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三重門:譚芳律師以案支招》結合這些年來,譚芳律師所解答的2000多個婚姻咨詢問題和審理或者代理過的1000多件離婚案件,精選了80起典型案例,編寫成153個常見的法律問題,分為戀愛同居、走進圍城、走出圍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涉外婚姻共六篇,方便讀者按圖按圖索驥。
我們希望通過生動的案例還原當事人從相愛到分離的情感歷程,通過答疑解惑的方式引導讀者進行法律層面上的理性思考,以律師支招的形式為婚姻出現暗礁的人們提供法律對策。
婚姻三重門 你能跨幾道?讓我們翻開這本幸福婚姻的法律秘笈,跟隨資深律師的權威指導,捍衛你的愛情權益!
曾有人問我,作為一名從事婚姻家庭專業的資深律師,處理過那么多失敗的婚姻,你還相信愛情嗎?我說,當然相信。如果不相信愛情,何以對生活充滿熱愛?何以感受到人生的美好和快樂?
曾有人問我,作為一名從事過多年法官審判和律師執業的法律人,感受過法律在某些時候的蒼白和無奈,你還信仰法律嗎?我說,當然信仰。如果不信仰法律,何以對事業充滿激情?何以感受到職業的尊榮和價值?
半年前的一個午后,接到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輯馮老師的電話,告知四年前出版的《婚姻三重門律師以案支招》這本書,深受讀者好評,現已銷售告罄,盛邀再版。
那個午后陽光明媚,窗外鮮花盛開。我卻在電話里惶恐不安,厚愛我的那些讀者們,是否因為愛情即將凋零?是否因為婚姻充滿煩惱?而我的這本書,是否如同一根稻草?或者可以如同一米陽光?
面對我的遲疑,馮老師說,譚律師,還記得那些讀者來信嗎?那些贊賞和褒獎,那些鼓勵和感激,難道不是最好的答案嗎?
思緒,讓我回到這四年間,一封封陌生的讀者來信在某些日子里不期而至。
有人來信說,譚律師,我的情況和你書中某個案例極為相似,我們一直爭執不休,你在書中通俗易懂的解答讓我們找到了合理的解決方案,如今我與前妻雖已離婚,但仍是朋友,我們非常感謝你!
有人來信說,我和男友同居多年,本來想做丁克一族,看您書里那么多同居引發的糾紛,最終因不受法律保護而束手無策,我們趕緊結婚了,現在很幸福,謝謝您!
有人發來郵件說,譚律師,我就是你書里說的那種因為不甘心所以死活不離婚的女人,是您給了我勇氣和自信,現在我一個人過得也很好……
這些故事,一次一次地讓我感動,它們讓我覺得人生變得更有價值。讓我覺得,相信愛情、信仰法律,是一件多么值得慶幸和榮耀的事情。
于是,五月的芬芳里,我欣然答應了馮老師美麗的邀約。
考慮到最近幾年婚姻糾紛中出現了許多新問題,以及一些新法規的頒布實施,我決定對原稿進行一些修訂。
修訂過程中,恰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于2011年8月13日正式施行。其重點對結婚登記程序瑕疵的救濟手段、親子關系訴訟中當事人拒絕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收益的認定、父母為子女結婚購房的認定、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房的處理、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效力的認定等熱點問題作出了權威解釋。
根據上述熱點和疑難問題,我再次對書稿進行修訂,增添了一些新類型案例,對個別與新解釋有沖突的案例及解答進行了修改,并對其主要條文通過案例或答疑的方式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解讀,以期幫助讀者們正確理解它的精神實質。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恰逢《婚姻法》修訂十周年,事實上,沒有哪部法律能夠像婚姻法那樣引起整個社會的關注,也沒有哪個司法解釋從征求意見到施行時都能如此吸引大家的參與和熱議。有人感嘆,司法解釋三矯正了畸形的擇偶觀,拯救了純潔的愛情。
然而,它真的能夠拯救愛情嗎?我認為,無論是婚姻法還是婚姻法的有關司法解釋,調整的只是因婚姻而產生的身份關系和財產關系,它不是一部百科全書,解決不了婚姻中將要遇到的所有問題,更拯救不了那些不堪一擊的愛情。也許那僅僅只是一本字典,不要賦予它太多的使命。
誠然,您手里翻閱的這本再版的書稿,更是如此。
我們只是希望,它能繼續為存有法律疑問的讀者提供一份參考,能繼續為婚姻家庭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再盡一份綿薄之力。
譚芳律師,上海市嘉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譚律師執業前曾擔任法官十年,審理各類案件一千多件,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和嫻熟的調解技巧。作為一名資深律師,帶領和培養了一支優秀的專業律師團隊,不僅處理了大量傳統婚姻家庭糾紛,還對新型、疑難問題進行課題研究及重點探索,并積極致力于對婦女權益的維護與保障,獲得社會各界高度贊譽。曾成功代理國內知名人士及社會影響較大的婚姻家庭糾紛,如上海首例財產標的過億離婚糾紛、某知名上市公司夫妻股權爭議、天價子女撫養費爭議等經典案例,并多次接受各級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多家媒體發表專家點評。
譚律師作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委員會委員,曾數次參加律協組織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征求意見稿)》研討會并提交書面建議;作為上海市律協民事法律研究會主任,在該解釋施行后多次組織上海律師進行學習及討論,并多次受邀在各大新聞媒體進行法律解讀及案例評析,不遺余力地積極宣傳婚姻法知識。
