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問題要得到嚴肅對待,必須要有明確的治理目標及強有力的治理機制,有怎樣的治理目標就要有怎樣的治理機制。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是當前腐敗治理的三個層次目標,需要有足夠震懾力的懲戒機制能夠杜絕腐敗的防范機制以及能夠提高腐敗行為風險、抑制貪腐動機的保障機制與之匹配。本書認為,當前,只有盡快健全這樣的腐敗治理機制,中國才能抓住現在的機會去有效地對抗腐敗,把腐敗減少到一個可控制的水平。
前言
章 構建不敢腐的懲戒機制
節 懲治:追求效率的反腐戰略
第二節 提高腐敗被發現的概率
第三節 加大腐敗懲處的力度
第二章 構建不能腐的防范機制
節 制度產出與制度績效
第二節 民主型防范機制
第三節 放權型防范機制
第四節 更替型防范機制
第五節 技術型防范機制
第六節 程序型防范機制
第七節 退出型防范機制
第三章 構建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節 腐敗界定機制
第二節 自由裁量基準機制
第三節 技術監控機制
第四節 公職人員財產監管機制
第五節 裸官監管機制
第六節 機能障礙診斷機制
第七節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第八節 陽光示權機制
第九節 廉政提醒機制
第十節 輿論監督機制
第十一節 民主監督機制
第十二節 腐敗動機抑制機制
附錄
一、歲末年初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工作報告中關注的腐敗問題一覽表(1995-2015)
二、歲末年初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工作報告中提出的腐敗治理方案一覽表(19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