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以“如何做出戰爭決斷的問題”為主題,對二戰之前三位德國著名的知識分子與當時的社會思潮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做出了透徹的分析和闡述,是部不朽的名作。此書是部學術暢銷書,出版后即一銷而空,1990年再版,1999年出版日文譯本。
克羅科夫此書涉及闡明1933年之前,導致德國墜入暴力統治的精神發展和有影響人士。對他來說,在云格爾,施米特和海德格爾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是什么造就了德國的素質。
在探討他們的精神共性時,“決定”的范疇作為解釋之鑰有助于他們以這個概念展示,作家,公法學家和哲學家,恰恰在這種對空洞和純粹的決斷之存在主義的稱頌中,互相一致。但這里不僅僅關涉這三個魏瑪共和國重要人物的精神親和力。克羅科夫也勾勒出一種“反市民的市民性”的氛圍,它明顯地參與了為法西斯主義的鳴鑼開道。
總序
卡爾?施米特(CarlSchmitt,1888—1985),20世紀德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哲學家。他出生于威斯特伐里亞邦(Westfalen)所屬普萊騰貝格(Plettenberg)地區一戶天主教家庭,是家里的長男。從小,卡爾?施米特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培養起了人文學科、文學、宗教和希臘語等素養。
1907年,卡爾?施米特進入柏林大學攻讀法學。過了一年,他又轉入斯特拉斯堡大學,并于1910年取得了該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同年,他通過了第一輪司法考試。1915年,他又通過了第二輪司法考試,取得候補法官(Assessor)的資格,進入慕尼黑總參謀部戰時局工作。從1919年開始,他先后在慕尼黑商科大學(Handelshochschule)、格賴福斯維爾德(Greifswald)大學、波恩大學、柏林商科大學和科隆大學任教。1933年秋,卡爾?施米特受聘出任柏林大學教授,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在上述過程中,卡爾?施米特開始介入政治活動,并受到當時在德國流行的各種學說和思潮,如新康德主義、規范主義、決斷主義、威權主義、社會主義、天主教思想等的影響,并對諸如政治獨裁、例外狀態、天主教的穩定性、性惡論、政治浪漫主義、國家至上等問題產生興趣。1933年5月他加入了納粹黨,同年7月他被任命為普魯士邦樞密院顧問(Preu ischerStaatsrat),之后不久又被任命為德國民族社會主義法學研究者協會大學教授專家團主席。與此同時,他參加了《關于協調各邦與中央關系的第二部法律》和《普魯士邦社團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1945年柏林淪陷時,卡爾·施米特被蘇聯紅軍逮捕,釋放后又于同年9月在柏林被美軍拘留,1947年3月作為證人和嫌疑犯被移送到紐倫堡軍事法庭,但最后沒有受到指控,于同年5月被釋放。之后,他就回到了家鄉普萊騰貝格,安度晚年。
卡爾?施米特一生著述豐碩,其作品涉及法學、歷史學、政治學、社會學、哲學、神學、文學、倫理學、戰爭與國際關系等眾多領域,代表性著作有:《法律與判斷:法律實踐問題研究》(1912年)、《國家的價值與個人的意義》(1914年)、《政治的浪漫派》(1919年)、《論獨裁:從現代主權思想的肇興到無產者的階級斗爭》(1921年)、《政治的神學》(1922年)、《羅馬天主教與政治形式》(1923年)、《當今議會制的思想史狀況》(1923年)、《政治的概念》(1927年)、《憲法學說》(1928年)、《憲法的守護者》(1931年)、《合法性與正當性》(1932年)、《國家、運動、民族》(1933年)、《論法學思維的三種模式》(1934年)、《托馬斯·霍布斯國家學說中的利維坦》(1938年)、《陸地和海洋》(1942年)、《歐洲公法的國際法中大地的法》(1950年)、《四論整個歐洲對柯特的解釋》(1950年)、《哈姆雷特或赫庫芭:時代侵入戲劇》(1956年)、《游擊隊理論》(1963年)、《政治的神學續篇》(1970年),等等。