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末的e租寶事件成為“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里程碑。在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啟動、監管辦法落地之際,P2P這一小額信貸和互聯網結合的時代寵兒的未來如何?是曇花一現走向毀滅?還是痛定思痛,在創新與變革中迎來涅槃重生?
本書作者作為P2P行業的長期觀察者,兼具自律監管、理論研究以及實際操作經驗,梳理了P2P國內外發展歷程,還原了P2P從興起到瘋狂再到冷靜的全景,認為P2P創新更多應被界定為投資銀行模式的衍生。此外,作者從產融結合的角度,探索了P2P的創新方向。
全面反思P2P的興起、瘋狂、回歸理性歷程
系統展望新監管體系下P2P的轉型求生之路
推薦序
推薦序
陳文是我的學生,這幾年一直在做小額信貸與P2P領域的研究,他的研究貫穿國內P2P野蠻發展與規范整頓的全過程。在《P2P向死而生》一書中,他基于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與P2P監管政策落地的背景,就P2P的轉型與創新做了積極的探討,形成了一些富有啟發性的觀點和結論。
在陳文的論述中,P2P作為一種新興融資模式,仍未脫離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的范疇,其是作為類商業銀行的信用中介還是類投資銀行的信息中介存在只是模式選擇問題。國內P2P發展亂象的根源在于過度強調顛覆式、破壞性的創新,而忽視對于金融基本規律的尊重。陳文這本新書將P2P重新拉回延續性創新的正途,給出了P2P依托全牌照發展線上綜合金融超市以及基于產融結合打造“小而美”的項目資產供應商等兩種轉型思路,研究深入而有見地。對此,我表示認可和鼓勵。他邀我為本書作序,我欣然應允。
我在不同場合強調,包括P2P在內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是對金融現有運營模式的變革,但是有些人一直沒有正確理解這里面的兩層意思。在互聯網金融轉型整治如火如荼推進的當下,我有必要做個重申。
第一層意思是,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其創新不應突破現有監管規定。互聯網金融的部分業態已覆蓋了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匯功能,但卻沒有與商業銀行一樣接受有關部門監管,也不遵守開展這些業務所要求的繳納存款準備金和備付金、滿足資本金和充足率等監管指標要求以及制定嚴格的風險控制規定等。此外,“虛擬貨幣”、“虛擬信用卡”和白條透支等已帶有創造貨幣、創造信用性質,改變了傳統貨幣創造過程,引發了對貨幣政策調控、正常金融秩序的沖擊。這些突破現有監管規定、野蠻生長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予以整頓與規范。
第二層意思是,互聯網金融并非是對傳統金融的簡單延續,其革新傳統運營模式的積極意義需要得到肯定與包容。以定位為信息中介的P2P為例,其緣起于小額信貸的線上化,卻以全新的商業模式推動著小微企業和個人消費者的脫媒,是對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益探索。不能因為互聯網金融領域出現的詐騙和跑路,就認為互聯網金融一無是處,將所有互聯網金融創新企業一棒子打死。要認識到,這些風險和問題的存在是因為監管部門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不到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自我約束不到位,要學會在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中解決其野蠻生長帶來的一系列社會與經濟問題。
多年來,我一直積極呼吁統一監管,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統一監管落地實施的迫切性更加突出。當前金融監管的一大挑戰在于大量的金融創新主體為游離在監管視野之外的新興創業企業,這些機構從其出生起就帶有混業經營的傾向,很難界定這些機構的監管主體應該是人民銀行,銀監會,還是證監會。此外,監管部門只有在不斷跟蹤金融市場最新狀況的基礎上才能逐步將這些機構及其相應業務納入監管,但在納入監管之時,這些機構可能就已經從“太小以至于被監管忽視”(too Small to Care)成長為“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以P2P為例,它在誕生之初給人的印象是線上版的小額貸款公司,并未引起過多關注,但短短幾年內,P2P行業的貸款余額已經逼近小額貸款公司的整體貸款規模,部分平臺的貸款余額高達百億之巨,體量可以匹敵城商行。這些平臺從“太小以至于被監管忽視”快速發展到涉及百億資金、百萬投資人的“大而不倒”,背后原因是分業監管格局下的監管缺位以及監管滯后。
金融的歷史是服務實體經濟、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歷史,線上經濟的蓬勃發展必然要以線上金融的興盛為支撐。當前的互聯網金融轉型整治和監管政策的落地并不意味著互聯網金融的死刑,而是意味著互聯網金融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基礎上會迎來更快的發展。新時代的金融企業家們在牢守金融經營風險底線的同時,要抓住時代機遇,借互聯網的東風揚帆起航,肩負起構建“美好金融社會”的歷史使命。
