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確定性原則的解構、觀省與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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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性乃稅收三性之一,意指公民向國家繳納的稅收應是明確固定的。在現代稅收法治國家中,稅款之征收繳納應是稅收法治運行之結果產出,稅收確定性品格離不開稅法確定性原則之提倡與追逐。稅法確定性原則系法律確定性原則之稅法領域具體映射,可從不同維度加以解構,包括稅法的明確性與穩定性原則、稅法規范確定性與稅法適用確定性原則之二維面向。然而,稅法確定性原則終歸只是一種相對主義的理論產物,現實情境中稅法規范不可能達到完全的精確性,也不會一直保持穩定不變,稅法適用亦因主客觀因素的復雜多變而顯現不確定性問題。通過觀察和分析稅法不確定性之因應表現以及應對方案,探尋一條適合中國國情、解決中國問題的稅法確定性增進之路。
黃家強,1988年生,男,河南信陽人,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博士后。2013年畢業于南華大學,獲法學學學士學位;2016年畢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20年畢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為財稅法學、經濟法學。在《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學報》等核心期刊發表專業論文十余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70批面上二等資助項目各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