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多佐的又一部代表作。他犀利地提出了如下觀點:法律肯定是不足夠嚴謹、科學的;許多法學的基本概念,源自哲學的思辯;許多法律原則的價值是單向度的,哪怕法律原則之間是交叉并被排列出秩序和價值優先層次。既然法律和政治都是工具,作為思想,即哲學的演繹和形體化,工具的使用程序和方式應該被嚴格限制。
《法律科學的悖論》可作為法理學領域的基礎性讀物。
《法律科學的悖論》:美國著名大法官本杰明·卡多佐的經典作品。
目 錄
第一章 導論·靜止與運動·穩定與進步
第二章 正義的內涵·價值科學
第三章 利益的平衡·原因與結果·個人與社會·自由與政府
第四章 自由與政府·結論
注 釋
譯后記