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創新第一章學習目標:掌握創新的含義與特征;了解根據不同標準對創新類型的劃分;了解自主創新模式、模仿創新模式與合作創新模式。
第一節創新的含義與特征
縱觀人類發展歷史,創新始終是推動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向前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動整個人類社會向前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要實現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必須依靠創新驅動,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
一、創新的含義
1912年,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J.A.Schumpeter)在其著作《經濟發展理論》中首次提出“創新”的概念。他認為,所謂創新就是要“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即“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把一種從來沒有的關于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進生產體系中,以實現對生產要素或生產條件的“新組合”。這種新組合包括:①引進新產品;②采用新技術;③開辟新的市場;④控制原材料新的供應來源;⑤實現工業的新組織。熊彼特的創新概念包含的范圍很廣,不僅涉及技術性變化的創新,還包括非技術性變化的組織創新,在創新領域上具有開拓性,在整個西方經濟學說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在當時,熊彼特的創新理論似乎被同期的“凱恩斯革命”理論所淹沒,并未得到廣泛的重視。直到20世紀50年代,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技術變革對人類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人們才開始重新認識創新對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巨大作用,并開始研究創新的規律。20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華爾特·羅斯托(W.W.Rostow)提出了“起飛”六階段理論和“技術創新”的概念,并把“技術創新”提高到“創新”的主導地位。隨后,人們對技術創新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大體可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20世紀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在新技術革命浪潮推動下,技術創新研究迅速復興,逐步突破新古典經濟學的局限與束縛,開始興起對技術的變革和技術創新的研究,邁爾斯(S.Myers)和馬奎斯(D.G.Marquis)是主要的倡議者及參與者。在其1969年的研究報告《成功的工業創新》中將創新定義為技術變革的集合,認為技術創新是一個復雜的活動過程,從新思想、新概念開始,通過不斷地解決各種問題,最終使一個有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新項目得到實際的成功應用。到70年代下半期,技術創新的界定進一步拓寬,在NSF報告《1976年:科學指示器》中,認為技術創新不僅包括將新的或改進的產品、過程或服務引入市場,并將模仿和不需要引入新技術知識的改進這兩類創新劃入技術創新的定義范圍中。在這一階段,創新尚處于新研究領域的開發階段,研究比較分散,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論框架,研究方法以案例分析總結為主。
[2][4]創新思維與創新管理[4][3][1]第一章創新第二階段是20世紀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有關技術創新的研究持續升溫。在這一階段,技術創新研究從管理科學和經濟發展周期研究范疇中相對獨立出來,初步形成了技術創新研究的理論體系。其中,厄特巴克(J.M.UMerback)的創新研究獨樹一幟。他在1974年發表的《產業創新與技術擴散》中提出,與發明或技術樣品相區別,創新就是技術的實際采用或首次應用。繆爾塞(R.Mueser)則在80年代中期對技術創新概念做了系統的整理分析,他認為技術創新是以其構思新穎性和成功實現為特征的有意義的非連續性事件。英國著名學者弗里曼(C.Freeman)從經濟學角度對技術創新進行了思考。他認為技術創新在經濟學上的意義只是包括新產品、新過程、新系統和新裝備等形式在內的技術向商業化實現的首次轉化。在這一階段,研究的具體對象開始逐步分解,出現了對創新不同側面和不同層次內容的比較全面的探討,包括對技術創新的定義、分類、起源、特征、過程機制與決策、經濟與組織效應等,并逐步將組織管理行為理論、決策理論等多種理論和方法應用到技術創新研究中。
