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中立”制度的理論和實踐》厘清了“競爭中立”的發展脈絡,分析了“競爭中立”從國內制度向國際經貿規則的演變路徑,研究了“競爭中立”的國內法實踐和國際法實踐。從我國國有企業發展的歷史入手,分析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邏輯與“競爭中立”制度之間的關系,對于我國目前正在進行混合所有制和分類經營改革能否有效地應對美國推廣的“競爭中立”制度進行分析,并對我國政府和企業提出應對“競爭中立”制度的建議。
序
在《“競爭中立”制度的理論和實踐》一書即將出版之際,我想就此書及其作者寫幾句話。
該書的作者石偉,自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就在我的指導下進行學術研究工作,至今已有10年。可以說,我見證了他的學術成長過程:從一個略顯懵懂但有學術激情的學生,成長為一名嚴謹理性的青年學人。應該說,他從事學術研究的這10個年頭,是其學術和思想成長的黃金時期。無論他未來從事什么工作,這些年的歷練和積累都為下一步的發展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競爭中立”這一概念是個舶來品。我國學界對“競爭中立”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政府對該問題的關注和強調。美國政府自2011年開始在全球范圍內大力推廣“競爭中立”的理念。鑒于“競爭中立”可能對我國的國際貿易、國企發展等產生重大影響,其一經提出,便引起了我國政府的高度關注,并組織各層次研究機構的人員開始研究。
2013年,我牽頭申報了商務部的部級研究課題《歐美主導的新一代規則(公平貿易、競爭中立等)與我貿易摩擦應對》。石偉是課題組的重要成員之一,負責課題中“競爭中立”一章的研究和初稿的寫作。該課題于2015年順利結項,項目成果受到了商務部以及其他部委相關領導的好評。此外,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石偉進一步擴充資料和深入研究,以“競爭中立”為主題,成功申請了司法部的部級課題,本書即是該課題的研究成果。
本書對“競爭中立”進行了系統而深入的研究。正如書名所示,其中既包括了“競爭中立”的基礎理論,也涵蓋了“競爭中立”在國內法和國際法上的實踐經驗。
本書的主要亮點是揭示了兩個有重要意義的結論:第一,在美國“一體兩翼”的推動模式下,“競爭中立”極有可能成為新的國際經貿規則;進一步地講,“競爭中立”也可能通過擴展其外延,對既有的規制國有企業的其他國際規則進行整合和提煉,進而成長為國際貿易和投資中的基礎性原則。第二,我國國有(國營)企業的改革歷程,特別是改革開放之后的改革歷程,充分地表明: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目標,與“競爭中立”的宗旨并無二致,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為了實現不同所有權類型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強化市場在配置資源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最終提高全體消費者的福祉。
基于上述研究得出的結論,我國實務界和理論界對“競爭中立”既不必抗拒,更無須恐懼。換言之,對于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而言,“競爭中立”可能又是一個外來的機遇。
從事學術研究的人都清楚,在資料鉤沉和文獻索查的過程中,一個不起眼的腳注、表述或術語都可能耗費數小時乃至更長的時間。一部好的作品,都是時間的消耗和累積,每一個字符都是時光流逝的痕跡,本書的研究即是這樣一部建立在可靠的資料基礎之上的著作。例如,對于“競爭中立”的起源及其發展脈絡,石偉找到了發表于1695年的英文論文,以及多篇發表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英文論文。這些文獻資料對于厘清“競爭中立”的起源是非常關鍵的。又如,澳大利亞首先在國內制定法中使用了“競爭中立”這一術語,石偉大量利用該國的一手文獻,包括立法報告、法律、法規和案例等對“競爭中立”在該國的演變過程以及“競爭中立”在該國的實踐進行了研究。因此,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讀者可能會覺得并不是在讀一本“法學”書籍,而是在讀“歷史”作品。本書把一個熱門的“時尚”話題,寫成了一本具有歷史厚重感但又不失可讀性的理論著作。
在學術研究的道路上,石偉是勤奮且執著的。本書是他繼博士學位論文之后的又一本長篇論著。我一直以為,做學問的人要寫出后來的研究者“繞不過去”的作品。我可以肯定的是,在“競爭中立”這一研究領域,此書即是一本后來者“繞不過去”的作品。
作為導師,我希望他不忘初心,不斷提升人生境界,在今后的道路上取得輝煌的成就。
王軍
