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專用性投資以及合同的長期性使得PPP顯著區別于承發包關系,項目治理理論需要不斷豐富與發展以包容PPP項目的特殊性。本書從PPP模式在我國基礎設施項目中的應用現狀及其履約問題出發,圍繞PPP項目善治“如何實現”和“如何評判”兩個問題展開,系統構建了合同治理、關系治理以及二者的適配三種實現途徑,以及基于“履約績效”(或“自動履約”)的實時評判和基于“PPP項目效率”比較的長遠評判兩種評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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