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現代漢語是缺乏形態的詞根語或孤立語,這當然有它的道理。但是,經過過去十多年的研究,學者越來越多地認識到韻律制約詞法和句法的作用。這里我們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進而提出如下觀點:
(1)韻律本身具有形態的語法功能;
(2)韻律的這種形態功能在句法史上扮演著促發演變的重要角色;
不僅如此,我們還將根據上面論證繼而提出:
(3)上古漢語曾經歷了從音段形態(segmental-phonologic morphology)到超音段形態(supersegmental-phonologic morphology)的歷史演變。
(4)漢語史的分期可以形態的類型為標志,將其二分為東漢以前“音段形態類型”的綜合型語言(synthetic language) 和東漢以后逐步形成的“超音段形態”為主的分析型語言(analytic language)兩大類型。
在上述這些思想的指導下,我們發現漢語從上古到中古發生了全方位的變化,不僅是語音、構詞和句法,而且包括詩歌、文體和語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