這些作品為卡爾?施米特贏得了巨大的學術聲譽,其學說和觀點不僅長時間影響著德國,也波及了整個西方世界。受他影響的人有:德國的思想家瓦爾特?本雅明(WalterBenjamin),政治哲學家列奧?施特勞斯(LeoStrauss)、埃里克?沃格林(EricVoegelin)、漢娜?阿倫特(HannahArendt),法學家恩斯特沃爾夫岡?伯肯弗爾德(Ernst WolfgangB ckenfrde)、恩斯特?魯道夫?胡貝爾(ErnstRudolfHuber),宗教社會學家雅各布?陶布斯(JacobTaubes),歷史學家萊因哈特?科澤勒克(ReinhartKoselleck);法國的哲學家雅克?德里達(JacquesDerrida)、阿蘭?巴迪烏(AlainBadiou)、艾蒂安?巴利巴爾(tienneBalibar),社會學家朱利安?弗洛因德(JulienFreund);意大利的政治哲學家喬治?阿岡本(GiorgioAgamben)、安東尼奧?內格里(AntonioNegri)、詹弗蘭科?米利奧(GianfrancoMiglio)、保羅?威爾諾(PaoloVirno);斯洛文尼亞的心理分析學家斯拉沃熱?齊澤克(Slavojiek)等,這些學人和思想家在國內學界中不乏響當當的名字。
由于卡爾?施米特特殊的人生經歷,以及其在作品中表達的政治立場和學術觀點,因此西方學術界對其人品和學術形成了多重評價。關于此點,我國研究施米特的專家劉小楓教授在《施米特與政治法學》(上海三聯書店2002年版)一書的“編者前言”中,已經有了詳細的論述,此處不再展開。我們認為,不管人們對施米特的評價如何不同,西方學界的左派、右派還是中間派,基本上都承認卡爾?施米特深刻地影響了20世紀西方的政治和法學思想,是20世紀最具學術創造力和思想輻射力的學者之一,也是該世紀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與同時代的大文豪恩斯特?云格爾(ErnstJünger,1895—1998)和大哲學家馬丁·海德格爾(MartinHeidegger,1889—1976)齊名。在卡爾·施米特的思想遺產中,持不同政治立場的法學、政治學、倫理學、社會學、哲學、神學、文學、國際關系等各領域的學者,都可以從中汲取對自己有價值的觀點、方法和立場。這也是我們為什么要編輯這套“卡爾?施米特研究文叢”的目的所在。
收入本文叢的主要有卡爾?施米特的原著,以及一些代表性的研究卡爾?施米特的作品,分別是:《哈姆雷特或赫庫芭:時代侵入戲劇》《攻擊戰爭論》《卡爾?施米特/恩斯特?云格爾書信集:1930—1983年》《例外的挑戰:卡爾?施米特的政治思想導論(1921—1936年)》《卡爾?施米特——德意志國家的理論家》《決定——論恩斯特?云格爾、卡爾?施米特、馬丁?海德格爾》《卡爾?施米特在第三帝國》《卡爾?施米特與猶太人》《市民法理論與法西斯主義——卡爾?施米特理論的社會功能與現實影響》《對立的綜合體:卡爾?施米特論集》。我們想,通過上述作品的翻譯出版,使我們對卡爾?施米特的學說和思想,以及國外學術界對其的評價,能夠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
本文叢的出版,得到了上海人民出版社領導的全力支持,得到了本文叢名譽主編喬治?D.施瓦布(GeorgeD.Schwab)教授的熱情指導和執行主編約瑟夫?W.本德斯基(JosephW.Bendersky)教授的幫助,也得到了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院、國家重點學科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科的經費資助,在此表示我們誠摯的謝意。策劃編輯馬健榮先生對本文叢的出版做了大量的統籌工作,在此,我作為文叢執行主編也向他表示衷心的感謝。卡爾?施米特的作品博大精深,在我們的編輯和翻譯中也可能存在一些問題和錯誤,敬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何勤華