第一篇戀愛同居篇
第一章同居關系的解除及同居財產的處理
case 1試婚女人的迷惘試婚的同居關系解除及財產糾紛/
問題1:試婚是事實婚姻嗎法律保護試婚嗎
問題2:本案中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為何不予受理
case2家外有家的教訓有配偶者與人同居關系的解除及房產糾紛/
問題3:有配偶者與人同居如何解除同居關系
問題4: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如何分割
第二章戀愛期間贈與財產的處理
case3反悔的婚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糾紛/
問題5:男女之間關于結婚的約定有沒有法律效力
問題6:悔婚之后,給付的彩禮能否要求返還
問題7:婚前為了結婚而贈送給對方的財物能否要求返還
問題8:如果沒有結婚,所有婚前受贈的財物都應當返還嗎
case4準兒媳的委屈婚房裝修款的返還糾紛/
問題9:準兒媳裝修婚房,婆婆為什么構成不當得利
問題10:準兒媳支付的裝修款是無條件贈與嗎
第三章戀愛分手的賠償或補償問題
case5蹊蹺的借據青春損失費糾紛/
問題11:我國的法律承認青春損失費嗎
問題12:同居中受到的損害能否得到補償
問題13:同居時,女方作為弱勢一方應當如何自我保護
第四章同居中的人身損害問題
case6無辜的宮外孕婚外同居中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問題14:非婚性行為導致的身體損害,是否可以主張賠償
case7甜蜜的承諾同居懷孕流產中的約定賠償糾紛/
問題15:對于同居懷孕流產,事前的賠償承諾有效嗎
問題16:婚外性行為導致的嚴重人身損害,如何主張賠償權利
第二篇走進圍城篇
第一章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問題
case8婚姻的意外險忠實協議中的違約金糾紛/
問題17:違反忠實協議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問題18:司法實踐中對忠實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問題19: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是法律義務還是道德義務
第二章夫妻之間的相互扶養義務
case9患難中的真情考驗重病時夫妻扶養義務糾紛/
問題20:扶養義務是指什么它僅僅是道德義務嗎
問題21:在什么條件下可以主張配偶承擔扶養義務
問題22:離婚了是否就免除了夫妻間的撫養義務
第三章夫妻之間的婚內借款問題
case10傷感情的借貸夫妻之間的婚內借款糾紛/
問題23:夫妻之間的婚內借款協議有效嗎
問題24:夫妻之間的借款協議在離婚時如何處理
問題25:如何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夫妻間借款的規定
第四章夫妻財產約定問題
case11未雨綢繆的AA制夫妻婚前財產協議糾紛/
問題26:一方的婚前財產何時能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27:夫妻財產如何約定才能認定有效
問題28:夫妻財產約定無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問題29:夫妻之間的贈與房產,可以在過戶前反悔嗎
第五章家事代理權
case12不算數的買賣夫妻一方處分共同財產行為的效力認定/
case 13反悔的賣房夫妻一方擅自出賣房屋糾紛/
問題30:夫妻對財產的平等處理權是指什么
問題31:什么是家事代理權
問題32:夫妻一方濫用日常家事代理權有什么法律后果
問題33: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有房屋,另一方能否主張追回該房屋
第三篇走出圍城篇
第一章無效婚姻的問題
case14重婚的新郎官有配偶者與他人登記的婚姻效力/
問題34:什么是無效婚姻無效婚姻如何處理
問題35:什么是重婚行為什么程度構成重婚罪
case15嫁給表哥做新娘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效力/
問題36:哪些親屬關系禁止結婚
case16丈夫竟有精神病婚前患病、婚后未治愈的婚姻效力/
問題37: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case17增改婚齡的丈夫不到法定婚齡登記結婚的效力/
問題38:誰有權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問題39:不到婚齡的婚姻一定無效嗎
問題40:無效婚姻和離婚的法律后果有什么不同
第二章結婚登記有瑕疵的處理
case18我到底和誰結的婚使用假身份證登記的婚姻如何處理/
問題41:使用假身份證登記,法律上的丈夫究竟是誰
case19億萬富翁的繼承風波他人代辦的結婚登記如何處理
問題42:婚姻登記中的瑕疵存在哪些常見情形
問題43:對于有瑕疵的婚姻登記行為應當如何處理
第三章協議離婚問題
case20外地夫妻的離婚困惑異地離婚的有關程序規定/
問題44:均在異地生活的夫妻,一定要回原籍辦理離婚嗎
case21離婚協議引發的連環訴訟無權處分的離婚協議效力認定/
問題45:處分他人財產的離婚協議書是否無效
case22產生歧義的離婚協議約定不明的財產分割問題/
問題46:約定不明的離婚協議書,效力如何認定
問題47: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的財產,如何主張分割
case23看不明白的幾份離婚協議多份離婚協議的效力認定/
問題48:存有多份離婚協議如何認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