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著作權侵權尤其是綜合性非字面侵權認定中,作品轉換性使用是否構成侵權一直是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中的難點。伴隨數字技術和傳播媒介的不斷發展、融合,作品轉換性使用的形態呈現多元化,其與著作權保護之間的利益沖突也日益激化。本書從理論發展軌跡出發,對轉換性使用進行理論溯源和譜系梳理,從傳媒發展融合的視角對事實類型化區分下的轉換性使用進行分類探討。通過建構著作權法解釋論體系,從觀念、立法和司法適用解釋等層面對轉換性使用的著作權法未來展開構想,對紓解傳媒發展融合下的轉換性使用著作權困境具有一定的理論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