于華東政法大學
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院
2011年10月1日
決斷主義視閾下的德國三哲(代譯序)
德人克里斯蒂安?格拉夫?馮?克羅科夫(ChristianGrafvonKrockow)著述不多,但《決定——論恩斯特?云格爾、卡爾?施米特、馬丁?海德格爾》(1958)一書,足以讓他青史留名。那時,書名所及三人,尚在人世,大名未成。時至今日,所論之人,均已作古,并留下眾多爭議。此書作為一份寶貴的歷史文獻,1990年在德再版,足證其學術價值不菲。
克羅克夫本書書名由數個關鍵詞組成。“決定”是本書的中心概念,云格爾、施米特和海德格爾是這個概念的關照對象。就這三人在中國的聲名而言,順序恰好相反。毋庸置疑,海德格爾最為顯赫。撇開學界大量漢譯及評論不談,他在大眾媒體中也堪稱寵兒。甚至上海的《新民晚報·夜光杯》(2013年1月20日)也曾刊文“詩意地棲居”,介紹海德格爾如何演繹出以上“哲學命題”。施米特的影響力稍遜,但同樣了得。不說坊間早有其文集多卷問世,還有后續,偶見書肆展放于暢銷書行列、隸屬“文化隨筆系列”的《觀念的水位》(劉瑜著,浙江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一書,收有文章題為“今天您施米特了嗎”,并稱這個德國法學家,是“中國思想界的新款LV包”!受這兩位的盛譽所掩,云格爾在中國只能叨陪末座。恕筆者孤陋,僅見《同濟?德意志文化叢書》第三輯目錄(載《德意志思想評論》,第三卷,同濟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列有云格爾的《論痛苦?關于線》。但譯本似乎至今未出,遑論其他有關評著。但筆者有意,移譯此書,卻主要因為與云格爾的緣分。這里不嫌辭費,贅述如下。
事情要回溯到1995年3月30日在德國海德堡的一次親歷。那天,大學廣場上忽然人聲鼎沸,紅旗晃動,警察集結。德人動輒游行示威,不足為怪。這次為何?大學生們當時在抗議大學及市政府聯合慶祝一位作家的百年大壽。壽星即恩斯特?云格爾。他1895年3月29日生于海德堡,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負傷14次后,胸掛普魯士政府頒發的金質戰爭功勛章,榮歸故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再次入伍,任德軍巴黎指揮部上尉。但行伍非其一生主線。他從1920年起發表作品,以后著述不斷,是德國文苑中握筆最久之人。有人對這樣一位飽經滄桑、著作等身的老人如此不敬,乃至擾其百歲生日,是為何故?
云格爾早年代表作是《在鋼鐵暴風雨中》(1920),緊接著的《作為內心經歷的戰斗》(1922)、《小森林125號》、《火與血》(1925)和《冒險的心》(1929)等,均為作家一戰經歷的紀實。其主要特征是:面對戰后初年戰與不戰的討論,他對戰爭投下贊成票。他視戰爭為“萬物之父”及生命軸心,在槍炮轟鳴中認定歷史原則,尤其在沖鋒陷陣的士兵身上,看到一代新的社會精華,進而提出對魏瑪共和國進行軍事化革新的要求,以便為新的統治制度爭取“生存空間”。云格爾的早期作品由此被打上美化戰爭的標記,他本人則被斥為法西斯主義“總動員”的先鋒。其結果是,早在二戰后初年,就有人以“云格爾事件”為題,清理他同納粹思想的關系。