第三階段是20世紀80年代初至今。這一階段,技術創新的研究呈現出研究綜合化、重點專題深入研究、注重研究內容和成果對社會經濟技術活動的指導作用三個特征。諸如技術創新的預測和創新活動的測度評價、創新組織建立的策略和規范、政府創新推動政策的跟蹤分析、對某一行業的技術創新或某一項技術創新發生與發展的全過程的分析等實用性強的研究課題,受到普遍關注,并注重技術創新研究成果的轉化。
可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人們常常將技術創新當作創新的所有內容。但是,技術創新不能代表所有的創新,技術創新只是創新的一種表現形式,是眾多創新中的一種。我們認為,創新是指以現有的知識和物質,在特定的環境中,改進或創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種方法、元素、路徑、環境等),并能獲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為,而不僅僅包括工藝方法等技術創新。簡單來說,創新有三層含義:一是更新;二是創造新的東西;三是改變現狀,就是對原有的東西進行改造、改革和發展。創新的本質是突破,即突破舊的思維定勢、舊的常規戒律。創新活動的核心是“新”,它或者是產品的結構、性能和外部特征的變革,或者是造型設計、內容的表現形式和手段的創造,或者是內容的豐富和完善。
二、創新的特征
創新是突破性的實踐活動,它不是一般的重復勞動,更不是對原有內容的簡單修補,它具有目的性、變革性、新穎性、超前性、價值性五個特征。
(1)目的性。任何創新活動都有一定的目的,這個特性貫穿于創新過程的始終。創新特別強調效益的產生,它不僅僅要知道“是什么”“為什么”,還要知道“有什么用”“怎樣才能產生效益”。所以,創新是一個創造財富、產生效益的過程。
(2)變革性。創新是對已有事物的改革和革新,是一種深刻的變革。創新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知識經濟條件下,唯一不變的就是一切都在變,而且變化得越來越快。因此,任何創新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而只有不斷地變革和創新,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
(3)新穎性。創新是對現有的不合理事物的揚棄,革除過時的內容,確立新事物。創新不是模仿、再造,因此,新穎性是創新的首要特征。具體來說,新穎性又包括三個層次:一是世界新穎性或絕對新穎性;二是局部新穎性;三是主觀新穎性,即只是對創造者個人來說是前所未有的。
(4)超前性。創新以求新為靈魂,具有超前性。這種超前是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超前。因此創新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這種不確定性就導致了創新的風險。因此,在創新過程中,只準成功、不許失敗的要求,實際上是不切實際的。只能通過科學的設計與嚴格的實施,來盡量降低創新的風險。
(5)價值性。創新有明顯、具體的價值,對經濟社會具有一定的效益。創新可以重新組合生產要素,從而改變資源產出,提高組織價值。而對于企業來說,創新利潤是最重要、最基礎的部分,也只有創新利潤才能夠反映出企業的個性。
第二節創新的類型
基于不同的視角,可以把創新分為不同的類型。
一、根據創新的表現形式分類
創新雖有大小、層次之分,但無領域、范圍之限。雖然創新的種類是無窮盡的,但是若按大的屬性劃分,我們可以根據創新的表現形式將它分為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方法創新四大類。
1.知識創新
知識是人們在探索、利用或改造世界的實踐中所獲得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知識創新是指通過科學研究,包括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獲得新的基礎科學和技術科學知識的過程。知識創新的目的是追求新發現、探索新規律、創立新學說、創造新方法、積累新知識。知識創新是技術創新的基礎,是新技術和新發明的源泉,是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增長的革命性力量,它可以為人類認識世界、改造世界提供新理論和新方法,為人類文明進步和社會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知識創新具有以下特征:
(1)獨創性。知識創新是新觀念、新設想、新方案及新工藝等的采用,它甚至會破壞原有的秩序。知識創新實踐常常表現為勇于探索、打破常規,知識創新活動是各種相關因素相互整合的結果。
