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發布了第二版世界衛生組織煙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組關于抽吸水煙煙草的科學咨詢說明,總結了10年來關于抽吸水煙煙草日益增加的普遍性和不良健康影響的證據。本咨詢說明關注到越來越多的人在使用水煙,其流行率的不斷增加,及其潛在的健康影響,這種歷史可追溯到非洲和亞洲地區大約四個世紀的時期。本說明將使世衛組織締約國和研究機構更全面地了解水煙吸煙的健康影響。本說明是根據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六
煙草制品的管制包括通過測試、規范及強制披露測試結果來監管煙草制品的成分和釋放物,以及監管煙草制品的包裝和標識,是綜合性煙草控制規劃的支柱之一。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是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條約,在其第9,10,11條確認了煙草制品管制的重要性,公約締約方受這些條款的約束。
2000年,為填補當時的知識空白,世界衛生組織(WHO)成立了一個煙草制品管制科學咨詢小組。該小組提供的科學資料成為公約三項條款文本的協商及隨后達成共識的基礎。
2003年11月,WHO總干事認識到管制煙草制品的極度重要性,將煙草制品管制特設的科學咨詢委員會正式改為一個研究小組,即WHO煙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組(TobReg)。該小組由國家級和國際性的科學專家組成,涉及產品監管、煙草依賴治療以及煙草組成成分和釋放物的實驗室分析等領域,其工作是基于煙草制品相關問題的最新研究的科學證據,提出建議及測試,以填補煙草控制方面的監管空白。作為WHO的一個正式部門,TobReg通過總干事向WHO執行委員會提交報告,以提請成員國關注WHO對煙草制品管制所做出的努力。
應那些有“水煙”這種煙草使用方式的特別接觸群體的成員國的要求,TobReg根據WHO無煙草行動組的優先順序和WHO FCTC關于煙草制品管制的規定,發布了咨詢說明《水煙抽吸——健康影響、研究需求和監管措施》第1版。2005年,FobReg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第二次會議上批準并通過了該咨詢說明。自此以后,又獲得了新的信息,并著重針對第1版存在的不足進行了科學研究。此外,2013年10月在阿布扎比舉行的第一屆水煙抽吸國際會議討論了關于這個問題的認識情況;隨后,2014年10月在卡塔爾多哈舉行了第二次會議,主題是“水煙抽吸研究:水煙和卷煙兩種流行趨勢的碰撞”。兩次會議的與會者呼吁WHO更新2005年版咨詢說明,并考慮采取其他行動支持成員國和WHO FCTC締約方預防和控制水煙的使用及其他形式的煙草暴露。此外,2014年3月,若干’FobReg成員及地區和國際水煙專家參加了在埃及開羅WHO地中海東部地區辦事處舉行的研討會,在會上他們討論了科學證據、挑戰、差距和監管政策等議題,并商定撰寫咨詢說明第2版。
WHO委托致謝中列出的六位撰稿人起草本報告的主干章節。此外,2014年lO月,WHO FCTC締約方大會在俄羅斯莫斯科舉行的第六次會議(COP 6)要求WHO編寫一份關于水煙煙草制品有害成分和釋放物的報告,并提出一份可選用的政策措施及控制水煙煙草制品使用最佳做法的報告,提請WHO FCTC第七次締約方會議(COP 7)審議。因此,WHO請TobReg發布關于水煙抽吸對健康影響、研究需求和監管措施建議的咨詢說明第2版。第7章著重分析水煙有害成分和釋放物的健康影響,第10章提出政策建議,第11章為監管機構提出建議。TobReg很高興提交關于水煙抽吸的咨詢說明第2版。
TobReg成員以個人身份無償服務,并不代表政府或其他機構。他們的觀點不一定反映WHO的決議或聲明的政策。這些成員的名字署在本報告中。
WHO煙草制品管制研究小組
1. 前言
2. 致謝
3. 目的
4. 背景和歷史
4.1 歷史
4.2 近況
5. 水煙流行性增加和發展蔓延的因素
5.1 調味煙草(“maassel”)的引入
5.2 咖啡館和餐館文化帶來的社會接受度
5.3 大眾傳播和社交媒體的發展
5.4 針對水煙的政策和法規的匱乏
6. 水煙抽吸的區域模式和全球模式
6.1 非洲地區
6.2 美洲地區
6.3 地中海東部地區
6.4 歐洲地區
6.5 東南亞地區
6.6 西太平洋地區
7. 水煙煙氣有害成分的健康影響
7.1 水煙使用者的有害成分攝入
7.2 使用水煙的急性生理和健康影響
7.3 二手水煙煙氣
7.4 長期健康影響
7.5 水煙致癮性
7.6 水煙作為抽吸卷煙的橋梁
8. 研究需求
9. 科學依據和結論
10. 政策
11. 監管措施建議
1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