所謂“云格爾事件”中另一部作品是他的文化理論性論著《工人》(1932)。書中的工人與社會階層無關,是云格爾繼士兵后推出的又一改變社會的人物形象。此書的宗旨是,用具有“英雄現實主義”精神的工人,取代受縛于道德主義的市民,用工作計劃替下市民憲法,用集權代替民主,以適應工業時代的歷史要求。正是這部作品使同樣成為“事件”的海德格爾,有英雄所見略同之感,以后多次把它選為自己講課的論題。因為云格爾以現象學的辨識力,闡明了現代工業社會所展現的“權力意志”,這也是他留心的問題。他們的學術及私人聯系持續到二戰后。1949年,云格爾以《論虛無主義的“越線”》(次年發表)一文祝賀已陷四面楚歌的海德格爾花甲大慶。海德格爾投桃報李,1955年以《論線》一文,恭喜同樣腹背受敵的云格爾60生辰。兩人的這種唱和之所以特別惹眼,因為他們都涉嫌為法西斯張目而成為“事件”。海德格爾起先對此拒絕解釋。而他死后刊出的、1966年與《明鏡》周刊有關于此的談話(載1976年第23期),被人斥責為“極其狡猾和支吾其詞”,不但未能實現取得諒解、獲得解脫的初衷,相反愈加引起世人對其人品的懷疑,讓他死后也不得安寧。云格爾也曾在與《明鏡》周刊(載1982年第33期)的談話中回顧過去。但他沒像海德格爾那樣,從個人遭遇出發為自己辯白,而是超脫政治和民族的界線,從人性的角度,對法西斯的罪行表示震驚,剛直磊落,令人信服。不過面對記者的提問,“您究竟指責希特勒什么?”他居然回答:“他1938年后完全的不公正。對希特勒的蘇德臺政策及合并奧地利,我今天還完全贊同。”云格爾的坦率讓人吃驚,因為他在半個多世紀后,依然不愿正視那段法西斯霸權主義的擴張史。當采訪觸及猶太人問題時,他還出人意外地強調,由于動用大量運輸工具和部隊,迫害猶太人行動在國家經濟和戰略方面,給第三帝國造成了巨大損失!聯系到二戰結束后,云格爾拒填同盟國占領軍發放的非納粹化調查表(由此足以讓人覘其性格),在不少人眼里,他簡直就是個鐵桿納粹。這也難怪,在他百歲壽誕之際,海德堡“反法西斯行動”等組織四處張榜,要求公眾“別對云格爾表示敬意!別對這個戰爭販子和法西斯主義的鋪路人及保守主義革命的代表表示敬意!請參加反法西斯的反集會!”引出前及的示威游行。
又是“戰爭販子”,又是“法西斯主義的鋪路人”,帽子夠大。可事情遠非如此簡單。否則德國聯邦總統及總理一行,哪會在3月29日頂風冒雪,上門向他道喜;法國總統密特朗,怎愿同一天在《法蘭克福匯報》上親自撰文,替他祝壽;而次日包括伽達默爾在內的學者教授,又怎敢在海德堡濟濟一堂,為他慶壽。
一戰爆發時,云格爾只是個19歲的中學生。同那個時代不少表現主義作家一樣,他向往社會變革,以打破沉悶的市民生活,哪怕對此需要付出戰爭及生命的代價。這同以后的法西斯主義無多大關系。況且,就是他那本富有爭議的代表作《在鋼鐵暴風雨中》,既渲染了前線士兵的無畏勇敢,又暴露了戰爭的野蠻無情,其對戰爭的立場,很難用贊成兩字概括。要不然,法國作家紀德想必不會稱贊,這是他讀過的最杰出的戰爭小說。另外,至少從他1941年到1943年寫下、1945年發表的《和平》一書起,指責他美化戰爭也已根據不足。而隨著《林間行走》(1951)一書的出版,他筆下那咄咄逼人的“士兵”及“工人”,即被孤獨的“林間行走者”代替;他本人則蟄居鄉間,除了繼續寫他那些語言難解的日記散文、哲學散論外,還收藏沙漏,整理甲蟲。至于同納粹的關系,當海德格爾向希特勒表示效忠之時,他卻公開拒絕參加納粹藝術科學院。在法國當占領軍軍官時,他還幫助法國猶太人,并在檢查郵政時,壓下了諸如有“領袖(希特勒)該上吊”之類詞句的信件,使一些人免遭迫害。最后于1944年,他在一次暗殺希特勒事件(實際與他無關)后,被納粹以“不配當兵”為由,趕出軍隊。由此可見,云格爾的反對者與贊同者均可列舉一大堆理由。鑒于這種毀譽參半的局面,在那天的慶祝活動中,海德堡大學文學教授基澤爾(HelmutKiesel)給自己的祝壽報告起了一個不偏不倚的題目——《尋找意義時的道路與歧途》,并以“人們可以小心地向云格爾學習”為結。或許他發言時也已顧及到自己同事哈特(DietrichHarth)教授的立場?他在一封公開信中,要求以贊成或反對云格爾的辯論取代這次慶典。
記得那天會盡人散,我漫步走出大學廣場,警車依在。警察們需要照看的僅剩下廣場邊書店櫥窗中云格爾的書。因為激進的新斯大林主義大學生組織“拳頭”揚言,云格爾本人及其“罪惡”的著作統統該被大火燒掉;書店也受到警告,要為膽敢陳列云格爾的書承擔后果。
彈指間,幾近20年光陰轉瞬而去。忽見克羅科夫此書,將之前在我眼中主打文學的云格爾,與哲學家海德格爾和法學家施米特并列一處,討論法哲學或歷史哲學問題,用作者自己的話說,討論“是什么東西形成了‘姿態’和德國的素質”。這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
