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學/21世紀高等學校金融學系列教材》分為4個部分,第一部分(第1章、第2章),從歷史發展和當前現代經濟運行的角度分析了中央銀行制度的產生、演進和中央銀行的地位和作用。第二部分(第3章~第7章),主要分析和論述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資產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國庫業務、會計業務、統計業務、反洗錢業務和征信業務。第三部分(第8章~第11章),主要以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為核心,重點分析中央銀行在宏觀經濟分析基礎上的貨幣政策目標選擇、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以及貨幣政策工具操作。第四部分(第12章、第13章)介紹中央銀行為維護金融體系內外穩定所擔負的兩項重要管理職能:外匯管理和金融監管。
《中央銀行學/21世紀高等學校金融學系列教材》體系清晰,邏輯性強,語言簡練易懂,適合金融學、經濟學、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國際貿易等專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也可作為金融從業人員、高校教師、政府工作人員和相關學者的參考書,也適合大專班、考研輔導班其他短期培訓班等選講本教材的部分內容。
《中央銀行學/21世紀高等學校金融學系列教材》特色:
緊跟時代。廣泛吸納中央銀行學相關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時盡可能地運用各個歷史時期的案例,尤其是近年來各國中央銀行進行各項業務操作實施的具體案例來加深讀者對中央銀行職能和作用的理解。
系統性強。與其他經濟學課程,如宏觀經濟學、金融學、國際金融等的邏輯聯系更加緊密,有利于加強讀者經濟學知識的系統性、全面性和聯系性。
簡練易懂。內容更為精練,敘述更加淺顯易懂。同時,配有課后習題和思考題,有利于鞏固和加深讀者對相關知識的理解。
第一部分 中央銀行制度的總述
第1章 中央銀行制度的形成與發展
第一節 中央銀行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一、中央銀行產生的歷史背景
二、中央銀行產生的客觀經濟需要
三、中央銀行制度的初步形成
四、中央銀行制度的普及發展
五、中國中央銀行制度的形成與發展
第二節 中央銀行的性質與職能
一、中央銀行的性質
二、中央銀行的職能
第三節 中央銀行制度的類型、組織結構與資本組成
一、中央銀行制度的基本類型
二、中央銀行的組織結構
三、中央銀行的資本組成
第2章 現代經濟體系中的中央銀行
第一節 現代經濟條件下中央銀行地位的上升
一、現代經濟運行特點
二、中央銀行在現代經濟體系中的地位
第二節 現代經濟條件下中央銀行職能的擴展
一、中央銀行職能的擴展
二、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責
第三節 現代經濟條件下中央銀行獨立性的加強
一、中央銀行的獨立性
二、中央銀行的相對獨立性
三、中央銀行獨立性的三種類型
第二部分 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
第3章 中央銀行業務活動與資產負債表
第一節 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法律規范與原則
一、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法律規范
二、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一般原則
第二節 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與一般分類
一、銀行性業務
二、管理性業務
第三節 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一、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一般構成
二、中國人民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三、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主要項目關系
四、主要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項目結構分析
第4章 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
第一節 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業務
一、貨幣發行的含義、種類及渠道與程序
二、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的基本原則
三、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的準備制度
四、人民幣發行業務及管理
第二節 中央銀行的存款業務
一、中央銀行存款業務的目的與特點
二、準備金存款業務
三、中央銀行的其他存款業務
四、中央銀行存款業務與其發揮職能作用的關系
第三節 中央銀行的其他負債業務
一、發行中央銀行債券
二、對外負債
三、資本業務
第四節 中央銀行負債結構
一、中國人民銀行負債項目的變化
二、中國人民銀行負債規模與結構的變化
三、中國人民銀行負債業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5章 中央銀行的資產業務
第一節 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和貸款業務
一、再貼現業務
二、貸款業務
三、再貼現和貸款業務的重萼件
……
第6章 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業務
第7章 中央銀行的其他主要業務
第三部分 中央銀行與貨幣政策
第8章 中央銀行的宏觀經濟分析
