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也被稱為法哲學,是法學學科體系的基礎理論、一般理論和方法論。在傳統法理學教學過程中,往往由“法理學”一門課程完成法學基礎理論的講授工作,既充當低年級學生的法學入門課程,又充當高年級學生的進階讀本。“法理學”課程講授和學生學習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一門課程無法很好地完成入門基礎和進階拔高的雙重使命。因此,“法理學”課程分階段教學成為部分高校法理學教學的授課模式。
《新編法學導論》是傳統“法理學”課程“一分為二”教學改革用書之一,與《法理學》教材共同構成法理學學科的完整課程用書體系。在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指導下,本書從法學和法律兩個角度,介紹了法學基本理論、法本體基礎理論、法運行基礎理論、法律與社會等基本內容。
本書**特點在于強調法學知識的基礎性和入門性,可作為高等教育法學專業“法理學”課程的入門教材供法學專業一年級新生使用,也可以作為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律素養”“法學概論”等公共選修法律課程的教材,還可作為相關法律從業人員的參考用書,同時還可以作為法律愛好者的入門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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