總之,陳文的這本書指出了互聯網金融尤其是P2P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就如何進一步規范發展和監管,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和觀點。這是一本可讀的書,相信會對讀者和相關部門有所啟示和啟發。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
前言
前言
P2P的產生緣于小額信貸線上化,而國內大多數P2P平臺實質上辦成了信用中介,它們可以被看作未持有牌照的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機構對于P2P信息中介的定位與P2P大多辦成信用中介的現實存在沖突,P2P行業的整體轉型無可避免。從美國金融市場來看,Lending Club這樣的P2P平臺推動的是個人消費者的脫媒,具有特殊的歷史意義。由于中國的垃圾債券市場仍不存在,國內P2P平臺承擔著推動中國小微企業與個人消費者脫媒的雙重重任,作為信息中介的P2P平臺應當向投資銀行模式積極轉型。在金融科技浪潮中,P2P大量應用互聯網科技手段開展業務則有望打造“科技投行”。
在這本新書中,筆者一方面試圖勾畫出P2P的模式演進,回答為什么之前的P2P模式是一條死路,而未來的P2P應該如何運作;另一方面,筆者試圖與讀者分享這3年對于包括P2P在內的互聯網金融的一個整體評估,評估結果包括兩點:
第一,包括P2P在內的互聯網金融應當更多地提倡延續性創新,而非破壞性創新。互聯網金融提倡破壞性創新帶來了兩種惡果:一是樹敵過多,使得傳統金融缺乏安全感,傳統金融困惑于互聯網金融是不是會革自己的命,雙方的合作淺嘗輒止,并未深入開展;二是創新畸形,金融市場的體量越來越大,金融危機給實體經濟帶來的負的外部性越來越明顯,金融市場的破壞性創新帶來的可能是許多顆隨時引爆的原子彈,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可能萬劫不復。按照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定義,官方實際上也是將互聯網金融更多地視為傳統金融可以大有所為的延續性創新,相應的監管也基于現有監管框架。
第二,包括P2P在內的互聯網金融本身不應當是獨立的金融業態,而是產融結合的手段。商業銀行為什么沒法開展好互聯網金融業務,而螞蟻金服反而成為互聯網金融的標桿性企業,根本原因在于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金融缺了相關產業的支撐。互聯網金融本身不會對傳統金融帶來威脅,而產融結合的去傳統金融中介化才是對傳統金融的真正威脅。要開展好互聯網金融,傳統金融企業就必須補足短板,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花大力氣構建電子商務平臺也是一種補短板的體現。產業短板也可以解釋為什么先前絕大多數P2P平臺都不具備核心競爭力。這些平臺為做互聯網金融而互聯網金融,沒有產業的支撐,因此很難發展成阿里小貸這樣至少在自身場景內具備核心競爭力的模式。值得欣慰的是,部分平臺已經在積極布局場景化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等,將金融服務與產業深入融合。
本書主要受眾定位于包括P2P在內的互聯網金融從業者,尤其是創業者。對于創業者,筆者也做了一些評估,希望在這里做些交流。在筆者看來,一個合格的引領時代潮流的互聯網金融創業者首先應當是有理念、有堅持、有擔當的人。
有理念是指在創業之前想明白自己為什么要創業,這個創業項目解決了哪些商業痛點問題,實現了什么樣的社會價值,而不是人云亦云,跟風創業。創業項目的差異源自理念的差異,如果在著手創業之時,內心一點理念都沒有,這個項目能夠走多久也就不難想象。做這樣沒有理念的項目只是在浪費社會資源,虛耗自己寶貴的生命。
有堅持是指在創業過程中能夠百折不撓地堅持下去。任何時代、任何行業,創業絕不可能是平坦大道,金融創業則更是困難重重。早些年,民間金融創新的頭上一直懸著非法集資的利劍,這些年由于政府對于金融創新的開明態度,已經很少看到有對相關事件過于嚴厲的處分,但政策門檻不會消失。在國內金融市場越發開放的當下,金融創業需要不忘初衷,貴在堅持。
有擔當是指在創業失敗后勇于擔當。金融創新失敗存在一定負面的外部性,創業者并不能只想著創業成功自己摘得勝利果實,創業失敗就由政府來買單。創業者應當肩負道義與責任,牢牢樹立對于投資人負責的意識,才能有效約束自己,不會只顧把攤子鋪大,好尾大不掉、大而不倒,把失敗的成本轉嫁給全社會。
最后,在監管政策落地之際,筆者想對廣大P2P從業人員說的是:我們先前所認識的P2P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死去,未來還能存活的P2P必然有所不同,活下來并做大做強的平臺必然會以全新的商業模式扎根于實體產業。
陳文
北京大學新金融和創業投資研究中心
陳文,百舸金融論壇發起人,北京大學新金融和創業投資研究中心研究員,金融信息化研究所特邀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博士后流動站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聯合培養博士后,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博士。著有國內*一本P2P理論研究專著——《網絡借貸與中小企業融資》以及*一本探討P2P機構投資人的專著——《P2P:中國式高收益債券投資指南》,在《經濟研究》《金融學季刊》《投資研究》《新金融》等期刊發表小額信貸與P2P領域文章近40篇。曾參與籌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目前就職于某國有金融控股集團,從事互聯網金融相關業務規劃和產品設計工作。
