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系統論述了我國刑事辯護理念的變遷和刑事辯護模式的轉型,對程序辯護、量刑辯護、審判辯護、律師辯護權以及法律援助制度等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提出了比較中肯有效的完善建議。本書通過全面系統地考察辯護制度產生、發展的歷史,歸納總結出訴訟模式轉型與辯護制度變遷的規律及發展趨勢。
刑事辯護的理論探討與制度完善一書通過全面系統地考察辯護制度產生、發展的歷史,歸納總結出訴訟模式轉型與辯護制度變遷的規律及發展趨勢。
刑事辯護的理論探討與制度完善一書系統論述了我國刑事辯護理念的變遷和刑事辯護模式的轉型,對程序辯護、量刑辯護、審判辯護、律師辯護權以及法律援助制度等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提出了比較中肯有效的完善建議。其中,有些評析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觀點新穎,具有一定的創新性。
王 艷,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本科和研究生分別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和西南政法大學,兼任浙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持完成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省社科聯和省法學會重點課題,主持承擔浙江省精品課程刑事訴訟法教改課題的研究,主編浙江省應用型法學教材《刑事訴訟法》。出版著作、教材八部,發表論文三十余篇,代表性專著有:《新聞監督與審判獨立關系研究》(獨著)、《刑事訴訟的理論與實踐》(獨著)、《中國法官制度研究》(合著)等。
王建林,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訴訟法系主任。畢業于南京理工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兼任浙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參加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兩項,司法部課題兩項,主持浙江省社科聯課題和教育廳課題多項。發表(獨著或合著)《司法能動的中國特色》《法律職業互動:現狀、困境與出路》等論文二十余篇,出版專著(合著)《中國司法體制改革研究》《中國法官制度研究》《刑事證據規則研究》,主編《刑事法律實訓教程》。
張 曙,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兼任浙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為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創始會員。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法學會課題各一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和省部級課題三項。在《政法論壇》《政治與法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等法學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十余篇。獨著《刑事司法公正論》,合著《現代司法理念研究》《律師參與辯護代理存在問題及對策》。
林勁松,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兼任浙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持和參與省部級課題五項,出版專著一部、合著三部,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二十余篇。
第一章 訴訟模式與辯護制度的關系 1
一、訴訟模式的基本類型及其演變 2
二、訴訟模式對辯護制度的制約 22
三、中國刑事訴訟模式的轉型與辯護制度的發展 36
第二章 辯護制度的基本理論 45
一、刑事辯護的功能 46
二、辯護制度的理論基礎 57
三、辯護權與辯護人 67
第三章 審前程序的辯護 85
一、審前辯護的價值及與審判辯護的關系 86
二、中國審前辯護的立法進步與制度缺陷 93
三、中國審前辯護制度的完善 101
第四章 審判辯護 113
一、新刑訴法審判程序改革與辯護功能的發揮 114
二、辯護律師對法庭的真實義務 121
三、律師獨立辯護133
第五章程序性辯護149
一、刑事程序合法性的證明150
二、程序性辯護的性質與功能160
三、程序性辯護的重點:非法證據排除163
四、程序性辯護的特殊方式:無效辯護171
第六章量刑辯護183
一、量刑辯護的形態與內容184
二、量刑程序模式與量刑辯護187
三、量刑證明與量刑辯護198
四、量刑建議與量刑辯護208
第七章律師辯護權213
一、律師的閱卷權214
二、律師的會見權231
三、律師的調取證據權240
四、律師的刑事辯護豁免權247
五、辯護律師的在場權258
第八章指派辯護與刑事法律援助 263
一、指派辯護與刑事法律援助的概念與淵源264
二、指派辯護與刑事法律援助的基本理論275
三、指派辯護與刑事法律援助的內容與模式280
四、指派辯護與刑事法律援助存在的問題與不足296
五、指派辯護與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301
后記313
第一章
訴訟模式與辯護制度的關系
一、訴訟模式的基本類型及其演變
二、訴訟模式對辯護制度的制約
三、中國刑事訴訟模式的轉型與辯護制度的發展
訴訟模式是指訴訟的樣式或模型,能集中反映訴訟的結構狀態和訴訟中各要 素之間的關系。自20 世紀60 年代以來,國外對刑事訴訟模式的研究已有相當大 的進展。隨著20 世紀80 年代后期我國司法改革的開啟,我國學者開始關注刑事 訴訟模式,并進行了比較系統的研究,梳理了刑事訴訟模式的基本理論。a 盡管 對刑事訴訟模式的稱謂尚有不同見解,有的稱刑事訴訟模式,有的稱刑事訴訟結 構或刑事訴訟構造,但基本上認同刑事訴訟模式是控訴、辯護和裁判三方在刑事 訴訟中的地位、關系及其形成的基本格局。b 因此,應當說,刑事訴訟模式實際 上反映了控訴、辯護和審判的基本關系。由此可見,刑事訴訟模式與辯護制度之 間的關系自然也非常緊密,從刑事訴訟模式演變的角度研究辯護制度的變革具有 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訴訟模式的基本類型及其演變
在人類法制文明史上,古今中外不同時期的刑事訴訟模式主要有古代的彈劾 式訴訟、糾問式訴訟和近現代的混合式訴訟,c 但即使在同一歷史時期,不同地 區的訴訟模式也有差別。訴訟模式也因不同國家和地區政治和文化傳統的不同而 存在差異,而且一國訴訟模式也因政治、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變革。近現代的刑事 a 自20 世紀60 年代美國學者赫伯特帕克提出“犯罪控制”和“正當程序”兩個刑事訴訟模式 理論后,在美國刑訴法學界興起了一波研究刑事訴訟模式的熱潮,刑事訴訟模式研究得到相當大的 發展。我國學者對刑事訴訟模式的研究也取得了顯著成果,如李心鑒的《刑事訴訟構造論》(中國 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 年版),陳瑞華的《刑事訴訟原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 年版),汪海 燕的《刑事訴訟模式的演進》(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 年版)、《我國刑事訴訟模式的選擇》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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