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逐條相關法規速查(執紀法條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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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外,尚有大量其他黨內法規對監督執紀工作程序作出規定和進行規范,其中包括《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程序的規定》等。同時,監督執紀工作亦需注重與《刑事訴訟法》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配套銜接。 為在監督執紀工作中全面掌握相關紀律、法律規定,更好履行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本書對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相關條文有關的其他規定進行了梳理和匯編,比較詳盡的列明其下,以便查找使用。
本書集執紀程序相關規范之大成,與黨紀實體法規相關圖書相呼應。 ★ 執紀程序法領域法條“一本通” ★ 便捷易查的應用型法規工具書
前言 紀委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只有從嚴管好自己,才能履行好職責。中央紀委貫徹六中全會精神,把自己擺進去,強化自我約束,制定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通過。制定規則的根本目的是構建自我監督體系,推進紀檢機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黨內監督是全面從嚴治黨的迫切要求,紀律檢查機關的自我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面。黨的領導本身就包含著教育、管理和監督,對紀委的監督首先在于各級黨委。制定規則是“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理念的制度體現,健全監督執紀規程,并向黨內外公布,有利于加強黨委對紀委的領導和監督,有利于把紀委的自我監督同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紀委的權力不被濫用,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規則緊扣監督執紀工作流程,嚴格規范立案條件、審查程序、審批權限和請示報告制度,要求審查談話、調查取證全程錄音錄像,嚴格移送司法機關程序和對涉案款物的管理,既突出了監督執紀特色,又與正在制定的國家監察法相互銜接和配套,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 除《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外,尚有大量其他黨內法規對監督執紀工作程序作出規定和進行規范,其中包括《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程序的規定》等。同時,監督執紀工作亦需注重與《刑事訴訟法》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配套銜接。為在監督執紀工作中全面掌握相關紀律、法律規定,更好地履行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我們對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相關條文有關的其他規定進行了梳理和匯編,比較詳盡地列明其下,以便查找使用。 本書在編輯、出版過程中得到了中央紀委等單位有關同志的指導和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謝。由于時間倉促,限于編輯人員水平,書中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以便再版時予以修正。
目錄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2017年1月8日) 關于《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的說明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二章領導體制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三章線索處置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四章談話函詢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第五章初步核實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四條 第六章立案審查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二條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四條 第三十五條 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 第七章審理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四條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 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七條 第四十八條 第四十九條 第五十條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第五十三條 第五十四條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 第五十六條 第五十七條 附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