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立足環境、健康、安全等公共風險領域,以法律經濟學的體系化整合技術與法律社會學的系統分化理論作為分析工具,嘗試打破大陸法系根深蒂固的部門法壁壘,重構部門法劃分的理論范式,將民法、刑法、行政法上的風險控制工具納入統一的分析框架,揭示出不同部門法在風險管控問題上的關聯性與互補性,并以此為基礎構建風險領域的公私法/部門法合作框架。在結構上,本書前半部分構建風險領域的公私法/部門法合作理論,后半部分立足具體風險領域進一步檢驗部門法合作理論并細化其制度合作框架。
自近代法典編纂運動以來,大陸法系的法律結構總體呈現出“公私法二分”的特征。本書以風險規制問題為載體和立足點,志在以具體風險領域為突破口來“超越公私二分”,從而發展大陸法系的法律結構,這具有巨大的理論與實踐意義,不僅有助于推動大陸法系的法律結構轉型與部門法學研究范式的升級,而且有助于協調運用不同部門法上的風險控制工具共同管控當今中國日益嚴峻的公共風險。
宋亞輝,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2020),南京大學華英學者。任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紫金傳媒智庫高級研究員,主要研究市場規制法、公私法合作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