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規教程(第2版)》沿用第1版的體例,從探討物流法規體系入手,按照國內外物流操作中應遵循的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等有關規定,分別對物流管理中涉及的合同,與物流過程密切關聯的商品買賣過程,物流過程中直接包括的包裝、配送、倉儲、裝卸、搬運、運送、口岸管理等各個環節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全書共分11章,每章配以小結、思考與練習題,以及適量的案例分析,便于讀者理解和掌握有關內容,力求符合大專院校物流專業學生學習和企業物流從業人員掌握物流相關法律知識的需要。新版根據最近幾年的法規動態對內容進行了增補更新,部分案例也進行了補充或替換,使全書更為完善及具有時效性。
《物流法規教程(第2版)》既可作為普通高校及高職高專院校物流管理、貿易運輸、國際貨運等相關專業的教材和物流培訓機構用書,也可供相關從業人員參考使用。
物流(Logistics)是一個控制原材料、制成品、產成品和信息的系統。物質資料從供給者到需求者的物理運動,是創造時間價值、場所價值和一定的加工價值的活動。物流是指物質實體從供應者向需求者的物理移動,它由一系列創造時間價值和空間價值的經濟活動組成,包括運輸、保管、配送、包裝、裝卸、流通加工及物流信息處理等多項基本活動,是這些活動的統一。
1990年以來,全球互聯網絡以不可思議的速度迅猛發展,與之相生相伴的是貿易、物流、信息全球化的步伐開始加快。尤其是WTO取代GATT后,全球化的趨勢更是不可遏止,由此,更帶來了現代物流業的飛速發展。
互聯網促進了全球化,同樣,物流系統也可像互聯網般,促進全球化。貿易上,若要與世界聯系,必須倚賴良好的物流管理系統。市場上的商品很多是“游歷”各國后才來到消費者面前的。產品的“游歷”路線正是由物流師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監督的,使各項物流活動實現最佳的協調與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經濟效益。
進入2l世紀后,以新型流通方式為代表的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產業在中國發展迅速,服務業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越來越重要。物流服務業被譽為是“21世紀最具發展潛力”的行業之一,并且已經成為中國經濟新的增長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我國逐步建立了一個比較完整的物流教育體系。然而,隨著社會對物流人才需求數量的急劇上升,人才供需矛盾日益顯現。總體上看,我國高校大多仍處在自行設計課程與實踐的階段,與境外物流產業人才相比,差距主要體現在人員素質以及物流知識和技能與實踐脫節等方面。
物流學科是一門綜合學科,物流產業是一個跨行業、跨部門的復合產業,同時又具有勞動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相結合的特征。發展物流專業高等職業教育是完善物流教育多層次體系的需要,也是滿足對物流人才需求多樣化的需要。
2004年1月,電子工業出版社組織全國各地30余所高職院校的優秀教師編寫了“高等職業教育物流管理專業”系列規劃教材,時隔6年,如今該系列教材大部分已經修訂到第3版,在此期間,全國有百余所院校使用過這個系列的教材,獲得了任課教師和學生的普遍好評。其中多種教材被評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這更是對教材質量的肯定。
近年來,高等職業院校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穩步推進,不斷深化。為使教材更好地適應市場,方便教師教和學生學,編者不斷收集和征求一線教師的意見和建議,緊隨物流行業發展趨勢,認真調研并分析物流企業各個崗位的實際需求,不斷修正和完善書中的內容,使教材內容最大限度的貼近實際崗位要求。
第1章 物流法規概述
1.1 物流法規的重要性
1.1.1 物流的概念
1.1.2 法律的概念
1.1.3 物流法規的重要性
1.2 物流法規的特點
1.2.1 物流活動的特點
1.2.2 物流法規的特點
1.3 物流法規體系
1.3.1 構建物流法規體系的設想
1.3.2 物流法規體系的具體內容
本章小結
思考與練習
第2章 物流合同的基本問題
2.1 物流合同概述
2.1.1 物流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2.1.2 物流合同的分類
2.1.3 物流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2.2 物流合同的訂立
2.2.1 要約
2.2.2 承諾
2.2.3 訂立物流合同需注意的問題
2.3 物流合同的效力
2.3.1 物流合同的生效要件
2.3.2 無效的物流合同
2.3.3 可撤銷的物流合同
2.4 物流合同的履行
2.4.1 物流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則
2.4.2 物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2.4.3 物流合同債權的保護
2.5 物流合同違約責任
2.5.1 違約責任的概念和特點
2.5.2 物流合同中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
2.5.3 物流合同中的違約行為
2.5.4 物流合同下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本章小結
思考與練習
第3章 物流與貨物銷售
3.1 國內貨物買賣的法律問題
3.1.1 貨物買賣合同
3.1.2 我國產品質量法與貨物買賣
3.2 國際物流與國際貿易公約、慣例
3.2.1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3.2.2 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主要慣例
3.3 國際物流與國際貿易管理
3.3.1 我國《對外貿易法》
3.3.2 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3.3.3 《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
3.4 物流風險防范與保險
3.4.1 物流風險與保險概述
3.4.2 物流保險的特殊性
3.4.3 海上貨物保險
本章小結
思考與練習
第4章 包裝、配送的法律問題
4.1 承攬合同概述
4.1.1 承攬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4.1.2 承攬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4.2 流通加工中的法律問題
4.2.1 流通加工的概念與作用
4.2.2 流通加工的性質
4.3 包裝中的法律問題
4.3.1 包裝法律問題概述
4.3.2 我國對一般貨物運輸包裝的要求