贊譽
推薦序 曹鳳岐
前言
第一部分 P2P:“點對點”模式的解析
第1章 P2P模式的興起 // 2
第一節 P2P的前身:小額信貸 // 2
第二節 P2P的最初模式:Zopa與Kiva // 10
第三節 P2P的技術內涵:超越小額信貸 // 18
第2章 P2P的進階:互聯網投資銀行 // 27
第一節 Lending Cub的模式打造 // 27
第二節 P2P:金融脫媒3.0的開端 // 44
第三節 科技投行:應用大數據的P2P // 50
第3章 P2P:延續性創新的金融形態 // 60
第一節 “互聯網+”中的破壞性創新與延續性創新 // 60
第二節 P2P的創新界定:更多是延續性創新 // 67
第三節 P2P估值回歸與創新反思 // 76
第二部分 P2P:國內商業模式之殤
第4章 國內P2P模式的演進 // 88
第一節 國內P2P創業的激蕩歷程 // 88
第二節 國內P2P的主流模式 // 95
第三節 國內P2P商業模式的痛點 // 102
第5章 e租寶事件及P2P模式之殤 // 113
第一節 e租寶事件解析 // 113
第二節 e租寶事件對于P2P行業的影響 // 123
第三節 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與P2P監管 // 129
第三部分 P2P:國內模式再創新
第6章 項目資產端的創新 // 140
第一節 以項目資產解讀國內P2P商業模式 // 140
第二節 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平臺的探索 // 154
第三節 P2P向一站式金融發展的可能性 // 161
第7章 資金獲取端的創新 // 171
第一節 國外P2P機構投資者的發展概況 // 171
第二節 國內P2P機構投資者的現狀分析 // 181
第三節 P2P企業與傳統金融合作尋求共贏 // 190
第8章 創新展望:P2P與產業的融合 // 201
第一節 互聯網金融:互聯網時代產融結合新形式 // 201
第二節 互聯網企業:互聯網時代產融結合主力軍 // 207
第三節 P2P創新中的加法與減法 // 218
后記 // 230
《P2P向死而生:科技投行贏得大未來》:
相比較投資人之間發生借貸關系而言,作為信用中介,商業銀行的存在意義在于三點:第一。收集信息并對于貸款進行監督。在直接發生借貸關系行為中,由于搭便車問題,沒有出借人會仔細甄別借款人是否靠譜,也沒有出借人會愿意付出巨大成本去監督借款人的履約行為。銀行中介的存在,一是能夠事先甄別借款人是否靠譜,降低逆向選擇問題;二是能夠監督借款人履約還款,降低道德風險問題。這里面產生的銀行中介成本由所有出借人平攤,最后附加到借款人利息支出中。
第二。流動性轉換與期限轉換。在直接發生借貸關系行為中,如果沒有一個二級轉讓市場,出借人只能持有其債權項目到還款期,無法提前變現。而在銀行的實際經營中,往往是存在大量期限錯配,短借長貸,提高儲戶債權資產的流動性。除此之外,銀行往往還允許出借人在放棄定期存款收益的前提下提前贖回債權,更是提高了債權的流動性。
第三,風險分散與信用轉換。在直接發生借貸關系行為中,由于出借人尋找借款人存在成本支出,往往只能將資金投向少數信貸項目,一旦出現違約,出借人將面臨巨大損失。而在銀行的實際經營中,儲戶的資金往往投向大量項目,儲戶購買的產品可以視為銀行所有債權項目打包拆分的份額,其資金的信貸風險被充分分散化了。同時,儲戶承擔的個別項目風險轉換為銀行兜底能力風險,從而實現信用轉換。(二)商業銀行中介信貸模式的問題商業銀行的興起在推動西方經濟自文藝復興之后的快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到了20世紀,商業銀行信貸中介模式存在的問題日益突出,具體表現在:第一,效率低下。在傳統商業銀行中介信貸模式下,借貸的效率取決于商業銀行服務的效率。不可否認,商業銀行的誕生曾經有力地降低了金融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提高了金融體系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但在新技術不斷涌現、企業與個人金融服務需求不斷升級的當下,商業銀行的服務效率捉襟見肘,尤其是在服務小微企業和個人消費者方面。收益覆蓋成本問題一直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第二,危機頻繁。在傳統商業銀行中介信貸模式下,金融風險過度集中于作為中心而存在的商業銀行身上,一旦商業銀行出現問題,金融體系就會面臨崩潰。早在20世紀30年代,美國股票市場泡沫崩潰使得商業銀行陷入困境,大量商業銀行的破產與規模縮減使得整個社會的信貸量大幅度下降,進而導致美國實體經濟的衰退。為防范金融體系的風險,美國政府通過《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案》,切斷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的聯系,從而保障商業銀行這個社會信貸大動脈樞紐的安全性。但美國20世紀80年代爆發的儲蓄銀行危機說明了商業銀行中介信貸模式的固有缺陷。2007年爆發的次債危機更是將這一缺陷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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