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1世紀以來,環境污染的復雜性和破壞性在全球范圍內愈演愈烈,政府壟斷性環境管制有效性不足的問題凸顯。同時,囿于環境風險不確定性和復雜性的實質,環境管制要求在風險尚未發生時即做出相應的決策,這使得環境治理情勢越來越復雜。為了盡可能使環境決策符合理性、提高環境風險管制的實效,廣泛參與、共同合作和手段多元化的第三代環境管制成為應然之選。在這一背景下,社會民眾不僅是環境管制的對象和行為規制的受體,更是通過競爭與合作參與環境管制的協力主體。換言之,民眾參與環境風險管制,是基于“參與”和“管制”兩個維度的互動,從而推演出環境風險管制政策制定、實施與執行方面形成一種商談機制和“協力共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