4.3.3 我國對危險貨物運輸包裝的要求
4.3.4 我國對運輸包裝尺寸的要求
4.3.5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對危險貨物包裝的要求
4.4 配送中的法律問題
4.4.1 配送和配送中心的概念
4.4.2 配送合同
本章小結
思考與練習
第5章 倉儲中的法律問題
5.1 倉儲與物流
5.1.1 倉儲的概念
5.1.2 倉儲在現代物流中的作用
5.2 倉儲合同概念與特征
5.2.1 倉儲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5.2.2 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聯系與區別
5.3 倉單
5.3.1 倉單的概念和性質
5.3.2 倉單的內容
5.4 倉儲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5.4.1 倉儲經營人的義務
5.4.2 存貨人的義務
5.5 保稅貨物的倉儲
5.5.1 設立保稅倉庫的條件
5.5.2 申請保稅倉庫的程序
5.5.3 保稅倉庫所存貨物的進出口申報
5.5.4 海關對保稅倉庫貨物的監管
本章小結
思考與練習
第6章 裝卸、搬運的法律、法規及公約
6.1 港站經營人的法律地位與責任
6.1.1 港站經營人及其業務范圍
6.1.2 港站經營人的法律地位
6.1.3 《港口法》對港口經營的基本規定
6.1.4 《聯合國國際貿易運輸港站經營人賠償責任公約》
6.2 《港口貨物作業規則》
6.2.1 《港口貨物作業規則》與有關法律、法規及公約的關系
6.2.2 《港口貨物作業規則》的主要內容
6.3 鐵路貨場作業規則
6.3.1 《鐵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對貨場作業及裝卸車的規定
6.3.2 鐵路一般貨物的裝卸作業要求
6.3.3 鐵路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
6.3.4 鐵路車站集裝箱貨運作業
6.4 公路場站作業規則
6.4.1 搬運裝卸的一般規則
6.4.2 站場經營人的責任
6.4.3 場站經營要求
本章小結
思考與練習
第7章 誰運物流法律、法規及公約
7.1 水路運輸管理制度
7.1.1 水運與物流的關系
7.1.2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制度
7.1.3 國際海運管理制度
7.2 《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
7.2.1 《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概述
7.2.2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定義、形式與內容
7.2.3 托運人的權利與義務
7.2.4 承運人的權利與義務
7.2.5 運輸單證
7.2.6 貨物的接收與交付
7.2.7 航次租船運輸
7.2.8 集裝箱運輸中的交接
7.3 《海牙規則》
7.3.1 《海牙規則》概述
7.3.2 《海牙規則》中的有關定義
7.3.3 關于承運人責任的規定
7.3.4 關于承運人享受免責事項的規定
7.3.5 關于承運人責任限制的規定
7.3.6 關于托運人責任的規定
7.3.7 關于索賠通知與訴訟時效的規定
7.3.8 關于《海牙規則》適用范圍的規定
7.4 《維斯比規則》
7.4.1 《維斯比規則》概述
7.4.2 承運人的最高賠償限額
7.4.3 集裝箱或托盤貨物最高賠償限額的數量單位
7.4.4 責任限制權利的喪失
7.4.5 提單的證據效力
7.4.6 非合同索賠的適用
7.4.7 《維斯比規則》的適用范圍
7.4.8 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7.5 《漢堡規則》
7.5.1 《漢堡規則》概述
7.5.2 名詞術語
7.5.3 關于承運人責任的規定
……
第8章 陸運物流法律、法規及公約
第9章 空運物流法律、法規及公約
第10章 空多式聯運法律、法規及公約
第11章 口岸法律、法規及公約
參考文獻
3.促進物流業的健康發展
物流的發展需要協調性、統一性和標準化,盡管這需要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和協助,但政府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政府要在政策、規劃、立法及財政等方面給予支持,制定有利于物流發展的技術政策及標準,加強和完善物流相關的立法工作,促進物流市場體系的形成,為物流業創造有序競爭的環境,促進物流業的健康發展。
至今,國內尚未有一部關于物流行業的綜合性法律或法規,有關的技術標準、服務標準也尚未建立。國家應逐步完善物流發展的宏觀政策和法規,以規范物流市場行為,統一市場標準,為物流發展提供保障,為各類企業創造一個公平、透明的市場競爭環境。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全建立,在經濟的許多領域,由于法律體系不健全、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執法不到位或力度不夠、市場不成熟等原因,并未形成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物流業的發展同樣也存在政策和體制等方面的障礙,行業壟斷、部門分割和地區保護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現有的管理規章和政府行為方式還不能適應現代物流業的發展需要。我國已在2001年底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如果法律和制度建設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那么經濟的發展不僅會受到制約,而且會產生負面影響。這是因為入世后,關稅水平降低,非關稅措施的限制減少,對外商的吸引力加大,加之各個領域全面對外開放,外資企業將大量進入中國,必然對物流服務產生更多的需求。隨著物流市場的擴大,進入物流業的企業必然迅速增加。在沒有良好的法律環境條件下,物流業的市場秩序將不會在短期內實現自我完善。
中國入世的有關法律文件承諾,加入WTO后3年內,取消對外資參與傭金代理及批發業務和零售服務的地域、股權、數量、企業設立形式的限制,取消對外資參與特許經營的所有限制;5年內,除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百貨商店和超過30家的連鎖店不允許外資控股外,取消對外資參與分銷領域的其他限制。與物流相關的行業領域,包括國際運輸、海運理貨服務、海運報關服務、集裝箱堆場服務、船務代理服務、內水貨運服務、公路卡車和汽車貨運服務、鐵路貨運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以及倉儲服務等領域都列出了明確的開放時間表。運輸業尤其是貨運業實際上已全面開放。可以預見,國內外物流企業為爭奪市場將展開激烈的競爭。這樣的形勢,更要求有相應法規保障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