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理論與實務》教材根據各類企事業單位出納會計崗位的庫存現金收支結算業務、銀行存款收付結算業務等主要工作任務分項目進行闡述。本教材緊貼高職學生就業崗位能力要求和當前高職學生的學習能力而編寫,強調高職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和職業綜合素質的培養。以高職畢業生從事崗位所需的知識和技能為主線,以工作任務為引領,以仿真原始憑證為載體,以典型業務為案例,著重培養學生的崗位綜合職業能力。
《出納理論與實務》打破傳統教材體例,以工作任務為中心來整合設計相應的知識技能真實的工作情境為平臺,讓學生在做中學高職一線教師合作。
項目1 出納崗位認知
任務1 熟悉出納崗位的基本工作任務、工作流程
一、出納的含義
二、出納工作內容
三、出納工作流程
任務2 保險柜管理及出納人員綜合素質要求
子任務1 保險柜管理
一、保險柜的配備與使用
子任務2 出納人員綜合素質要求
一、政策水平
二、業務技能
三、工作作風
四、安全意識
五、道德修養
任務3 認識出納賬務處理相關知識
一、認識賬務處理程序
二、認識出納常見原始憑證
三、出納賬簿的啟用、登記與更換
四、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
五、出納報告單的編制
任務4 出納工作交接
項目綜合訓練
項目2 出綱崗位基本技能
任務1 數字的書寫
一、阿拉伯數字書寫
二、中文大寫數字的書寫
三、大小寫金額的書寫
任務2 點鈔的技能
一、點鈔方法
二、點鈔的手法與技巧
任務3 識別假幣
一、識別真假人民幣的基本方法
二、假幣種類及假幣處理方法
項目綜合訓練
項目3 現金管理與現金結算
任務1 現金管理業務
子任務1 庫存現金管理的規定
一、現金的使用范圍
二、現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子任務2 庫存現金限額核定
一、庫存現金限額的概述
二、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方法
三、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管理
任務2 現金存取業務
子任務1 現金送存業務處理
子任務2 現金提取業務處理
一、填寫現金支票的基本要求
二、支票正聯正面填寫方法
三、支票正聯背面填寫方法
四、支票存根聯填寫方法
任務3 現金收付業務
子任務1 現金收入業務的處理
一、現金收入的來源
二、現金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
子任務2 現金支付業務的處理
一、現金支付的基本業務
二、現金支付業務的原始憑證
任務4 庫存現金的清查及對清查結果的處理
一、庫存現金清查的方法
二、對現金清查結果的處理
項目綜合訓練
項目4 銀行結算業務
任務1 銀行賬戶的管理
子任務1 銀行賬戶的開設
一、銀行賬戶管理的基本規定
二、銀行賬戶管理的基本原則
三、開立銀行賬戶的相關規定
子任務2 變更銀行賬戶
子任務3 撤銷銀行賬戶
任務2 支票結算業務
子任務1 現金支票結算業務
一、支票的概念與分類
二、支票的特點
三、支票結算的基本規定
四、支票的領用
五、現金支票的簽發
子任務2 轉賬支票結算業務
一、轉賬支票結算的付款業務
二、轉賬支票結算的收款業務
任務3 商業匯票結算業務
子任務1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業務
一、商業匯票概述
二、銀行承兌匯票的結算程序
子任務2 商業承兌匯票結算業務
任務4 銀行匯票結算業務
子任務1 銀行匯票付款業務
一、銀行匯票的概念及結算特點
二、銀行匯票的有關規定
三、銀行匯票的主要內容
子任務2 銀行匯票收款業務
任務5 托收承付結算業務
子任務1 托收承付收款業務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
二、托收承付的結算規定
三、托收承付的結算程序
子任務2 托收承付付款業務
任務6 委托收款結算業務
子任務1 委托收款收款業務
一、委托收款結算規定
二、委托收款結算程序
子任務2 委托收款付款業務
任務7 匯兌結算業務
一、匯兌概述
二、匯兌結算的程序
任務8 信用卡結算業務
一、信用卡概述
二、信用卡結算程序
項目綜合訓練
(1)《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三十五條規定:“移交人員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這是對會計工作交接后,交接雙方責任的具體確定。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所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接會計資料在合法性、真實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為由而推脫責任。
(2)《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出納人員的交接也要按《會計法》規定進行,出納人員在調動工作或者離職時,要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這是出納人員對工作應盡的職責,也是分清移交人員和接管人員責任的重要措施。辦好交接工作,可使會計工作前后銜接,保證會計工作的順利進行,也可以防止賬目不清,財務混亂,給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機。
(3)會計工作的交接強調兩點:一是會計人員調離工作崗位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手續,二是在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出納的交接一般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交接準備。交接準備分六個方面:①將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處理完畢;②將尚未登記賬目的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出納人員名章;③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④編制移交清冊,將要辦理移交的賬簿、印鑒、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物品等內容列清;實行電算化的單位,移交人員還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數據盤磁帶等內容;⑤出納賬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相符,現金日記賬余額要與庫存現金一致,銀行存款日記賬金額要與銀行對賬單一致;⑥在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扉頁的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并加蓋名章。
第二階段,移交過程。出納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替人員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具體要求是:①庫存現金要根據日記賬余額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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