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國>的內與外》重拾中西方古典學問墜緒,不僅因為現代性問題迫使學問回味古典智慧,更因為古典學問關乎亙古不移的人世問題。古學經典需要解釋,解釋是涵養精神的活動,也是思想取向的抉擇:寧可跟隨柏拉圖犯錯,也不與那伙人一起正確(西塞羅語)。舉凡疏證詮解中國古學經典,移譯西學整理舊故的晚近成果,不外乎愿與中西方古典大智慧一起思想,以期尋回精神的涵養,不負教書育人的人類亙古基業。
論題 經典與解釋:《理想國》的內與外
《理想國》中城邦與靈魂的類比
經典與解釋:《理想國》的內與外
城邦與靈魂:諸種誤解
古典作品研究
《伊利亞特》中的波呂達馬斯
修昔底德的忒米斯托克勒斯
思想史發微
人與神:早期中國與古希臘的“自我成神”主題
“此三者,同出而異名”:老子、莊子與柏拉圖
舊文新刊
先秦諸子《易》說析論
評論
讀《迂回與進入》
在這里,格勞孔插話抱怨說,這種生活是未開化的,僅僅適合于豬的城邦(372c—d)。他的抱怨使得蘇格拉底放棄了對那種他稱之為“真實的、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健康的城邦”的說明(372e),而贊成去解釋那種“膨脹的、發燒的”城邦——奢侈的現代城邦,需要從鄰邦有所攫取,因此,關鍵的是,它需要武士、戰爭領袖和護衛者。
格勞孔的抱怨,打斷了那種遠比蘇格拉底的最終闡述要簡單得多的社會與個人之間的對應,這種對應只需將討論限制在初期的但卻健康的城邦范圍之內。回想一下,蘇格拉底為何首先轉到建構一個想象共同體這一任務上:城邦遠比個人大,希望能夠更容易在城邦中識別正義,一旦在城邦中找到正義,我們便可以考慮,正義的個人——這是格勞孔和阿得曼托斯的興趣焦點——如何在正義上類似于正義的共同體(369a)。
蘇格拉底描述的這種方法,不需要他應用最終所選擇的那種對應,即諸種成分和結構上的類比,而根據那種類比,城邦的美德和個人的美德彼此類似,只要它們各自的相似部分同每一部分和整體都處在相似的內在關系中。蘇格拉底可以依照阿得曼托斯的提議,在那個質樸的共同體中,發現正義就在于有效合作的方式,通過這種合作方式,每一團體都為集體提供所需,因而不是將個人看成是需求的一種集合,也不問那些需求如何令相互之間滿意,他可能僅僅將正義的個人描述成一個可為集體做出適當貢獻的人。這可能是個人美德同城邦美德相類似的一個非常充分的要點:當城邦被組織起來為邦民們提供需求時,便可以稱之為正義城邦;當個人通過合作為他的同胞提供需求時,便可以稱之為正義的人。在這個說明中,要成為正義者,就應該承認所有人的需求。
蘇格拉底沒有將自己局限在這個類似之處,而是致力于城邦與靈魂之間的對應,而這種對應實則是一種比例(proportion)。他探究的形式不是初次看上去的那樣:不僅x(一個人),而且Y(社會),都可能被描述為z(正義的),因此,讓我們更加仔細地來看看X和Y的共同之處是什么。更確切地說,它變成了A:B::C:D,A和B是社會的成分,C和D是個人靈魂的成分,如果我們想要發現正義,那么我們就必須審查這一比例本身。此外,社會中A對于8的關系,靈魂中C對于D的關系,結果都將是等級制的。蘇格拉底進而考慮的城邦便不再是一個集體,不再是個人相互合作而成的集合,而是一個等級制的結構。城邦中一些人是統治者,而其他人則是被統治者。
蘇格拉底要求在集體中行使“一人一事”的原則(374a—e),這時他引入了護衛者們;因此,對城邦來說他們僅僅只需成為戰士,正如對城邦來說,農民們僅僅種地而瓦匠們只需蓋房。然而,護衛者們要接受愛國主義教育,這會使得他們將自己的利益看成是城邦整體的利益,而不是他們同胞的利益,在他們這個階層中還會產生統治者,那些統治者的活動以整個城邦為對象,包括城邦本身以及城邦同其他城邦的關系(428d)。在尋找與這種城邦類似的個人時,我們的思想自然會轉到個人的內在結構上;由于功能的等級性,使得結構在某種程度上被凸顯出來,而僅僅是功能的多樣性并不足以凸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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