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為適應當時歷史教學的需要,呂思勉先生創作了本書。出版后,成為行量前茅的中國通史。直至今天,依然是眾多讀者的歷史入門書。本書分為上下兩部分,上編主講文化現象,下編則按照歷史順序加以串聯,在理亂興亡的同時將歷史知識更系統地進行梳理。
全書概述了中國從上古至現代幾千年來的歷史變遷,并將中國歷史置于全球視野中,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創新,突出大歷史觀。呂先生這本書簡明扼要,行文淺顯,這種特殊的體例對初學者系統掌握歷史各個方面還是很有幫助的。
出版說明
呂思勉先生是中國史學四大家之一,他著述頗豐,在通史、斷代史和專門史領域都有著作傳世。
呂思勉注重排比史料﹐長于綜合研究﹐融入西方思維。他主要有兩部通史、五部斷代史、八部專門史以及大量歷史研究讀物傳世。主要著作有《白話本國史》(1923)﹑《呂著中國通史》(1940﹑1945)﹑《先秦史》(1942)﹑《秦漢史》(1947)﹑《兩晉南北朝史》(1948)﹑《隋唐五代史》(1957)﹑《歷史研究法》(1945)﹑《史學四種》﹑《中國民族史》(1934)﹑《經子解題》(1926)﹑《先秦學術概論》(1933)﹑《理學綱要》(1931)﹑《宋代文學》(1931)﹑《中國制度史》《文字學四種》《呂思勉讀史札記》等。
呂先生的幾部斷代史均分前后兩部分﹐前半部是政治史﹐包括王朝興亡盛衰﹑各種重大歷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政治措施的成敗得失﹐以及與少數民族的關系等﹐采用新的紀事本末體;后半部是社會經濟、文化史,包括社會經濟、政治制度、民族疆域、文化學術等方面的發展情況,采用新的敘述典章制度的體例。
本套叢書重新編排,包括《先秦史政治卷》《先秦史文明卷》《秦漢史政治卷》《秦漢史文明卷》《兩晉南北朝史兩晉卷》《兩晉南北朝史南北朝卷》《兩晉南北朝史文明卷》《隋唐五代史隋唐卷》《隋唐五代史五代卷》《隋唐五代史文明卷》《中國近代史》《中國通史》《三國史話》等。
我們參考了上海古籍出版社現已出版的呂思勉著作,對本套叢書進行了精心校訂、重新編排,形成了簡體版呂思勉文叢,以饗讀者。
限于學力和經驗,在編校過程中難免有錯訛疏漏之處,敬請廣大方家、讀者斧正。
編者
呂思勉(1884~1962),字誠之,今江蘇常州人,與陳垣、陳寅恪、錢穆并稱“史學四大家”。先后曾在常州府中學堂、蘇州東吳大學、江蘇省立第一師范專修科等校任教,學生中包括后來成為文史大家的錢穆、趙元任、黃永年等人。呂思勉是我國現代史學界一位在通史、斷代史和專史等諸多領域里都作出了重大貢獻的歷史學家。
自序
緒論
第一章 婚姻
第二章 族制
第三章 政體
第四章 階級
第五章 財產
第六章 官制
第七章 選舉
第八章 賦稅
第九章 兵制
第十章 刑法
第十一章 實業
第十二章 貨幣
第十三章 衣食
第十四章 住行
第十五章 教育
第十六章 語文
第十七章 學術
第十八章 宗教
第十九章 中國民族的由來
第二十章 中國史的年代
第二十一章 古代的開化
第二十二章 夏殷西周的事跡
第二十三章 春秋戰國的競爭和秦國的統一
第二十四章 古代對于異族的同化
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會的綜述
第二十六章 秦朝治天下的政策
第二十七章 秦漢間封建政體的反動
第二十八章 漢武帝的內政外交
第二十九章 前漢的衰亡
第三十章 新室的興亡
第三十一章 后漢的盛衰
第三十二章 后漢的分裂和三國
第三十三章 晉初的形勢
第三十四章 五胡之亂上
第三十五章 五胡之亂下
第三十六章 南北朝的始末
第三十七章 南北朝隋唐間塞外的形勢
第三十八章 隋朝和唐朝的盛世
第三十九章 唐朝的中衰
第四十章 唐朝的衰亡和沙陀的侵入
第四十一章 五代十國的興亡和契丹的侵入
第四十二章 唐宋時代中國文化的轉變
第四十三章 北宋的積弱
第四十四章 南宋恢復的無成
第四十五章 蒙古大帝國的盛衰
第四十六章 漢族的光復事業
第四十七章 明朝的盛衰
第四十八章 明清的興亡
第四十九章 清代的盛衰
第五十章中 西初期的交涉
第五十一章 漠族的光復運動
第五十二章 清朝的衰亂
第五十三章 清朝的覆亡
第五十四章 革命途中的中國
第一章婚姻
《易經》的《序卦傳》說:“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這是古代哲學家所推想的社會起原。他們以為隆古的社會,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婦為基本,成立一個家庭,由此互相聯結,成為更大的組織。此等推想,確乎和我們根據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幾千年來,會奉為不刊之典。然而事實是否如此,卻大是一個疑問了。
自有歷史以來,不過幾千年,社會的情形,卻已大有改變了。設使我們把歷史抹殺了,根據現在的情形,去臆測周、秦、漢、魏、唐、宋時的狀況,那給研究過歷史的人聽了,一定是一場大笑話,何況邃古之事,去今業已幾萬年幾十萬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測,其結果,必將以為自古至今,不過如此,實系因緣起減的現象,都將認為天經地義,不可變更。就將發生許多無謂的爭執,不必要的保守,而進化的前途,被其阻礙了。所以近幾十年來,史前史的發見,實在是學術上的一個大進步。而其在社會組織方面。影響尤大。
據近代社會學家所研究:人類男女之間,本來是沒有什麼禁例的。其后社會漸有組織,依年齡的長幼,分別輩行。當此之時,同輩行之男女,可以為婚,異輩行則否。更進,乃于親族之間,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來漸次擴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準為婚,就成所謂氏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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