就克羅科夫所見,聯系他們的分別是決斷主義統籌下的“戰斗”(Kampf)、“決定”(Entscheidung)和“斷然”(Entschlossenheit)這三個概念。而這三位思想家與此有關的著述和思想,又被放在20世紀初德國“反市民性”的氛圍中進行論述。云格爾通過其創作,高揚英雄主義的“戰斗”精神,并在其中認定生命的原則,具有顯豁的涉世傾向;海德格爾的著述雖然盡可能地與現實拉開距離,但在對個人與社會之關系的分析中,比如通過“常人”對個體之約束力的抉發,從哲理上推出進行“自我籌劃”的“斷然”的概念,以阻止個體在現實中的沉淪;而施米特似乎不偏不倚地將政治的本質定義為友敵之分,而這種區分依賴于自主的、破除規范的“決定”,并且導出專政才能勝任政治之本質的結論。克羅科夫由此以主題研究的方式,讓施米特“居中斡旋”,串聯起云格爾和海德格爾,揭示出他們思想的共同特征。其主要論點是,這些概念,尤其在這三位思想家的早期階段,“與一切實質內容的聯系恰恰又被切斷”,被絕對化后形成決斷主義的思維結構,從而“蘊涵歷史的禍患”。
另外,本書雖然具有清理德國第三帝國之罪惡產生的背景,但對納粹主義思想本身未過多置喙,相反從“自然法”和“歷史主義”的兩極出發,對人類社會發展史、主體性的各種形態展開討論,勾勒出19世紀末20世紀初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豐富內容,極富思辨挑戰性。
具有挑戰性的不僅是內容本身。對譯者來說,同樣令人費神的是單詞或概念的翻譯。以上附有原文的三個概念,“Kampf”一詞的翻譯應無爭議,而“Entscheidung”的翻譯可能不盡然。譯者所見,除了“決定”,起碼還有“決斷”和“抉擇”的譯法。本書的主要概念為決斷主義(Dezisionismus),不斷出現的“Dezision”,在本書中已譯為“決斷”,就排除了對不同原文使用同一譯文的可能。“抉擇”似乎雅馴些,但它的釋義是“挑選、選擇”,與原文相比出入明顯。最后還是選用更合本書議題的、意為“對如何行動做出主張”的“決定”,來翻譯“Ent scheidung”一詞。
“Entschlossenheit”其實完全可以譯為“果斷”。只是因為海德格爾曾將此詞拆成“Ent schlossenheit”使用,強調了“Ent”(去除)的涵義。為了更近漢語的緣故,這里用了“果斷”的同義詞“斷然”。
再談一下書中出現頻率較高的“Ordnung”一詞。漢譯對此主要有兩個選項:“秩序”或者“制度”。由于“秩序”的釋義是“有條理,不混亂”;而“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以及“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體系”(以上均參見《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制度”似乎更合本書使用的原意。但“Ordnung”一詞在德語中頗具德意志民族強調“秩序”的謹嚴特點,被大量使用在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而不局限于漢語中“制度”的含義。最后還是選擇了“秩序”作為譯文。但由此也損失了此詞同樣具有的“制度”的內含。這是翻譯的無奈。此類例子在譯文中可說比比皆是,敬請讀者留意。
按西方圣經故事所言,人的“墮落”或者“罪惡”,源于他獲得決定的自由。由于決定吃智慧果,他被趕出伊甸園,開始“贖罪”之旅。這雖是一個致命的決定,但就現代主體性思想看,擁有決定的自由,恰恰又是人類體現其尊嚴的最寶貴財富,象征著人類歷史的開始。用克羅科夫“前言”中的話說,“因為人之尊嚴所在,正是他能做決定;通過自我決定——或者躲避決定——他承擔起責任”。就西方歷史而言,尤其從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以降,人的這種理性及主體性意識不斷增強。人越來越被視為是歷史的產物。于是“人無自然,而有歷史”,就成了歷史主義的基本論點。