(2)系統性。知識創新可以說是一個復雜的“知識創新系統”,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創新在企業價值鏈中的各個環節都有可能發生。
(3)風險性。知識創新是一種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活動,它沒有現成的方法、程序可以套用,投入和收獲未必成正比,風險不可避免。
(4)科學性。知識創新是以科學理論為指導、以市場為導向的實踐活動。
(5)前瞻性。有些企業,只重視能夠為當前帶來經濟利益的創新,而不注重能夠為將來帶來利益的創新,而知識創新則更注重未來的利益。
對企業而言,知識創新一般有兩種形式:累積式知識創新和激進式知識創新。累積式知識創新是企業在原有知識的基礎上,結合外部資源進行持續創新,這種創新是在原有知識基礎上進行的創新。創新的累積性還意味著學習過程必須是連續的,學習過程依賴的主體是企業,其組織不能隨時間的流逝而解體。激進式知識創新是指企業突破慣性思維,發現現有知識中沒有的全新知識,這一創新的來源既有科技創新給企業帶來的根本性變革,也有企業效仿競爭對手引進的新知識、新技術與新理念。無論是累積式知識創新,還是激進式知識創新,企業都需要具備包容新知識的素質和才能。
2.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指生產技術的創新,包括開發新技術,或者對已有的技術進行應用創新。科學是技術之源,技術是產業之源,技術創新建立在科學發展的基礎之上。技術創新是一個從產生新產品或新工藝的設想到市場應用的完整過程,它包括新設想的產生、研究、開發、商業化生產到擴散等一系列的活動,本質上是一個科技、經濟一體化的過程,是技術進步與應用創新共同作用催生的產物,它包括技術開發和技術應用兩大環節。
技術創新既可以由企業單獨完成,也可以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協同完成。但是,技術創新過程的完成,是以產品的市場成功為全部標志。因此,技術創新的過程,無論如何都是少不了企業參與的。具體到某個企業,企業選擇何種方式進行技術創新,要視技術創新的外部環境、企業自身的實力等有關因素而定。從大企業來看,技術創新的要求具體表現為:企業要建立自己的技術開發中心,提高技術開發的能力和層次,營造技術開發成果有效利用的機制。從中小企業來看,主要是深化企業內部改革,建立承接技術開發成果并有效利用的機制。對政府而言,就是要努力營造技術開發成果有效轉移和企業充分運用的社會氛圍,確立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地位。至于提供技術開發成果的科研院所和高校,需要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意識,加大技術開發成果面向市場的力度,使企業有可能獲得更多的、有用的技術開發成果。
3.管理創新
管理創新是指企業把新的管理要素(如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手段、新的管理模式等)或要素組合引入企業管理系統以更有效地實現組織目標的活動。管理創新是不同于一般的“創新”,其特點來自創新和管理兩個方面。管理創新具有創造性、長期性、風險性、效益性和艱巨性。
創造性表現在以原有的管理思想、方法和理論為基礎,充分結合實際工作環境與特點,積極地吸取外界的各種思想、知識和觀念,在汲取合理內涵的同時,創造出新的管理思想、方法和理論。其重點在于突破原有的思維定勢和框架,創造具有新屬性的、增值的東西。
長期性表明管理創新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動態的工作。風險是無形的,對管理進行創新具有挑戰性。管理創新并不總能獲得成功。創新作為一種具有創造性的過程,包含著許多可變因素、不可知因素和不可控因素,這種不確定性使得創新必然存在許多風險。這也就是創新的代價所在。但是存在風險并不意味著要一味地冒險,去做無謂的犧牲,要理性地看待風險,要充分認識不確定因素,盡可能地規避風險,使成本付出最小化,成功概率最大化。
創新并不是為了創新而創新,而是為了更好地實現組織的目標,要取得效益和效率,因此管理創新具有效益性。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產品技術含量,使其具有技術競爭優勢,獲取更高利潤。通過管理創新,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形成新的組織模式,實現新的資源整合,從而建立起企業效益增長的長效機制。
管理創新因其綜合性、前瞻性和深層性而頗為艱巨,表現出它的艱巨性。人們的觀念、知識、經驗等方面以及組織目標、組織結構、組織制度,關系到人的意識、權力、地位、管理方式和資源的重新配置,這必然會牽涉各個層面的利益,使得管理創新在設計與實施中遇到諸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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