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許多公共目標的實現、長期社會問題的解決,都無法僅憑借國家或者政府的一己之力完成,而是需要借助私人資本或者私人組織的力量。由此,公私協作模式應運而生,本書稱之為“協同治理”,意指需要通過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共享自由裁量權來為民眾創造價值。本書就是在這一背景下,比較分析了中美兩國的協同治理情況。作者認為,雖然中美在歷史、文化、經濟結構等方面存在深刻差異,但是在讓私營部門參與提供公共服務方面,政府的目標是一致的。本書借助修建高鐵和舉辦奧運會、構建人力資本、管理醫療系統等案例,分析了協同治理對各方的激勵,以及如何設計激勵相容的機制,使公私雙方更有效地為公眾提供服務。作者在比較分析中發現了兩國的共同點以及各自的優勢,為中美互鑒提供了很好的參考。
中美兩個最重要的國家如何解決各自最重要的問題:其公共和私營部門如何最有效地合作并創造價值。
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國際著名經濟學家,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美國經濟學會杰出會員。提出了著名的質量調整生命年概念,以及現狀偏見、背叛厭惡和忽略是風險和不確定性的重要來源等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