省直管縣’改革法治保障研究”。參與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多項,主持省部級重點及一般課題多項。科研成果曾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一、二、三等獎。
在《中國法學》、《四川大學學報》、《現代法學》、《清華法學》、《行政法學研究》等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逾6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等出版《行政處罰法的理論與實踐》、《行政證據通論》、《行政程序證據規則研究》、《行政程序證據規則與案例》、《行政證據學基本問題研究》等個人學術專著;主編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行政法學》等分別由重慶大學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出版。
陳云先
1965年生,重慶榮昌縣人,四川大學本科畢業,四川大學圖書館古籍部館員。主要研究領域為古籍文獻整理與研究,公開發表《我國新中國成立前省制研究》等學術論文。
第一節我國地方體制的歷史沿革
第二節我國現行地方體制的特點與問題
第三節我國地方體制改革的實踐
第一節“省直管縣”改革的意義
第二節“省直管縣”改革的實踐
第三節“省直管縣”改革面臨的困境
第一節“省直管縣”改革的法律體系環境
第二節“省直管縣”改革的體制環境
第一節地方政府權力配置主體與內容
第二節“省直管縣”改革的決策者與實施者
第三節“省直管縣”改革內容與程序
第一節我國規范政府組織與行為的立法路徑分析
第二節完善各類組織法促進“省直管縣”改革
第一節國務院設立地方事務部主管地方事務
第二節行政區劃調整
第三節縣鄉關系改革
第四節完善“省直管縣”改革程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