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程序設計(第2版)》共13章,主要內容包括C語言的基本概念、基本語法和基本數據結構、C和匯編語言的混合編程、編譯預處理等知識,并給出了一個小型超市管理的綜合實例,介紹了C語言圖形程序設計的基本方法,還簡單介紹了C++、Visual C++和C#等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語言。 《C語言程序設計(第2版)》注重應用性和實踐性,通過一些典型算法的解題分析及其實現給讀者一些解題示范和啟發。每章后面配有習題,并提供配套教材《C程序設計習題與實驗指導》。 《C語言程序設計(第2版)》可作為高等院校各專業C語言程序設計課程的教材,也可供準備參加計算機等級考試和考研的讀者閱讀參考,同時也可作為工程技術人員和計算機愛好者的參考用書。
本書注重應用性和實踐性,通過一些典型算法的解題分析及其實現給讀者一些解題示范和啟發。每章后面配有習題,并提供配套教材《C程序設計習題與實驗指導》。
第1章 概述
1.1 程序設計語言
1.2 C程序設計語言
1.3 C語言的基本語法成分
1.4 C語言程序的組成
習題1
第2章 基本數據類型、運算符及表達式
2.1 C的基本數據類型
2.2 常量
2.3 變量
2.4 運算符及表達式
習題2
第3章 算法和基本程序設計
3.1 算法
3.2 結構化程序設計的方法
3.3 程序的基本結構
3.4 順序結構程序設計
3.5 數據的輸入與輸出
3.6 C程序的上機步驟
習題3
第4章 選擇分支結構程序設計
4.1 關系運算
4.2 邏輯運算
4.3 二路分支——if語句
4.4 條件運算符與表達式
4.5 多路分支——switch語句
4.6 選擇分支結構程序舉例
習題4
第5章 循環結構程序設計
5.1 while語句
5.2 do-while語句
5.3 for語句
5.4 goto語句
5.5 循環的嵌套
5.6 break和continue語句
5.7 循環結構程序舉例
5.8 C程序的基本調試技術
習題5
第6章 函數
6.1 概述
6.2 函數的定義
6.3 函數的參數和函數的返回值
6.4 函數的調用
6.5 函數聲明和函數原型
6.6 函數的嵌套調用
6.7 函數的遞歸調用
6.8 變量的作用域
6.9 變量的存儲類型
6.10 內部函數和外部函數
6.11 多文件程序的運行
習題6
第7章 數組
7.1 一維數組
7.2 二維數組
7.3 字符數組
習題7
第8章 結構體與共用體
8.1 結構體類型定義
8.2 結構體變量
8.3 結構體數組
8.4 結構體和函數
8.5 共用體
8.6 枚舉類型
8.7 typedef語句
習題8
第9章 指針
9.1 地址和指針的概念
9.2 指針變量
9.3 指針與數組
9.4 結構體與指針
9.5 指針與函數
9.6 指針與鏈表
習題9
第10章 編譯預處理及位運算
10.1 文件包含處理-#include
10.2 宏定義——#define
10.3 條件編譯
10.4 位運算符和位運算
10.5 位段
10.6 位運算舉例
習題10
第11章 文件
11.1 文件的概述
11.2 文件類型的指針
11.3 文件的打開與關閉
11.4 文件的順序讀寫
11.5 文件的隨機讀寫
11.6 其他讀寫函數
11.7 出錯的檢測
l1.8 程序舉例
習題11
第12章 C語言圖形程序設計
12.1 概述
12.2 圖形模式的初始化和檢測函數
12.3 基本繪畫
12.4 圖形填充
12.5 圖形模式下的文本輸出
12.6 視口和視口函數
12.7 屏幕操作
習題12
第13章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簡介
13.1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
13.2 Windows編程基礎知識
13.3 C++
13.4 Visual C++
13.5 C#
習題13
附錄
附錄Ⅰ 上機實驗
附錄Ⅱ 常用字符與ASCII碼對照表
附錄Ⅲ C語言中的關鍵字表
附錄Ⅳ C語言中的運算符的優先級與結合性一覽表
附錄Ⅴ C庫函數
附錄Ⅵ Turbo C 2.0菜單介紹
附錄Ⅶ Turbo C 2.0編譯錯誤信息介紹
主要參考文獻其它作品作者介紹王曙燕
在這里要注意:函數聲明和函數定義是不同的概念。函數定義是對函數完整功能的確定,包括函數首部(函數名、函數類型、形參、形參類型)、函數體等的指定。函數聲明則是將函數首部各部分通知編譯系統,進行調用肘的對照檢查。從例7.12中可以看出,函數聲明用函數定義的首部加分號組成。
如果將函數聲明放在整個源程序文件最前面的說明部分,該函數聲明的有效范圍是整個源文件,這時所有需要調用該函數的主調函數不再對它重復聲明。
3)有時不需要對被調函數聲明。有兩種情況可以對被調函數不加以聲明:
①被調函數的函數定義出現在主調函數之前,已經符合先定義后引用的原則,不需要對被調函數再作聲明而直接調用。
②被調函數在主調函數之后定義,但被調函數的返回值是int型或Char型,可以不對被調函數作聲明,見例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