但是,人果真能背離其“自然”或者“本質”的要求,隨時做出“自己的”決定并創造其歷史嗎?記得德國文學史上穩坐二把交椅的席勒,曾有劇本《強盜》(1781),講一貴族之家兄弟鬩墻的故事。次子弗朗茨為奪取家產,陷害長子卡爾。次子發動惡行的理由是,大自然對他不公:自己在毫不知情、即缺少決定權的情況下,由于父母的性欲沖動,作為沒有財產繼承權的次子來到世界。善借文學作哲論的席勒,難道通過劇本人物的這樣一種控訴,旨在揭示自然法的一個隱秘,即個體其實天生就無決定的自由?“難道他不總是完全聽命于那些他對此一無所知、又永遠無法改變的因素?”克羅科夫在本書“前言”中作如此修辭反問。他的結論頗為悲觀:“這個讓人敬畏的哲學問題,恐怕永遠無法真正解決;即使最深刻、最具藝術性的分析,也結束于一個終極問題的形而上學的X,而這個終極問題似乎取笑任何干預行動。”
盡管對于社會歷史以及人之存在的探究,往往終結于不可回避的虛無,本書還是以其獨特方式,錄下幾位德國哲人各自規劃人類社會發展路徑的思辨過程,為淬煉我們對于生命本質的思考,提供了又一個杰出的讀本。
衛茂平
2013年7月盛夏記于上海
克里斯蒂安·格拉夫·馮·克羅科夫(Christian Graf von Krockow),是20世紀德國的一位政治學家、歷史學家和作家。20世紀60年代起,以政治學教授的身份先后任教于哥廷根師范大學、法蘭克福大學,70年代以后一直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從事寫作。
總序1
決斷主義視閾下的德國三哲(代譯序)1
再版前言1
前言1
第一章 準備1
第一節 歷史意識和主體性1
1自然法和歷史主義1
2克爾愷郭爾和馬克思5
3極端歷史性問題8
第二節 實證論的國家概念13
1民族的權力國家13
2法治國家19
第三節 市民針對自身的戰斗22
1緒論22
2生命哲學22
3青年運動25
4斯特凡?格奧爾格圈子28
5戰爭爆發和戰爭意識形態30
6共和國和獨裁國家33
第二章 云格爾、施米特和海德格爾的“決斷主義”49
第一節 恩斯特?云格爾:戰斗49
1戰爭的經歷49
2戰斗的意義51
3總動員和工人54
4與社會主義的關系57
第二節 卡爾?施米特:決定59
1政治的概念59
2例外和決定60
3附錄:反對法西斯主義中的客觀性的斗爭62
4主權和專政63
5議會主義和民主65
6補充:與實證主義的關系和對于人的本質的理解68
第三節 馬丁?海德格爾:斷然71
1緒論:解釋的問題71
2此在的本質72
3此在的存在作為操心和共在72
4朝向死亡的存在和本真性76
5斷然78
6時間性80
7歷史和歷史性83
第四節 浪漫主義的結構和決斷主義的功能85
1問題的重要性和特性85
2施米特對浪漫主義結構的定義86
3逃避現實88
4審美化和私人化90
5交談和空話92
6政治的功能94
第三章 背離和解體109
第一節 緒論109
第二節 卡爾?施米特具體的秩序思想110
1新立場110
2具體的秩序思想和本質意志111
3本質意志和同一事物的永恒復歸114
4自然法和決斷主義之間具體的秩序思想118
5歐洲的秩序思想120
第三節 恩斯特?云格爾的本質的思維122
1作為“形象”(Gestalt)的工人122
2星象學的相應124
3形而上學和科學125
4政治的決定128
5本質的思維的失敗131
第四節 馬丁?海德格爾的本質的思維和存在問題131
1本質的思維131
2形而上學的問題132
3思維的轉向134
4附錄:與哲學人類學的關系136
5存在的命運137
6世界史的辯證法140
7本質的思維的驟變142
第四章 決定和歷史性153
第一節 至今的觀察結果153
第二節 人類行動的結構156
1對一種新開端的可能性的追問156
2可能性和現實158
3附錄:對現象的解釋159
4“實際性”和“意義籌劃”:循環結構的問題161
5行動作為社會學的問題164
6決斷主義批判167
7行動和理解172
第三節 決定,歷史性和社會的結構173
1緒論173
2歷史性問題174
3決定的概念176
4決定和歷史性的歷史的制約性176
5決定的社會制約性178
文獻目錄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