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新常態下,構建公私合作伙伴關系(PPP)勢在必行。2014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行政訴訟法》修正案,將部分與政府特許經營協議相關的爭議納入行政訴訟的軌道。但目前,中國法律界對于包括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在內的公私合作合同尚缺乏系統的理論建構,不利于相關爭議的妥善解決和公私合作的順利開展。《公私合作(PPP)的法律調整與制度保障》著重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法律性質、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是否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政府合作的主體、關于財政補貼、關于PPP項目的土地問題、PPP項目的公司股權分配與治理結構、PPP項目的融資問題、政府的優惠政策、PPP項目的爭議解決機制等問題,以期為相關人士提供參考。
顧功耘,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研究方向:經濟法、商法。主編出版《公司法》《公司并購法論》《商法教程》等著作與教材。主持或參與完成國家、省部級科研課題及立法項目十余項。
總序
序言
公私合作制基本理論
公私合作制協議分析
公私合作制中政府職責
公私合作制中的"公""私"利益平衡
理論研究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