第9章 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目標選擇
第10章 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與業務操作
第11章 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與效果檢驗
第四部分 中央銀行的金融穩定管理
第12章 中央銀行的外匯管理
第13章 中央銀行的對外金融關系與金融監管
參考文獻
后記
《中央銀行學/21世紀高等學校金融學系列教材》:
二、準備金存款業務
準備金存款業務建立在現代存款準備金制度基礎上,是中央銀行存款業務中最重要內容。所謂存款準備金制度,是指中央銀行依據法律所賦予的權力,根據宏觀貨幣管理的需要,控制銀行體系信貸額度的需要,以及維持銀行機構資產流動性的需要,來規定商業銀行交存中央銀行存款準備金的比率和結構,并根據貨幣政策的變動對既定比率和結構進行調整,借以間接地對社會貨幣供應量進行控制的制度。
(一)存款準備金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存款準備金主要是商業銀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準備金。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自存準備,通常以庫存現金和在中央銀行的超額準備金兩種方式存在;另一部分是法定準備金,亦即根據法律規定,商業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必須按某一比例轉存中央銀行的部分。現代存款準備金制度是各國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的一個重要工具。
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建立,最初是為了保持銀行資產的流動性,保證銀行能隨時應付顧客提取存款,加強銀行的清償力,防止破產倒閉。
將存款準備金存于中央銀行,18世紀初始于英國。后來許多私人銀行開始注意并意識到,將準備金的一部分交存于中央銀行,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可以對清算帶來很多便利。
到20世紀30年代,世界性的經濟大危機后,人們發現法定準備率的變動可以影響商業銀行放款的規模,其作用開始被廣泛意識到,于是存款準備率開始作為中央銀行調節和控制貨幣供應量的重要工具。基于這種認識,西方各國陸續以法律形式規定存款準備金比率,并授權中央銀行依照貨幣政策的需要對法定存款準備率進行調整。
從目前來看,各個國家中央銀行開展存款準備金業務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別。20世紀90年代中末期,加拿大、比利時、科威特、挪威、瑞士、英國、墨西哥等國則先后實行了零準備金制度。
由于金融經濟形勢的變化,使得西方國家存款準備金的原有職能逐漸弱,存款準備金在傳統的“三大法寶”中的地位不斷下降,這是西方國家存款準備金制度發展的一大特征。
但總的來說,存款準備金率仍是中央銀行調節貨幣供應總量的工具,也是防范支付風險、促進銀行機構穩健經營的有效手段。美國、日本、歐洲中央銀行等大多數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當局,仍普遍對商業銀行實施較嚴格的存款準備金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二條賦予了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規定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并檢查監督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存款準備金管理規定的權力。中國人民銀行的準備金存款業務對象覆蓋了其他存款性公司和其他金融性公司。
(二)準備金存款業務的主要內容
現代各國的存款準備金制度主要通過準備金存款業務來組織實施。盡管世界各國由于政治、經濟及歷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存款準備金制度不盡相同,但總的來說大同小異。各國準備金存款業務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規定存款準備金比率及調整幅度
存款準備金比率的大小直接制約著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和貨幣創造能力。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必須按照法定比率提取準備金并繳存中央銀行,其余部分才能用于放款或投資。所以調高或調低存款準備金率,可以直接影響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實際上也就控制著放款與投資的數量,從而進一步起到調節貨幣供應量的作用。
2.規定可充當存款準備金資產的內容
在存款準備金制度建立初期,能夠充當法定存款準備金的只能是存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商業銀行持有的其他資產不能算作存款準備金。有些國家,只有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才算是準備金,各銀行庫存現金都不能抵充付現準備金。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資產的流動性提高,一些國家開始放寬能夠充當存款準備金的條件,能夠充當存款準備金的金融資產種類開始多樣化。法國央行允許一些具有高度流動性的資產,例如國庫券、地方政府債券、可在央行辦理貼現的商業票據等充當準備金。英格蘭銀行規定,合格準備金資產除了存于中央銀行的存款及庫存現金外,還包括對貼現市場的通知存款、國庫券、商業票據和一年期以下的公債等。
在我國,對存款準備金的限制條件還比較嚴格,銀行的庫存現金不能充當法定存款準備金,只有上存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才能充當法定存款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