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經濟條件下我國知識產權政策及績效評估研究》的作者是孫娜。《開放經濟條件下我國知識產權政策及績效評估研究》:從理論到實踐,創新對經濟增長的驅動作用已經得到絕大多數經濟體的認可和驗證,創新政策也越來越成為各個國家和地區促進經濟發展的優先選項和研究重點。知識產權政策一直以來都是創新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由于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達成,為成員規定了知識產權政策(主要是保護政策)的最低標準,知識產權政策從一項國內公共政策變為一項受到其他國家監督的政策,復雜性和重要性大幅提升,因此需要從歷史、實踐和實證等多個角度分析和評估知識產權政策,從而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政策的作用和發展情況,使其服務于我國的國民經濟發展。從知識產權政策的產生和發展歷史來看,知識產權政策從誕生之日起就具有調節競爭和壟斷的功能,是用于影響貿易和要素流動的重要政策工具。包括美國、英國和日本在內的發達國家都在不同階段根據自身國內經濟特點和發展要求對知識產權政策的實施有所保留和限制,例如英國在最初制定知識產權政策時將專利權授予“第一進口人”就是為了激勵知識和先進技術的進口。進入國際協調時代后,知識產權政策逐漸實現標準化,績效評估成為理解和調整知識產權政策的重要依據。國際組織并不是承擔和執行知識產權政策國別層次評估工作的恰當載體,例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屬于知識產權協議的管理者,一定程度上推動和引導國際知識產權協議的普及,但并不對知識產權協議的執行效果進行評價;世界貿易組織通過透明度義務和爭端解決機制維系《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執行,29個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爭端解決案例更多的是成員在多邊規則中博弈的結果。主要經濟體,特別是創新占經濟發展重要地位的美國和日本都有自己的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方法,但各有特點。例如美國從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出發,在進行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時通過“目標一指標”的方式衡量美國知識產權政策體系運轉的質量、效率和國際影響力;日本為創造和發展本國經濟的競爭優勢,分階段采取由弱變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特別是“十一五”建設期間,《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頒布標志著知識產權戰略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與日本相仿.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推出年度《知識產權推進計劃》,但在計劃的針對性和明確性上仍有差距。以專利為例,研究發現:第一,國內申請者是我國專利申請的主體,但國外申請者的專利申請成功率更高;第二,我國專利申請者在本國和其他國家(美國)的專利申請都保持著較快的增長速度,但與日本、韓國等相比,我國專利申請者在其他國家,如美國的專利申請量存在很大差距;第三,我國高技術產業研發投入顯著高于我國制造業的平均水平,但我國高技術產業主體為三資企業,研發強度仍遠遠低于美國、日本和韓國等發達國家;第四,我國高技術產業出口占制造業出口的比重遠超過世界平均水平,考慮到我國以加工貿易為主的貿易方式,貿易結構出現的這一情況也并不難理解。2007年美國訴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和實施措施的爭端,最終專家組報告部分支持了美國的請求。這一案件表明知識產權政策的強制性和強保護趨勢,同時隨著貿易關系的緊密發展,國內知識產權制度將面臨來自其他國家的持續監督和挑戰。實證分析是政策績效評估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難點。難點之一是確定評估的理論基礎,即評估方法的合理性;難點之二是選取適當的可量化指標達到評估目的,即評估方法的可行性。專利是知識產權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在實證分析方面,本書從專利的創造、保護和運用政策三個方面進行評估。首先,通過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評估專利創造政策,即研究研發資金投入和人員投入與專利產出的關系,結果表明我國專利創造整體呈現規模收益遞增,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專利創造能力提升的影響力顯著,但受數據數量限制,不能判斷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等政策的影響力;同時,對高技術產業整體和五個分行業的分析表明,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使研發資金對于高技術產業專利創造的作用增強,專利創造的社會綜合環境明顯改善,但對不同的高技術行業,影響效果相差較大。例如醫藥制造業專利產出的要素密集度發生逆轉,從勞動密集型轉變為資金密集型;除電子計算機及辦公設備制造業的專利產出仍屬于勞動密集型以處,其他高技術行業均為資金密集型,因此未來我國在鼓勵高技術產業專利創造時應更加注重研發資金的投入和政策力度。第二,專利保護政策是知識產權政策國際協調的重要內容,受到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監督最多,本書通過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與進口貿易之間的關系評估知識產權保護的市場擴張效應和市場壟斷效應,結果表明對于我國而言.知識產權保護對進口貿易整體和高技術產業進口的市場擴張效應均大于市場壟斷效應,其中高技術產品進口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敏感度更高。因此現階段我國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促進進口貿易的增長。第三,專利在運用期間會持續對經濟增長發揮作用,本書建立了專利申請數和國內生產總值的誤差修正模型,通過專利對經濟增長的短期影響系數與長期影響系數兩者的差別體現這一作用效果。結果顯示長期來看,專利對經濟增長的彈性系數(0.751)大大超過短期彈性系數、(0.202),也即專利在存續期間仍繼續發揮了促進經濟增長的正面作用,但是0.751的彈性值仍較小,說明我國應進一步改進專利運用政策,以激發專利對經濟增長的持續作用。
孫娜,1983年生于山西晉城。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現就職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主要研究領域為開放經濟發展與wTO、知識產權、政府采購;曾參與多項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及政府機構委托項目;在《國際貿易》等期刊公開發表論文近10篇。
第1章 導論
1.1研究意義與價值
1.2研究基礎與文獻綜述
1.3研究思路與方法
1.4研究結構與研究內容
1.5擬突破難點和創新之處
第2章 知識產權政策的產生和理論基礎
2.1 知識產權的定義
2.2 知識產權政策的產生和發展
2.3 知識產權政策的理論基礎
2.4 本章小結
第3章 國際組織和主要經濟體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機制
3.1 政策評價機制綜述
3.2 主要國際組織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機制
3.3 美國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機制
3.4 日本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機制
3.5 其他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機制
3.6 本章小結
第4章 開放經濟條件下中國知識產權政策實施現狀
4.1 影響我國知識產權政策的重要戰略性文件
4.2 我國知識產權政策主要內容和現狀——國內部分
4.3 我國知識產權政策主要內容和現狀——國際部分
4.4 我國知識產權發展現狀——以專利為例
4.5 本章小結
第5章 知識產權政策績效評估機制的框架、內容和方法
5.1 構建知識產權政策績效評估機制的理論基礎
5.2 構建知識產權政策績效評估機制的準備
5.3 知識產權政策績效評估機制的框架和主要內容
5.4 對知識產權政策評價機制的補充解釋
5.5 本章小結
第6章 知識產權政策績效評估實證分析:以專利為例
6.1 我國知識產權創造政策實施績效實證分析
6.2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實施績效實證分析
6.3 我國知識產權運用政策實施績效實證分析
第7章 結論及未來研究方向
7.1 知識產權政策通過調節壟斷和競爭的關系影響經濟發展
7.2 開放型經濟條件下我國對待知識產權的態度應是“學習大于抵制”
7.3 未來研究方向
附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