2017年元旦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石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博士(2012年)、美國康涅狄克大學法學碩士(LL.M.,2015年)。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商法、比較財產法。主持司法部部級課題1項,參與其他國家ji和省部級課題多項。曾在《學術月刊》、《環球法律評論》、《暨南學報》、《東方法學》、《上海翻譯》、《國際商法論叢》、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學術期刊(集刊)上發表論文、譯文二十余篇。主編《法律英語閱讀與翻譯教程》(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注釋全書》(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參編《法律英語閱讀教程》(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國際貿易爭議與仲裁》(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等。
導論
第一節緣起
第二節主要內容
第三節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競爭中立”起源考:知識的考古
第一節“競爭中立”的界定
一、國別定義
二、國際組織的定義
三、學者的定義
四、“競爭中立”與競爭法/反壟斷法
五、小結
第二節從“中立”到“競爭中立”的演變
一、“中立”的制度根源
二、從“中立”到“稅收中立”
三、從“稅收中立”到“競爭中立”
四、“競爭中立”在法律中的確立
五、小結
第三節“競爭中立”的社會基礎
一、經濟根源
二、思想文化根源
三、哲學根源
四、小結
第四節本章小結
第二章“競爭中立”的制度變遷:從國內法到國際規則
第一節作為國內法的“競爭中立”
一、狹義的“競爭中立”:澳大利亞模式
二、廣義的“競爭中立”:歐盟模式
三、小結
第二節作為雙邊規則的“競爭中立”
一、澳大利亞模式
二、美國模式
三、混合模式:澳大利亞模式和美國模式的結合
四、小結
第三節作為國際“軟法”的“競爭中立”
一、“軟法”的界定
二、作為OECD“軟法”的“競爭中立”
三、《歐盟和美國關于國際投資共同原則的聲明》
四、其他國際平臺上的“競爭中立”
五、小結
第四節走向多邊規則的“競爭中立”:基于TPP的分析
一、關于“競爭中立”的宏觀規定
二、關于“國有企業”的定義
三、國有企業的運營規范:商業考慮、非歧視待遇
和非商業援助
四、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
五、小結
第五節本章小結
第三章“競爭中立”的國內法實踐:澳大利亞的經驗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競爭中立”制度的基本架構
一、制度內容
二、執行機構
三、適用的范圍
四、投訴機制
第三節“競爭中立”的實踐:基于案例的分析
一、基本事實
二、雙方的主要主張
三、主要分析過程
四、主要結論
第四節澳大利亞實踐的經驗
第五節本章小結
第四章“競爭中立”的國際法實踐:美國對中國企業的挑戰
第一節反補貼措施中的“競爭中立”邏輯
一、針對政府“直接補貼”的邏輯
二、針對政府“間接補貼”的邏輯
第二節美國適用“競爭中立”的實踐模式
一、DS379裁定之前的實踐模式
二、DS379的主要爭議及其裁定
三、DS379裁定之后的實踐模式
四、小結
第三節美國“競爭中立”實踐的背景與趨勢
一、內因:美國國內經濟發展的要求
二、外因:中國國有企業的競爭壓力
三、趨勢:TTIP框架下的歐美合作
第四節美國推廣“競爭中立”的制度根源:“國家主導型
經濟”的挑戰
一、國家主導型經濟和自由經濟模式
二、國家主導型經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國家主導型經濟和美國企業的利益
四、小結
第五節本章小結
第五章“競爭中立”制度下的國有企業改革
第一節引論
一、國有企業的界定
二、OECD的國有企業改革建議
第二節組織形式變遷:從國營企業到國有企業
一、國營企業體系形成階段:1949~1977年
二、計劃經濟體制改革階段:1978~1992年
三、從國營企業到國有企業:1993年憲法修正案
四、小結
第三節暗合“競爭中立”精神的國有企業改革
一、公司制改革:1993年《公司法》
二、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1994~2003年
三、促進國有企業和私企的公平競爭
四、小結
第四節混合所有制與分類經營改革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競爭中立”
二、分類經營改革和“競爭中立”
三、小結
第五節進一步改革的建議
一、政府應對措施
二、企業應對措施
三、小結
第六節本章小結
第六章結論附錄澳大利亞聯邦“競爭中立”政策聲明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二、英文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